塞尔斯还想接着问小恶魔,此时厄休恩抱着东西从远处的草坪而来,她拍拍小恶魔的脑袋:“你先找个地方躲着,等我来找你。”
“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小恶魔瞄见了那个漂亮男人,一眼就认出那是黑暗之神,意味深长的说道,“我就纳闷你竟然敢抛弃龙神,原来是有了新目标啊。”
“闭嘴吧,肥猫!”
“我才不是猫!不过,你这样到处勾搭男人,真的不怕出事吗?”
“你难道还不信任我吗,我在这方面可是专家。”塞尔斯大言不惭。
“吹牛方面的专家吗?”小恶魔用邪恶的眼光打量着她。
塞尔斯恼怒的冲它瞪了一眼,捏了一把它的肥脸,警告道:“记清楚,给我老老实实待好了,若是你再惹上麻烦,我就不帮你了。”
“好吧,悠着点塞尔斯,别玩的太过火了。”
它从她怀里跳下来,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钻进了森林深处。
厄休恩走到她面前,把怀里的盒子打开,这是鹿皮制成的靴子,细长的形状,尖靴头,是时下流行的风格,靴身高及脚踝,用白色的蕾丝作为点缀的花边,侧面是靴子的绑带,带子结实有力,用的材料也是上等的货色。
塞尔斯用手摸了摸鞋底,还挺厚。
可她仍有些不悦的说道:“你买一双靴子至于让我等这么久吗?”
“对不起,想试一试吗?”他单膝跪下来,捧着靴子,示意她把脚塞进去。
塞尔斯有些受宠若惊,缩着脚,局促不安的说道:”我自己来吧。”
他没有理会,抓着塞尔斯的脚就往鞋子里塞,倒是一点都不嫌弃她沾满泥土和草屑的脚丫子,塞尔斯有些尴尬,他都抓着自己的脚了,再把他一脚踢开,似乎也不太好。
“走几步试试?”他有些期待的看着她。
“唔。”她含糊其辞,眼睛盯着那双靴子,脚底柔软的触感像是踩在了棉花上,鹿皮也没有以往那么硬邦邦,尺寸刚刚合适,舒服的不想脱下来,“这靴子,一定很贵吧?”
“不贵,这是我自己做的。”
塞尔斯惊讶的盯着他,碰上了他热切的目光,她心里陡然一颤,那副专注自信的神态,竟是她从未见过的模样。
她差点忘了,厄休恩以前可是一名鞋匠啊,而且他天赋出众,无论做什么都是拔尖的水准。
“我总是和你说,你会成为一个不凡的人,这就是最好的证明,有谁能做出这么好的靴子,我穿过几千双鞋,这是最适合我的。”塞尔斯把厄休恩从地上拉起来,喋喋不休的夸赞道,“更重要的是,你身上有着与时俱进的品味。”
他没有说话,但嘴角一直翘着,自从他做了这双靴子后,就像是失去意志的人,浑浑噩噩,担心她不喜欢,但从她穿上了他亲手制作的靴子那一刻,他紧张的心一下子就得到了安抚,内心深处还有一种冲动,让他的心跳的飞快,仿佛有某种神秘的力量让两人的灵魂连接在了一块儿。
“走吧,为了奖励咱们勤劳的小鞋匠,今晚我带你去参加郊外的盛典。”
夜幕降临时,塞尔斯和他来到庆典现场,郊外的草坪上支起了无数红白相间的帐篷,妇女们在大锅里烹制着玉米制成的零食,孩子们在大锅面前拍着一排,目不转睛的盯着,怀里的篮子里还堆着满满的烤面包,香气一直飘向了森林深处
舞娘丰润的臀部随音乐尽情的甩动,塞尔斯一动不动的盯着她们矫健柔韧的身体,沉醉在她们迷人的舞动中,捂嘴痴痴的笑着,直到厄休恩冷冷的咳嗽,才回过神跟他侃侃而谈:“看见没有,这胸这屁股,太完美了!简直是杰作!”
“不觉得。”
她痛心疾首的叹了口气:“对于你来说,你就适合过禁欲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哪有什么乐趣啊。”
“那也是我的事,不需要你管。”
塞尔斯露出同情的笑容:“我想,像你这么不解风情的人肯定没有女孩子喜欢你吧。”
他冷冷的瞪了她一眼,此时她又把注意力移到了舞娘的屁股上,厄休恩虽然不言不语,可他已经表现出不耐烦的模样,他失望的看着塞尔斯,当他觉着两人的之间的距离拉近后,她又会毫不犹豫的躲避他的回应。
像是一种被抛弃的滋味,深陷进强烈的沮丧之中,心又莫名的沉寂下去,连周围的节目都毫无生趣。
还说什么因为奖励他才带他来参加庆典,明明是她自己想看艳舞才来的吧。
他有点恨她了,觉得自己的靴子白做了,应该拿去毁了也不给她。
塞尔斯察觉到他阴鸷的目光,于是她又笑着主动靠近他,拉着他换了一个地方,又给他买了一块牛角包。
他刚刚阴暗的心思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血液又开始沸腾起来,他眨着眼睛,轻声道:”谢谢你,塞尔斯。”
然后他低下头,优美的唇在她的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塞尔斯挑起眉毛:”你还学会调戏人啦,可没人敢亲我的脸。”
他凝视着她:“你没有打我一巴掌,就说明你不讨厌,是吗?”
塞尔斯勾起唇角,忽然瞥见瑟兰因站在对面的帐篷下望着自己微笑,他没有再打扮成那副可笑的样子,圣洁的长袍在热闹的集会上,沾染了烟火的气息,他冲她挥着手,手里还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
刚刚教训了元素之神,正为流逝的神力的犯愁,瑟兰因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她强压下内心的喜悦,拍拍厄休恩的肩膀:“你在这等我一会儿。”
还未等他出声,她早已步履轻快的消失在人来人往的潮流中。
厄休恩默默的立在原地良久,他又被她驱逐了......他感到愤怒,愤怒透顶,她把他当什么,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儿?或许他应该再大闹一场,摔进沼泽里,这样她才能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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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见那个银发女人,尼尔加心里总是火烧火燎的,仿佛连血管都被点着了火,尤其是她用那双湛蓝清澈的大眼睛注视着他时,他整个人懵懵懂懂连话都不会说,而且她总是展示着一副姿态娴雅高贵的姿态,举止优雅,迷人,和他粗俗下流的模样的划清了界限。
尼尔加觉得自卑,源于骨子里的自卑,他出身贫困,又是个少年的青涩面孔,即使是换上另一副强壮的模样,她都对自己不屑一顾,连亲近的意思也没有,他又怨恨又气闷。
有一次他变成原本的模样,一副可怜兮兮的打扮,当着她的面被人揍得头破血流,试图激起她的保护欲,但她连一句保护他的话都懒得说,像躲避苍蝇一样避着他。
他的坏脾气终于被她激怒了,狠狠踩着她的金币泄愤,他讨厌她的态度,和她冷漠蔑视的神态,让他和她相处都感觉无所适从,可他总是情不自禁的被她那双明亮动人的眼睛吸引着。
他其实就想和她说说话,多看她几眼,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她,但她只要一用嘲讽的目光盯着他时,他就浑身不舒服,脾气就跟火山爆发一样无法控制,像疯狗似的撕咬她。
他应该多读点书的,用书本里的知识克制自己的暴躁的坏脾气,他走在城里的街道上,失魂落魄的盯着两旁精美的橱窗,塞尔斯是什么神呢?他只记得复仇女神和冥神,她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记忆里,应该是混的很差劲。
在蓊郁的树林间,耸立着华丽高大的建筑,雪白的墙壁上雕刻着各个时代名人的雕像,精美明净的玻璃窗内摆放着一排排数不清的书籍,这是用书本砌成的城堡,城中最宏伟的图书馆。
尼尔加想了解塞尔斯的过去,毫不犹豫的大步走进了图书馆,他穿过安静的阅览室,直接找到图书馆管理员。
“塞尔斯是什么神?”
“什么?”管理员皱起了眉头,瞪大了眼睛盯着他,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塞尔斯。”他烦躁的重复了一遍,不耐烦的抓着裤兜,“旧神之一。”
“哦,那是丰收女神。”
“有她的史诗吗?”
管理员自豪的挺着胸脯,像一只骄傲的公鸡:“当然有,我们可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图书馆,光旧世界的藏书就有三万多本,各个都是孤本……”
尼尔加抱着一大摞泛黄的书籍霸占了整张桌子,没看几眼就倒在桌子上打瞌睡。
他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个读书的料,即使他上学的时候熬夜啃书本,可他依然看不明白那些文字组成的意思,更别说那些晦涩的单词还有七八个不同的意思,比起其他同学,他既不细腻,也没有灵气,连最简单的谦卑也学不会,他说话时总是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用蛮横的强调表现自己像个大人,看起来就像一头随时会咬人的恶狼。
瑟兰因总说他和厄休恩是同一类人,但他觉得自己和厄休恩一点也不像,虽然厄休恩崇尚暴力,阴狠毒辣,可他表面看起来是个翩翩贵族,有着属于诗人般神秘优雅的气质。
更主要是,厄休恩聪明,至少他认识的字比他多,还会兽人的语言。
他的神学课学的一塌糊涂,入学三年,每堂课他都在打瞌睡,但他仍是个信神的好孩子,尤其是老师大声朗读诸神史诗时,他总会从桌子上探起头来,眼睛瞪得圆圆滚滚,眼中散发出来的热血光芒,被自己沸腾的力量鼓舞心神,仿佛自己正与诸神并肩而立。
可是他就是学不懂神学,当他鼓起勇气翻开书本时,长篇的史诗总是看了就忘,脑子昏昏欲睡,乱的毫无章法,曾一度以为复仇女神手中的长矛代表正义公平。
直到旧世界毁灭后,在一片神庙的废墟里,老牧师哭哭啼啼,拾起破碎雕像手中那断成两截的长矛,嘴里喃喃说着长矛的寓意,毁灭和重生。
用不了多久旧神会再次降临这片大地。
但旧神没有回来,却迎来了新神的纪元。
老师不喜欢他,因为他作业写的乱七八糟,拼出来的句子狗屁不通,总是面带羞涩的回答老师的问题,其实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连老师讲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同学在偷偷嘲笑他,老师则暗暗摇头。他脸色涨的通红,觉得愤怒和羞耻,同时又暗恨自己无能,宁愿被母亲打一顿也再也不要去上学了。
往日的耻辱像是把他钉在了柱子上,天天被人观摩,他又懊恼又羞愤,幻想学校是他的敌人,老师是学校的走狗,书本则是走狗的爪牙,他恨死了敌人,要把敌人的爪牙全部都剪掉才甘心,当天晚上他就把书本撕下来当厕纸,全都进了下水道。
可是第二天他仍是被母亲揪着耳朵去了学校,脸上还有红红的巴掌印,所有人都在笑话他,笑话他那个一边替人洗衣服,一边卖屁股的老母亲,她已经五十几岁了,打扮的却像个二十几岁的少女,喜欢穿鲜艳明亮的裙子,露出松垮垮的胸部。
她一共有八个孩子,每个都是没出息的讨厌鬼,成日在街上鬼混,他母亲总是幻想着自己的小儿子能成为一个上等人,但自己总是不肯承认事实,还经常被男人骗钱,或许他的笨蛋天赋是遗传自己的母亲吧。
在学校里,他是低贱的下等人,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大部分同学也都无视他,只当他是个透明人,可是总有个狂妄,盛气凌人的家伙要和他对着干。这个家伙是高一年级的药剂师儿子,又高又壮,不过十四岁,胳膊上就鼓起了腱子肉,看着尼尔加这个矮个子时,总是带着蔑视的目光。
有一天他脱了裤子准备撒尿的时候,药剂师儿子突然冲了进来,把他推倒在地上,用拳头揍他的脸,把他揍得鼻青脸肿,眼冒金星,嘴唇上糊着鼻血,最后他朝着尼尔加啐了一口,扒了他的裤子扔进了下水道,打满补丁的裤子和别人的屎尿混合在一块儿,别提有多恶心了。
药剂师的儿子笑的眼睛抿成一条缝,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他幸灾乐祸的冲了出去,逢人便说:”尼尔加的裤子被狗叼走啦,现在光着屁股躲在茅坑里不肯出来呢。”
所有人都在捂着嘴偷笑,尼尔加突然赤裸着下半身冲了出来,他的两条细腿在阳光下飞快的晃动,眨眼之间就冲了他的面前,当场甩了药剂师儿子一记重重的耳光,把他的牙齿都打掉了一颗,然后他像条疯狗一样跳在他的身上狂叫怒吼,撕扯着他的头发,用脚踢他。
从他动手打药剂师儿子的那一刻起,这个养尊处优的傻小子就愣住了,然后泪水决堤,嚎啕大哭,嚷嚷着救命,找爸爸。
所有人都看呆了,没人敢上去拉开尼尔加,直到赶来的老师把撕扯的两个人拉开,药剂师的儿子抱着老师的大腿,哭哭啼啼的模样像个懵懂的孩子。
那个时候尼尔加还光着屁股,胯间茂盛毛发与他的头发一样多,老师瞥了一眼他那根软软长长的玩意儿,气的肺都疼了,语气颤抖:“诸神在上,你的裤子呢?旁边还有女学生呢!这是学校不是妓院!”
老师又回过头,冲着看热闹的女学生吼道:“看什么!都不用学习了是吗?”
学生们嘻嘻笑笑,一哄而散。
其中一个男生捂着嘴和他的同伴说道:“我早就跟你说了尼尔加的那根东西很长,你还不相信。”
“是我先看出来的好吗,他跑步的时候,那根东西总是在裤裆里一甩一甩的,女孩子们的眼睛都看直了,老师在课上吟诵诸神战争场面的时候,他还会激动的勃起,反正他总是坐最后一排也没人看见,有一次我趴在地上捡笔的时候可看的清清楚楚,他偷偷把它从裤子里攥出来在课桌下撸,龟头比我爸爸的都大。”
无论何时,男孩子们之间的话题总是围绕着生殖器,兴奋的谈论着,喋喋不休,相互教育着要摆脱他们童年影子的束缚。
“你得道歉,尼尔加。”老师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瞧瞧这可怜的孩子被你打成什么样了。”
尼尔加讥笑的看着药剂师的儿子,毫不理会老师的话,刚刚激烈的运动一番后,膀胱憋得胀痛,他觉得自己的尿快要憋不住了,双手抓着胯下的肉茎,把淡黄的尿液淋在药剂师儿子的脸上。
他离开学校的时候,趾高气扬,双手插在裤兜里哼着小曲,对学校没有一丝留恋,像只斗胜的公鸡,昂首挺胸溜进了阴暗的巷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