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餐期宋子祺都在角落忙自己的事,由阿强师傅控单,另外炉台还有小丁师傅和阿郑师傅。这两个师傅,易喜比较不熟,就是会打招呼,但没有认真聊过。虽然说平日的餐期不忙,但是她和陈建群也没有很闲,只是比较不手忙脚乱而已。她和陈建群除了准备材料以外,一起顾一个煎台,炸炉和微波炉。如果有人点烧肉饭,就要煎肉片;或是已经烫过的蔬菜要在煎台上复热;或着炒台有些材料要过油,陈建群就会帮忙先过油。像这种比较闲的平日餐期,就是很好的机会,把自己的动作练流畅。
厨房是细细长条的,菜口在最右边,做好的菜就要往菜口送。易喜和陈建群工作的空间大概一坪大,走道应该只有一公尺宽,忙起来时,两个人要错身而过,而不撞到,都是一种默契。最近易喜觉得默契愈来愈好,有时觉得像和他跳一场互相闪避的双人舞。
餐期快过完时,小丁师傅在煮今日的员工餐。宋子祺就开始把他准备好的材料开始加热。「易喜去叫罗仲锡把那三支酒开好拿过来,陈建群过来看我做。」他吩咐着。易喜也很想看宋子祺做菜,她只想快去快回。
今天罗仲锡没在吧台里,而是在办公室。他有一台自己的笔电,正专注得打着表单之类的东西。
「哈罗!」易喜敲敲办公室的门。「宋师傅叫我来拿酒。」
「进来。」罗仲锡说。其实办公是蛮小的,一张书桌两张椅子外,没甚麽空间了。易喜一进来,还天真得找酒在哪里,一眼望去,并没有在桌上。罗仲锡将椅子往後滑,顺手就将门关上了。
「干嘛关门啦!」易喜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他搂住她的腰,顺势让她坐在腿上。易喜试图挣扎:「正在上班,而且师傅他们等着。」
「亲一下就放开你。」他轻轻得压着她的後脑勺,让他们额头碰着而额头。「今天我要回家,趁现在亲热一下。」他的声音沉沉的,很好听。易喜觉得一股暖暖的热气拂在她脸上
「本来就该回家了。」她低低呢喃,想一想,假日都黏在一起。他的鼻尖碰碰她的鼻尖,热热的嘴唇厮磨着她的嘴唇,鼻腔里都是他淡淡的烟味。轻轻的一吻不是特别激情,可是易喜的心理甜甜的,满满的。
他真的只亲了一下,就说:「酒在吧台,我们一起去拿。」他放开她,冷空气灌进两人间,易喜还沉浸在刚才的氛围,瞬间有点失落。
罗仲锡早就将酒准备好了,三枝酒已经打开,放在吧台醒酒。他算一下厨房的人数,抓了八支杯子放在托盘上。他闻了一下这三支酒,又拿了醒酒瓶。东西蛮多的,分了两个圆托盘放,易喜想帮忙拿,用两只手端起托盘,酒杯摇摇晃晃,发出恐怖得碰撞声。罗仲锡有点讶异:「你不会端圆托?」不过他马上又露出明白的表情。「我来端,下次我教你。」罗仲锡右手端着三瓶酒加一个醒酒瓶,左手端八个杯子。端得非常稳当,走起来都没有碰撞声,而且有一种自信的帅气感。「这也太厉害了。」易喜好崇拜。
「这很基本。」他不觉得怎样,这也是他吃饭技能之一。以前升学主义的父母,常常会说:书读不好以後给人单盘子去。其实那是没端过,才会觉得简单,认真说起来,也是不容易的技能。
两人走进厨房,宋子祺正煎着牛排,锅里滋滋作响,整个肉香味充满全部厨房。他回头瞧了一眼,看罗仲锡一人拿这麽多杯子,就笑说:「这麽舍不得,连端东西都舍不得给人家端。」易喜只能满脸通红,而陈建群站在一旁看这三人的反应,他绝对相信易喜和罗仲锡有鬼。
「有人不会端圆托,杯子很贵,破了又要算损耗。」罗仲锡倒是轻描淡写。
那天陈先生要求的是四道,宋子祺准备前菜,沙拉,牛排,甜点。
前菜有三小点:凤梨鸭胸,薄荷冰镇番茄和蜜瓜帕马火腿。他用一个白长平盘摆放,薄荷冰镇番茄有点汁液,所以放在小汤匙上。鸭胸卷着凤梨,帕玛火腿卷着蜜瓜,模样精致。
沙拉是简单的萝蔓佐蜂蜜芥末酱,上面洒帕玛森。食材都已经在盆子里拌好,陈建群用一个直径八公分的铁圈将生菜堆起来,生菜就整齐得,圆圆得站在盘子里。
牛排没有带酱汁,就是香料海盐放在一旁,还有煎得焦香的马铃薯块。甜点是烤西洋梨,酸奶油与crumble。烤西洋梨用一个很可爱的单柄烤盅装着,烤盅再放在圆盘上,crumble放旁边,酸奶油用两根汤匙整成椭圆形。
罗仲锡一看,便说:「这麽中规中矩。」
「酒才是主角,不是吗!」宋子祺说。
罗仲锡找了一个乾净的台面,把每一道菜都照了相。「菜名要给我。」
「菜这麽直白,菜名你编就好。」
「什麽肉?」
「prime沙朗。」
「这麽普通。」
「一千五一个人,也只能这样。」宋子祺说。「酒呢?酒的顺序怎麽搭?」他问罗仲锡。
「前菜和沙拉就用这支梅洛。」罗仲锡帮每个人都倒了一点,阿强小丁和阿郑也都围过来了。每个人都喝了一点,然後备料盆里自己卷了凤梨鸭胸,番茄还有蜜瓜帕马火腿吃。
陈建群小声得跟易喜说:「在餐厅工作最快乐的就是这时候,总有许多机会能嚐到许多东西。」
「你们平常都有在研究红酒?」易喜问陈建群。
「当然没有,但有机会尝试就要尝试,那是自己舌头的资料库。宋师傅都会让大家一起试。」陈建群跟她说。罗仲锡看到两人在咬耳朵,厨房有抽油烟机运转的声音,他听不见他们在说什麽,但他不是很友善得瞄陈建群一眼,陈建群显然在食物的世界,完全没接收到。
「这三个前菜顺序吗?」易喜小声问陈建群。
「应该有,鸭胸和帕马火腿味道都很重,番茄在中间应该就是一个洗味蕾的安排。」陈建群跟她解释,指来指去的。看在罗仲锡眼里,他就是向她在卖弄知识。两人看起来友情很好的样子,他觉得心里刺刺的,有种莫名的大叔自卑感。於是他应是插在两人中间:「你们会品尝红酒吗?」罗仲锡说。
果然引起了易喜的兴趣。「该怎麽喝呢?」
「先讲最简单的方法,你先喝一口,不要马上吞下去,感受它在口中的滋味。然後在嘴巴徐徐吸气,鼻腔徐徐吐气。味道会很多层次得展现出来。」他说。易喜和陈建群就依照他的方法摸索起来。梅洛的味道很圆润,果香味很重,很百搭,和宋子祺的前菜搭起来,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桌上就剩下两只酒。一支是卡本内苏维翁,一支是波特。宋子祺倒了一点卡本内苏维翁,觉得还很酸涩,就跟罗仲锡说:「换瓶一下。」罗仲锡早就知道同样的时间,这支要醒比较久,所以带了醒酒瓶来。醒酒瓶是很漂亮的玻璃瓶,开口不大,瓶身有一个细细长长的脖子,底下才是圆圆的肚子。他将红酒瓶举高,红酒如丝带般滑了出来,在空中拉成一条细细长长的线,最後一滴不漏得滑进醒酒瓶里。他的动作非常优雅漂亮,醒酒瓶的瓶口不大,这动作做得漂亮,其实不是容易的事。他华丽得捕获所有人目光。
「哼!浮夸。」宋子祺忍不住酸了一下,他知道他想在易喜前面表现。但是酒一换瓶,就像是醒来一样,刚才不显着的香味,现在充满所有人的嗅觉。
易喜喝了一口,觉得酸涩感远比梅洛强烈,单宁很重,有点烟燻的味道。但是配一口牛排,却觉得无比合适,甚至嚐到一点黑胡椒的香气。而波特酒本来就是甜度较高的酒,很适合配甜点,宋子祺用了规矩的烤水果,却还是点缀了奶油很多的crumble,这样奶油的香气就能和波特融为一体。
易喜觉得自己对酒类的知识真的很薄弱,以後可以多跟罗仲锡学习。但是今天,口腔内的小宇宙简直大爆发,她觉得充满了能量,原来关於厨房,还有这麽多有趣的事能探索。而且可以说是:能无止进得探索下去。
她问罗仲锡:「为什麽你们一开始就知道谁该配谁?」
「我们只是用基础的常识,惯用的搭配来做基本定调,但是还是会试一试。因为红酒基於气候和酿造方式不同,可能会有不同表现,嘴巴喝过比较准。」罗仲锡说。
「那陈先生选这三支酒来当餐酒会的主角,也是想到搭餐容易,比较好卖。甚至能包套卖吗?」易喜脑中突然闪过这个问题,这三支酒的调性,刚好配一个套餐,应该不是偶然。
她的问题让宋子祺意寓深远得看她一眼。「你的问题提的很好。」宋子祺说。
「陈先生是谁?还有她的问题好在哪里?」陈建群二丈摸不清头脑得问。打断了他们的讨论。宋子祺完全懒得回答他。他将摆好拍照的那一盘甜点推到陈建群面前说:「这盘让你去把妹。其他人把这些摆样吃掉吧!已经拍好照了。」
阿强第一个抢走牛排,不过也没人敢跟他抢,厨房很敬重辈分。
宋子祺对易喜说:「关於你的问题。对酒商来说,餐酒会是为了卖酒而存在的。你可以好好思考你的问题,也可以和罗仲锡讨论,他有很多知识能教你。」
易喜还想问,宋子祺却已离开厨房。他喜欢後辈自己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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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
等我完结,不过还要很久,想来半个餐酒会
在这之前,把这些菜色写成食谱,有人要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