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弱水金阁(民国1V1)--54 软毛生物(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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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她见过,天生狐狸相,一双眼像钩子,女人看了都心痒。他也见过,记忆中并不像旁的女人那样面目模糊,因为太精明厉害,倘若是男子或倘若运道好些,该有二分侠气,可绝不是知音,不是他的,更不是盛实安的,至少这后院二人中没人在为令从雪惋惜。

他松开盛实安的胳膊,沉默许久,“你觉得是我杀的。”

那样环环相扣养虎为患的局,他做得出做得到,甚至盛实安亲眼见过,故而她相信是他罔顾人命亲自请金之瑜入瓮,故而他不是在问,只是将她的想法复述于口。然而盛实安肩膀一抖,似乎不愿听到他说,惶然低下头去。

他能怎么说?这豆蔻年华的小姑娘自小打滚裹了一身嚣嚣红尘,自有一分察言观色的聪明,当年从他袖手观看小秦爷逾矩之举时就读出了他的虎狼心肠,故而纵着自己一而再再而三惹毛姓秦的,让姓秦的亲自把翻脸的由头递到他手心。到了如今,盛实安没长到他当年的年纪,却已如他当年一般嗅觉敏锐,如他当年一般想离不良善不安稳的危险人物越远越好。甚至,她会不会以为他当年把她忘在酒楼是过河拆桥?

她在怕被拖下浑水,或许也在怕被他当枪,归根结底,她憎恶他这样的人,憎恶刀尖舔血朝不保夕,从头到尾,盛实安在他身边所求的不过是平安,不是富贵,更不是他。盛实安有本事把任何样态的生活过出缠绵的滋味,今时今日所有情愫所附丽的只是日复一日的无忧无虑与地久天长。

她以为他是寻衅滋事的恶人,来日会弄出大把麻烦,因此不想奉陪,从里到外像透了长耳朵短尾巴的软毛生物,外表温绵甜美,内里如此凉薄。陈嘉扬心口仿若被尖刀迎风切开破口,冷风灌得心窍豁然一空。

陈嘉扬手中一支烟燃到尽,烟灰絮絮索索掉在脏雪灰冰上,烫出个灰黑的窟窿。他鞋尖碾平那块窟窿,无可无不可地告知:“我还不至于。盛实安,我想要他死,就要他自己把脖子送来。”

盛实安说不出话,庆幸是自己错怪他,又不幸是自己错怪他,回想自己错怪他的始末,又觉得莫名合理,因为陈嘉扬对金之瑜向来出奇厌恶。她整个人纠结成一根麻花,在纠结中越发沉默。

陈嘉扬与低头沉默的盛实安相对良久,也只看到一团乱麻,弹灭烟头,“如果想走,看上哪栋房子,自己去提钱。”

他不再看盛实安冻得发红的指尖、指尖后头蹙着的眉、眉后头小脑袋里的千回百转,抬步上阶,出门开车,车子抛下一串灰白尾气。盛实安许久才回大厅里去,一口气灌了几杯热茶,谢馥甯说:“你怎么不对劲?是不是着凉?快让司机送你回去喝些热姜汤。”

车送盛实安回公馆,她让司机在半山腰停下,下车站在山崖边抽光小半盒烟,时间久到司机害怕。新来的司机是个老实的山西小子,人还年轻,在车里看她长发被北风撕扯得来来去去,几乎风再大一分都要将人吹下去似的,觉得莫名心慌,忙下车去给她披衣服。衣服一碰盛实安的肩头,她如梦方醒,回头说:“走吧。”

陈嘉扬没有回家,把偌大公馆留给了她。万事都不放在心上万物都信手拈来的陈嘉扬变成了条滑不溜手的鱼,敏感而刚烈,连风都被认成捕猎者,他被轻轻一碰就潜入水底。

盛实安在空荡荡客厅里站足十分钟,被座钟的钟声震响,肩膀一抖,才知道已经是夜半时分。

同样未能成眠的还有陈嘉扬。在夜雾弥漫的北平城里开到车子没油,踩下刹车,抬眼一看,老旧的路灯虚弱地亮着,灯下空落落没有人,墙根堆满柴火,正是金鱼胡同外。

这倒正好,他下车回家,推推大门,门紧锁着,想了想,弯腰在乱七八糟摆放的破花盆下翻翻找找。

从前盛实安总是忘记带钥匙出门,因而鸡贼地在门口藏备用钥匙,被他骂过几次,但大概死性不改,果然还是藏了一把,钥匙上孩子气地拴着根藕合色的缎带,编成蹩脚的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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