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末世迷情--出发

正文 末世迷情--出发

第二天,林萱和徐小可简单做了些早餐,招呼大家吃过,便开始讨论接下来的计划。

陆飞扬率先发言,“现在丧尸越来越多,这里迟早会被攻陷,离开是迟早的事,你们有什么打算?”

沈伟奇和简婕早已有了定论,“老大,我们肯定都跟着你!你去哪我们就去哪!”

陆飞扬点点头,又问向顾明朗一干人,“你们呢?”

顾明朗家在首都,徐小可和林萱都在南方城市,现在手机打不通,无法得知家里的状况,而且飞机铁路都已停运,凭他们一己之力根本没法回家,便也都打算跟着陆飞扬,最起码先保住自己的命,其余的之后再走一步看一步吧。

秦旭家倒是在本地,不过他的父母早已离异,他从小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现在爷爷奶奶去世,他也没什么牵挂的了,当然是跟着女友林萱一起。

“好!那大家就一起走,这样互相也有个照顾。”陆飞扬道,“我建议先在家里休整三日,等我爸和伟奇的情况稳定下来就出城,向西北方向走,那里人口相对稀疏,应该更为安全。这几天我、明朗和简婕去外面收集物资,其余人留在家里收拾行李,如何?”

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行,那就这么定了,三日后,整装出发!”

在这个生灵涂炭的末世里,他们每个人都是惶恐不安的,但只要有了陆飞扬,好像队伍里就有了主心骨,所有人都安全感倍增。

会后,简婕带着顾明朗几人去院子里教他们打枪。陆国明和沈伟奇在房间休息,客厅里只剩下陆飞扬和程秧秧两人。

程秧秧望着陆飞扬,轻声道:“飞扬哥哥,我们走了,是不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陆飞扬走过来,俯下身子摸了摸她的头顶,道,“秧秧舍不得爸爸妈妈是吗?”

程秧秧含泪点点头。

“跟我来。”陆飞扬牵着她的手,走进对面的房子。

经过一天的时间,这里已经完全被腐臭味淹没,程秧秧跪在父母的尸身旁,泪水再次决堤。

“秧秧,听我说,”陆飞扬抬起她的下巴,柔声道,“你再好好看一看这里,收拾好你的衣服行李,带上所有你想要留在身边的东西,然后,我们一把火烧了这里,好吗?”

“什……什么?”程秧秧一愣,不可置信道,“烧了?”

陆飞扬点点头:“对!我们烧了这里,让这座房子在另一个世界也能陪着叔叔阿姨,然后我们带上他们的骨灰,这样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永远都不会分开,对吗?”

程秧秧沉默良久,点点头,起身。

她站在门口,隔着炽热的焰潮,望着那些熟悉的东西一点一点被吞噬,心却奇迹般地变得安宁。最终当一切都归于平静时,她再次走进屋内,蹲下,小心翼翼掬起一把灰烬,倒在一颗银饰的小葫芦里,用项链挂在胸前。这是爸爸送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从今往后,就只有它陪着她了。

不知道是幸存的人类已经不多,还是大家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超市、便利店里的东西都还剩了很多。陆飞扬带着简婕和顾明朗,在这三天里收集到了充足的物资。

很快到了要离开的这一天,陆飞扬除了常开的这辆保时捷,家里还有一辆七座的越野车,后备箱很大,刚好可以用来放置行李和物资。

“这样,简婕、伟奇、林萱和秦旭坐保时捷,剩下的人坐越野车,所有东西放到我这辆车上来,后备箱放不下可以放到前面的座位上。”说完,陆飞扬将车钥匙和对讲机扔给简婕,“伟奇腿还没完全好,你来开车,待会跟在我后面,有什么情况及时联系。”

“明白。”简婕点头。

众人正要上车时,林萱突然说道:“飞扬哥,要不我还是坐你们这辆车吧,路上陆叔叔有什么问题的话,我还可以随时察看和照顾。”

秦旭一听,忙拉着林萱的胳膊,道:“萱萱,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摆明了是小情侣吵架,陆飞扬也不好说什么,一时有些为难。这时,徐小可跳出来,道:“好了好了,萱萱,我跟你换。”说着,走过来拍了拍秦旭的肩膀,叹了口气,道,“小伙子,任重而道远啊。”

秦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萱上了越野车,要怪只能怪自己胆小没本事,现在她应该对他很失望吧。

车子出城后直接上了国道,此时正值盛夏,炽热的太阳烤在柏油马路上,发出刺鼻和难闻的气息,混着尸体的血腥味和腐臭味,仿佛已然成为一座人间炼狱。为了节省汽油,车里都没开空调,每个人的心都是烦躁而不安的。对于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丧尸爆发后第一次出门。现在的境况比起那一天,显得更为触目惊心。

“等等!那辆车里似乎还有活人!”顾明朗指着前方的一辆车喊道。

陆飞扬放眼望去,只见有两个丧尸正用力地拍打着那辆车的车窗,很显然,再这样下去,车窗迟早会被打碎,里面的人也在劫难逃。

陆飞扬几乎没有犹豫,留下一句,“你们都待在车里别下来!”便飞快地拿起手枪跳下车,迅速解决了那两个丧尸。

他打开车门,对着里面吓得瑟瑟发抖的人道:“出来吧,你现在安全了。”

那人应该有五十岁左右,西装革履,看起来应该是一位养尊处优的人物。他的额头似乎受了伤,满脸都是血污,辨不清模样。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战战兢兢的下了车,道,“谢谢……谢谢你救了我……你能不能带上我一起走,我实在不敢一个人在这里待着……”

这个声音……陆飞扬心神一震,仔细看了看那人的脸,一把擒住他的手腕,厉声道,“你是于和同?”

“你认识我?”那人一愣。

怎么可能不认识?当年在法庭上,他带着自己儿子嚣张离开,那副得意而丑陋的嘴脸即使化成灰他也记得清清楚楚!时过境迁,没想到当年叱咤风云的大老板如今也到了这般落魄的境况,果然一切都是有因果报应的。

于和同以为是以前认识的哪位合作商,连忙拉着陆飞扬的手,祈求道:“既然你认识我,那就好办了。你应该也知道,我很有钱的,你看,”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银行卡和纸币,“只要你带上我一起,这些我都给你!”

陆飞扬生出一股厌恶,“于老板,收好你的钱,现在这个世道,你这些东西连个屁都不如。”

于和同猛地跪下,扯着他的裤腿,哀求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看在我年纪都这么大了,你就发发慈悲救救我吧……”他瞥见陆飞扬领口处的警徽,忙道,“你是警察?警察的职责难道不是救助市民吗,今天你要是把我留在这里,就等于置我于死地啊!”

他说的是实话,无论如何,作为一个警察,他都无法这样将一个活人丢在这里置之不顾。

陆飞扬叹了口气,大步走到越野车旁,隔着窗户对陆国明道:“爸,您下来一下,我有话跟您说。”

“飞扬哥哥,出什么事了吗?”程秧秧不解地问道。

陆飞扬深深的看了一眼程秧秧,眼里涌起一丝心疼和愧疚,道:“没事,很快就好。”

陆飞扬扶着陆国明走到车背后,顿了顿,沉声道,“爸,那人是于和同。”

陆国明很快明白过来,皱眉道:“他想跟我们一道走?”

“嗯,”陆飞扬点点头,“您觉得我应该同意吗?”

陆国明叹了口气,道:“我想,你心中已经有了定论,不管怎样,总是一条人命,我们不能见死不救。而且,他的儿子也是死在……算了,不说了,你注意点,别让他和秧秧接触。”

“我知道,”陆飞扬道,“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秧秧一直在医院没有露面,他应该认不出来。不过,当年是您亲自带人去于家逮捕的于邵伟,他肯定记得您。”

陆国明望着远处那个匍匐在地上的男人,沉声道:“我去跟他谈谈。”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