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重生】午夜梦回--李仙人指路VS命悬于一线

正文 【重生】午夜梦回--李仙人指路VS命悬于一线

赵宏斌刚刚转身,随即定住了脚步。回过头来,他冲李桢投去一抹冷笑:“你怎么知道我要找谁?”

说完,男人大力推搡了自己的员工一把,反方向冲下楼梯。

身体撑在栏杆上,李桢的五官纠结成团。猛地跺了跺脚,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毅然走向宴会厅里。

星空下的山谷,显得格外深邃幽远。

时间已经是深冬,山区夜晚的寒意愈发侵入骨髓。路灯熄灭后,度假村里漆黑一片,完全看不清方向。

沈蔓从主楼冲出来,一路跌跌撞撞,只顾着埋头走,直到眼前的道路消失了,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住宿区很远。四周的山峦全都影影倬倬的,看起来完全一样,根本分不出东南西北。

也好,她自嘲地想,现在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何况其他人。

掏出手机,因为风景区基站铺设不足的缘故,竟然一格信号都没有。地图定位什么的统统失灵,就连紧急联络电话都打不通。

她还穿着那身长裙,手足冻得冰凉。Q市地处山区,入冬之后总是又冷又潮,更何况此刻是在山谷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算冻死了都不一定会被发现。

经过漫长的跋涉,原本激荡的情绪也渐渐平静下来。她在黑暗中呼着白气,想到刚才赵宏斌那张愕然的脸,依然觉得畅快无比。只是后悔出门前怎么不多穿件衣服,或者留心看路,至少别到了这个时候才进退维谷:往前怕越走越远,往后却找不到归路。

度假村所辖的范围很大,有山有水,有断崖有深谷。若是一不小心跌断脖子,恐怕就没有再次重生的幸运了。

冰冷的寒意从脚底点点侵染上身,沈蔓意识到不能再站在原地,必须要动起来。无论前路后路,至少不能选择死路一条。为了搭配喜庆的红色长裙,她今晚穿了双缎带高跟鞋,走在崎岖不平的山地上,既膈脚又难受。可即便如此,依然不敢脱鞋,除非不想再要这双腿了。

此间尚未落雪,杂草丛生的荒谷里却早已结满露气,甚至凝出冰渣。踩在脚下发出吱呀作响的声音,似地狱开门,似鬼魅呻吟。

迈开步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山谷里独自前行,沈蔓头脑中的思绪也越来越平静。

回忆起高二那年的暑假,赵宏斌说好去中心医院替她拿衣服,然后再送自己回家,结果却一去不复返。林云卿应该是在他们离开后,很快便联系了赵家父母,否则老赵总不会第一时间赶到中心医院,把儿子逮个正着。

也就是说,他从那个时候起便失去了人生自由。

但那之后呢?为什么直到伤好、出国、学成,依然与自己断绝联系呢?

与林云卿冰释前嫌后,他也曾坦陈过那段经历:犯浑的是赵家儿子,赵妈妈又是个爱面子的。除了登门拜访、赔礼道歉外,没有再向林母交代过相关后续。赵氏的生意越做越大,赵宏斌的父母很快买了大房子,搬离原来的小区。赵妈妈更是从原单位离职,一心当起阔太太。林母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不可能主动地攀权富贵,两家便渐渐断了联系。

事实上,即便重点实验室面临巨大的诉讼压力,林云卿却压根没想过要长辈出面转圜。他只觉得在商言商,赵氏集团试图统一仿生计算、思维模拟领域的计划很有野心,采取措施也是对事不对人。如果想要扭转败局,除了加快试验进度,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想不通,怎么都想不通。

沈蔓皱紧眉头,渐渐走不动路,终于跪倒在草甸上。

气温越来越低,她却没有知觉。头顶星空闪耀出钻石般的光芒,渐渐凝成一条璀璨的银河。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翻转身子,看向这片静匿的美好,沈蔓恍惚意识到,即便真的死在当下,也没什么值得后悔的吧?

有多少人能有机会重来一次,实现自己心中最放肆、最大胆的愿望?

如果有得选,谁会愿意为了一棵树木放弃一片森林?

人类的婚姻制度不过是私权与公权互相博弈和妥协的结果,对吧?

等你面对一样的选择、一样的诱惑,再来告诉我,我做的有什么错。

她笑着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郑宇轩的沉着、周胤廷的持重、张羽的温柔、吴克的嚣张、林云卿的冷静、陈逸鑫的固执、王笑天的洒脱、周胤钦的软弱以及梁志的守护……然后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却再也睁不开眼睛。

度假村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为了保护原始生态,并没有专门开辟停车场。接送客人的摆渡车白天工作,晚上都要停到山下去。入夜之后,山谷里不再有任何机动设施,任你是集团公司老总,也只能靠双腿迈进、抹黑找人。

赵宏斌满头大汗地绕着住宿区寻了半天,又去到客服中心,得知沈蔓并没有回房间。手上的电话已经快要被拨到没电,却始终显示无法接通。眼见天越来越冷,男人的心也不断地往下沉。

他冲酒店经理发了通脾气,耐不住越来越焦虑的情绪,再次抓起外套冲了出去。

这家度假村是赵氏名下的产业,在住宿区旁边还建有私人别墅和农庄。因为地势险要,往年也发生过客人迷途坠崖的事情。如今沈蔓电话不通,音讯全无,若真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赵宏斌想,他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

喉间似有火烧火燎,只觉得心脏都要跳出来。男人就手扯开领带,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向了农庄。

在山谷西南面,有片面积不大的草场。草场外是赵家的私人别墅,别墅的后院连着马厩和农庄。Q市周边没有宽广的空地,并不适合驯养马匹。无奈老赵总年轻时在内蒙养过军马,对这种通灵性的动物有感情。退休之后,坚持将自家的农庄开辟出来养马,引进的还都是些金贵品种。

赵宏斌跟管家打了声招呼,径直从马厩里牵出父亲最爱的那匹荷兰温血马。随即翻身跃上,大腿用力夹紧,冲进无边的冬夜里,徒留管家和马工在原地捶胸顿足。

温血马1958年才开始有血统登记簿,专门为马术竞赛培育,是世界上最成功、最流行、最受欢迎的骑乘用马。赵宏斌挑的这匹是老赵总花重金买回来配种的:肩膀强壮、后驱深厚有力,非常适合山地行走。

当儿子没想太多,他只晓得那些好看的阿拉伯马在这漆黑的山地里会摔断腿。身下的马儿性情温顺、秉性灵敏、擅长跳跃,被用来搜救再好不过。

他刚才是被打蒙了,也着实被那番告白惊到了,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如今沈蔓既然没回房间,则肯定是在山谷里迷了路。这样漆黑寒冷的夜晚,身强力壮的男人都无法长时间呆在室外。若是再耽误下去,即便她不失足坠崖,也会被活活冻死。

赵宏斌驾驭着胯下的马匹,小心翼翼地往山谷更深处进发,心中默默祈祷,千万别让最糟糕的事情发生。

沈蔓觉得自己好像睡着了,还做了很多梦,前世今生、兜兜转转,经历的一切就像是部最不真实的电影,一帧帧地在脑海里放映——她没有于结婚纪念日那晚喝醉,而是坐在餐桌前静待郑宇轩归来,夫妻俩彻夜长谈,之后冰释前嫌,决心携手对抗病魔;她又回到重生后外国语学校的篮球场上,却没有选择回头,而是走向了办公楼,将正在自渎的张老师逮个正着,从此开始与之斗智斗勇;最后,她还是遇到了赵宏斌,同样是在天台上为其口交,最终将之驯服,只是这次,她没有让他一个人回家。

耳边有隐约的呼唤,男人的声音已然沙哑,却依旧声声贯透夜空:“沈蔓!姓沈的!神经病!你给我出来啊!”

撕心裂肺的呼喊声后,是他几近哽咽的抽泣:“你出来啊!算我求你,出来好不好……”

她觉得自己肯定还在做梦,不然怎么可能听见赵宏斌这犟骨头哭出声?她又觉得自己可能快死了,临死前的回光返照才会出现幻象。

有节奏的踏击声如同踩在头顶,沈蔓只觉得耳膜都要被震裂了,再加上男人那不甚悦耳的哭号,终于将她的神智从混沌中唤醒。

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伸出手臂,柔臂向星空探去,麻木的唇齿喃呢喃:“……这里,我在这里……”

赵宏斌揉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花了,却在拭去泪水后,确定草甸里真的有人,而且恰是一抹醒目的大红色。

顾不得下马动作是否标准,他几乎连滚带爬地冲向黑影,看到那手臂摇摇欲坠,心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直到将人死死抱进自己怀中,赵宏斌这才敢眨眨眼睛,而后清清楚楚地意识到:是她,真的是她。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