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身後有陽光 — (番外) 詹華的漫長單戀史

正文 你身後有陽光 — (番外) 詹華的漫長單戀史

詹华一直以为乐莎喜欢洪力书。

他甚至觉得乐莎喜欢洪力书也是理所当然的。

洪力书长得好看,个性开朗,成绩优异,又是运动健将,通常他们两个比起来,女生都比较会找洪力书说话。

有阵子,乐莎对洪力书真的很好,他们两个突然走得很近。班上都在窃窃私语,说乐莎一定喜欢洪力书。

他们甚至还一起上下学,洪力书还买了书包给她……

本来这些对詹华来说都不太重要的。

他冷眼旁观,觉得他们不好好读书,谈什麽恋爱,有够无聊。

直到有次上体育课,打了一场羽毛球。

她的羽球卡在树上。

看到她和洪力书构了老半天都构不到,詹华便好心爬树上去替他们捡。

他很轻松地就拿到了那个羽球。当他从树上,往下望去,每个人的眼里都写着欢乐,很高兴他捡到了球。

只有乐莎看起来很担心,紧张兮兮的看着他。

洪力书说:「扔下来给我!」

他装作没听见,慢慢爬了下去,落地後回头看见她如释重负的表情。

还她羽球时,他的手不小心擦过她的,他走了好几步後才发现自己的手依然刺刺麻麻的。

他偷偷回头看她,发现她不知道在窃笑什麽,看起来好……可爱。

他第一次有种心绪紊乱的感觉,整天都魂不守舍的,一直去想他的手到底是怎麽了?脑子又是怎麽了?

怎麽全都怪怪的?

他望向斜前方的那颗女孩後脑勺,打了个哆嗦。

有种大难临头的预感。

真正开始在意起这个女孩子,是他发现她变了个人的时候。

那大概是国二下学期吧,她突然就变得很用功,吓死人的用功,她几乎是用了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读书。

每次看到她在课堂上振笔疾书,下课也毫不懈怠的做着题目背着课文,他算是对她挺刮目相看的。

第一次接到她打过来的电话,他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然後是猛烈的撞击,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他故意装作平静,问她什麽事?

乐莎说想让他教她数学。

他马上就想答应,可是又想到他跟她又不熟,这样会不会很尴尬?

最後他还是答应了。

那天他们一起复习完功课,他回到房间,从二楼偷偷看着那张小公园里,他们一起坐着解题的石椅,心跳声响亮得像雷鸣。

从此之後,他就常接到乐莎找他的电话。

偶尔好几天没接到,他还会怀疑是电话坏了,忍不住拿起来检查了好几次。

升上国三,跟她又进了同一班,其实他还满高兴的。

当然他并没有表现出来。

上了高中之後,他才彻彻底底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女生。

他也庆幸她读的是女校,不会被学长学弟那些闲杂人等追走。

他默默地暗恋着她,度过了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涯。

唯一让他感到欣喜的,就是那段走在她身後,落後她好一大段路,一起搭公车上学的日子。

虽然她开口闭口都是洪力书,可是她找他说话,他还是挺愉悦的。

当然,他也没有表现出来。

有一天,乐莎又缠着他教她数学。

他当然有空,只要是乐莎约他,他永远都有空。

他总是偷偷看着乐莎认真的侧脸,偷偷藏起自己乱了节奏的心跳。他喜欢乐莎问他问题,这样他就会坐过去,或是她坐过来,他们会靠得好近好近。

可是那天,图书馆的学生已经爆满,他其实有点遗憾,这样就不能和乐莎一起读书了。

没想到乐莎提议要去他家。

他确实挺难为情的。

让喜欢的女孩子到自己的房间来,好害羞喔。

没想到更害羞的是,乐莎不但躺了他的床还抱了他的枕头,让他那晚翻过来翻过去,怎样都无法入睡。

实在太折磨人了。

一晃眼,他们上了大学。

詹华很高兴乐莎的学校离他离得很近。

每次这个小迷糊需要帮忙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找他。

他心甘情愿当她的工具人,只要她需要他,他永远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

乐莎第一次坐在他的摩托车後座,抱住他的时候,他简直就希望这双手再也别放开他了。

他喜孜孜地酝酿着要跟她告白,他要告诉乐莎,他喜欢她,请她做他的女朋友。

可是那天,他站在她们学校的门口,却只等到了洪力书亲吻她的画面。

原来,是他自作多情。

到了烤肉联谊那次,他被朋友硬拖去参加,没想到乐莎也来了。

乐莎坐在他後座,环抱着他的腰时,他就想伸手把它们按住,一辈子不让她放开了。可他握紧了机车握把,终究还是没能鼓起勇气。

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洪力书舔着她的脖子,她的脸都羞红了,大夥儿拼命起哄,他的心痛没人理会。

然後乐莎说她喜欢洪力书长达九年,他又一次心碎。

轮到他玩时,乐莎却扑过来强吻他。

他第一次跟女生接吻,还是被自己喜欢好几年的女孩子亲,说不高兴是骗人的。

可是,乐莎终究不喜欢他,她刚刚说了她喜欢洪力书。

她只是不想让他亲另外那个女生吧?她们两个好像有什麽过节……

所以他待不下去了,转身就走。

後来,乐莎好像和洪力书吵架了,又跑回来黏他。

有时候还会偷亲他,像个小孩子一样。

他当然喜欢乐莎亲他,但他却不希望她对每个男生都是这样,尤其,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不能再这样招惹其他男生。

那时,他对乐莎的喜欢很满很涨,因此她和洪力书交往的打击也相对的很大很深。

每次乐莎步步进逼,他只能节节败退,暗自疗伤。

终於,他不得不做了个决定,骗过乐莎,让她误以为自己交女朋友了,从此跟他保持距离。

事情当然是成功了,可後来的日子,他却没有比较好过。

因为,这个城市就是这样小,走到哪里,都能遇见她。

他对她的感情,就斩也斩不断。

沉痛过後,刚好学校有个机会到国外姊妹校做交换学生,他便报名了,也顺利录取了。

他想,到了国外,眼不见为净,他迟早能放下这段单恋。

出国後,他却天天收到她写来的信。

每次打开信箱,他才发现他错得离谱。在距离她一万五千公里的陆地上,他对她的思念只是更加猖狂。

她什麽事都与他分享,看着她的信成了他无聊生活中的唯一慰藉。他天天等着她的信,只看,而不敢回。

他怕他回的信,会不小心让她知道他喜欢她,总是有端倪可察的。所以他不敢写。

国外的风气既开放,有时也淫乱,诱惑实在不少。

詹华看着那些金发碧眼,波涛汹涌,短裙长腿的美女,却常常忆起那个又呆又蠢,胸前平坦的台湾女孩。

寂寞到了底,煎熬过了头,他染上了抽菸的恶习。

交换学生的学业即将完成之际,他接到了爸爸的越洋电话,告诉了他一些家族故事。

詹华答应接下爷爷一手创立的公司。

於是他继续留在国外攻读企业管理,延迟了回台的时间。

多亏了忙碌,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总算不再频繁想起那个女孩。

可是偶然一次回国,在某个餐会上见到她,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他的心跳已经平静了这麽多年,在看见她走进会场的那刻,又鲜活地跳动了起来。

可是她不是一个人。

她身边有个男人陪着她。

他见过那张脸,在电视上和报章杂志上都看过,那是个年轻有为的企业家。爷爷曾说让他好好以人家为榜样,那是个值得学习的前辈。

後来,他听到颜伯父和颜伯母说,那是她的男朋友。

不管怎麽兜转,在她身边的人始终不是自己。

詹华心里苦,他带着难过,飞回了美国。

可是这次,乐莎不让他断了联系。

她总像以前一样,有什麽事情就传讯息来跟他报告,任何小事都让他第一个知道。

詹华终究舍不得乐莎,还是回了她讯息。在国外的日子,有她的音讯陪伴着他,也确实没有那麽孤独了。

她让他别抽菸,他也真的戒了。

她说的话,无论何时他都听进心底,还供奉起来当圣旨。

因为无法对她死心,他开始在讯息中试探她对自己的心意。

她说,颜柏良不是她的男朋友。

他只是很照顾她的上司。

詹华想,等我回了台湾,换我照顾你就好,你归我一人管。

可是她25岁生日那天,他第二次尚未告白,先吞了败果。

再度又伤神又狼狈的奔逃出国。

终於煎熬到他学成归国了。

乐莎无时无刻不在他四周出没,让他又爱又恨。

看她身边围绕着颜柏良,他一次次想和乐莎保持距离,可每次见到面,他又想将她留在自己身边。

直到她搬进自己家里。

詹华简直乐坏了。

天天和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看她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载着她上班,接着她下班,晚上一起看电视。

他无可救药的,停不下来的继续偷偷爱着她。

乐莎喝醉那次,理智告诉他他不该跟着她胡闹。

可他实在太喜欢她了,她吻上来的时候,他鬼迷心窍的任她予取予求。

她吵着要做,他也陪她做了。

一遇到她,就没有什麽原则什麽坚持可言。

通通都可以为了她打破。

终於,绕了一大圈,他们还是走到了对方身边。

任十几年的光阴蹉跎,也趋不散屹立不摇的身影。

詹华看着手机里,乐莎和宝宝自拍的照片,勾起一抹宠溺的笑容。

他好幸福,真的把她给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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