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一辈子,都会遇过至少一个「女汉子」。
小冯就是我碰过最厉害的女汉子,甚至可以说她很「剽悍」,说不定比许多男人都还要剽悍。
小冯个子娇小,一百五十公分出头,声音又细又尖而且嗓门特大,在港口长大的她被南部的太阳晒出了健康的小麦色肌肤。
我跟小冯关系不错,彼此以兄弟相称,她喜欢找我打球,可我总是惨败。输给一个女孩子也许不太光采,可唯独输给小冯全班同学都没有意见,因为没多少人能赢得过她。当时班际篮球比赛,只要看见队伍里有小冯,对手就哭丧着脸举白旗投降。
关於小冯最经典的,就是她的胆识过人。
那天考完期中考,惯例地来个大扫除,一把桌椅挪开,发现墙上居然停着一只特别大的蟑螂。
绝大多数人看到蟑螂的反应都是惨叫,然後逃跑,剩余的人第一反应是把课本卷起来伺机要打。小冯偏偏跟他们都不一样,她面无表情地走过去蹲下来,伸手揪住了蟑螂的触须,对,是揪住。我至今没弄懂她是怎麽办到的,可後来又陆续看她徒手抓住老鼠、蛇、蜥蜴还有其他更多东西,我想这大概是她的天赋。
总而言之小冯揪住了蟑螂,打开窗户把牠丢了下去,然後就听见一声尖叫。原来楼下正好有个女生把上半身探出窗外拍板擦,那只蟑螂不偏不倚落在了她的头上,至於事後小冯是怎麽让对方消气的,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那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想,当一个女人连蟑螂都不怕,那她就天下无敌了。
她就是一个这麽「犯规」的存在。
有次小冯央求我带她去申哥的撞球馆,那时候撞球馆还是正大光明地开门营业,生意特别好,出入的人多半都是流氓混混,可小冯一点也不在意。见她那麽坚持,我也不好拒绝,这是老毛病,我总是学不会拒绝别人。
我俩一块去打撞球了,小冯在这之前完全没学过,顾柜台的朋友教了她几遍後打得却比我还好,我只得认命地去帮他站柜台。
说实在话我跟这位朋友也不算特别要好,只知道他绰号阿海,是申哥的旧识,也是跟他合资开撞球馆的人。申哥虽然是老板,但很少亲自过来,大部分时间都让阿海帮忙看着,我十次过来大概有八次都遇不到他。
我一个人缩在柜台那张小椅子上,看申哥的小说打发时间,申哥是个很奇妙的人,他有一整摞的小说,却很少自己翻,几乎只有租给别人看的用途。最好玩的是,这些小说都很旧了,东缺一页西缺一页,其中缺失的页面,申哥居然还自己用手写了补上去!
如果他写的好也就算了,问题是他补上去的内容多半跟前文风马牛不相及,於是经常能看到上一页还意气风发的男主角,下一页忽然变成了一头驴;女主角娇滴滴地开口说出「其实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爹」,然後两人手牵着手私奔到月球之类的画面。
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类,多半看完都会摔书大吼一声:「这是三小?!」
可我早已习惯,即使剧情乱七八糟,还是有办法自动忽视掉那些部分看下去。
看得正起劲,忽然就听见了小冯特有的高分贝嗓音:「你在干嘛!」
我跳下柜台一瞧,才发现在角落的球台旁边,一个头发染得像鸡毛掸子的小混混,正抓着一个我们学校的学生。小冯站在两人中间,拿球杆指着前者,阿海倒在地上,痛苦地摀着肚子,看来刚刚被打了。
小冯说:「你谁啊?凭什麽欺负人家?」
混混理直气撞地说:「这是我的位置,我每次来都用这张桌子,他把我位置占走了,我不能赶他吗?」
「桌子上面又没写你的名字,为什麽只有你能用?」
「为什麽我不能用?你自己问其他客人,谁不认识我?我是──」
混混说到一半,小冯居然举起一张木头板凳就往他头上砸过去!他大概没想到面前这娇小的女孩子会真的动手,连闪都来不及闪,被砸得趴在地上。
「跟人家道歉!」小冯用力踩着混混的肚子,又抄起球杆抵着他的喉咙,一点也不害怕。
然後混混爆出了一句经典台词:「你住手,我不打女人的!」
全场内心os:傻逼!
小冯听了微笑:「所以这表示,我不管怎麽弄你,你都不会还手罗?」
说罢便把球杆用力捅进混混半开的嘴里。
惨叫声不绝於耳。
事後完全不会打架的阿海聘小冯当保全,小冯居然也答应了。
小冯几乎每天都在撞球馆里坐镇,一直到撞球馆倒闭之後,她都跟阿海保持着相当密切的联系,两人还经常一块出去玩。他们的互动模式通常都是小冯说话,阿海听,遇到什麽困难,也总是小冯出头。
她甚至一个人去帮阿海要账,过程不清楚,但只要她出马,没有要不回来的,很有口碑。
有次打完球休息的时候,我问小冯是不是喜欢阿海,她用力点头,用非常认真的语气说:
「他没有我不行,我觉得我是命中注定要保护他,而且,我想保护他一辈子。」
我说:「真的?」
「真的,我说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我忽然不知道该怎麽回答。
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人生还很长,未来还太远,有太多变数无法预料,谁也不能保证一辈子就是真的一辈子,只是我们都宁愿这样相信。
毕竟,一生中大概也只有这个时候,能有勇气做出这样的承诺了。
我拿汽水跟小冯乾杯:「祝你们幸福。」
小冯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