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鈴聲響起 — 兄弟

正文 當鈴聲響起 — 兄弟

手机预设铃声。

我很快的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下一秒露出失落的面孔。「喂...?」

「阿哲,你还好吗?」陈浩纶,休学生,讲义气。「出来打打球吧。」

他接着简略的关心几句,我也单调的回应,通话结束。

不听话的泪珠再次馍糊双眼,我还是无法接受昨天的事情是真的。过了好一阵子,我终於冷静下来,看了看凌乱的房间,碎掉的玻璃杯、落在桌脚的一堆书籍、少一个轮子的电竞椅和砸坏的键盘。

换上球衣,带上後背包,我将手机切成静音,出门。

可能有些人已经猜到发生了什麽。前女友和我提出分手。

在闹了很久之後,我终於接受了她的请求。没错,是请求。

当初,我是国中篮球队队长,而她是别校篮球队的啦啦队杰出成员。在某些意外之下认识,也因为有很多相同的兴趣,开始越来越亲近。

摄影、穿搭、跳舞、玩游戏。

「欸欸,你玩过这个吗?」她指着一台叫”Jubeat”的街机,拉着我去试玩它。

「试试看嘛,你不是也喜欢音乐游戏吗?」她嘟着嘴,让我很难拒绝。

「喜欢是喜欢,可是这种游戏一直都不是我的强项阿。」我苦笑。

在十六格方块按键组成的正方形版面上,我得跟着节奏按下按键,获得分数。系统播着耳熟能详的音乐当作教学,速度慢到让我常常急着按下按键,一不小心就抢了拍。

终於结束新手教学,我在歌单上找到一首我很喜欢的日本歌曲“米津玄师–Loser“,选择中等的难度。在开始前,我好奇地看向旁边的女孩,她玩得好入神,认真的模样和明明平常很笨拙却在此时灵活的手,让我看得差点忘记游戏。

「打得不错阿。」她似乎玩完了,在我一旁说。

那是我玩同一首的第三场,第一次出现”A”的成绩。

「还是看你玩就好。」我傻笑。

阳光直照在头顶上,滴下的汗水足以装满整个宝特瓶,拿去给不知道的人解渴。球运在我手上,眼前是唯一的对手,也是我的好兄弟–陈浩纶。

「还不累吗?」他问,我点头。「那就继续吧。」

我们打了快四个小时,已经记不住两人各拿了多少分。中途没有真正的休息,只是偶尔没力时会放弃防守,或者一些因跑不动的原地投篮。

「给。」在日落前的黄金时刻,两人坐在水泥墙边休息。我接过水,注意放到不远处飞奔过来的少年。他勾起停在篮球场上的球,做了一个标准的上篮。

「抱歉,来晚啦,店里客人够多的。」他露出大大的微笑。赖冠翔,阳光、热情。

「都过多久了才来,」浩纶说着,「欸,说好打到明天的喔。」

「唉,我快累死了,饶了我吧。」他停止手中的运球。

「我们打了四个小时的球,谁比较累阿?」

「是你们疯了吧。」

「不疯,」义气男孩故意讲到一半。

「人生怎麽会精彩。」我把话接完。

我很想继续到球场上发泄心中的难受,我的身体却不断抗议,告诉我不吃晚餐的话它会跟我翻脸,为了打破在讲完人生哲学後的沉默,我抢先发言:「是不是要叫他来了,我们的专属外送员。」

「也该吃点东西了。」说完,浩纶就拿起手机拨号。「带些什麽随便吃的来废墟,限你十分钟。」

电话里粗犷的声音。「我襙你他...我在...」没等他说完,通话结束。

「好了,食物很快就来了。」

在那之前,好奇心过盛的冠翔一边运着手上的球、一边向我提问:「所以...为什麽你们会分手?」

那一片刻,全场只有球和地板撞击的声音在整个空间回荡,过了好一阵子我才开口:「我因为球队和家里的事,心情不太好。」

我开始陷入悲伤的情绪。「只是希望她能多陪陪我,你们也知道...她的声音根本就是能让我感觉到安心的良药。」

他们俩微微点头,表示明白我的个性。非常单纯又极度幼稚的个性。

「我也知道她这阵子特别忙,但是就...,」

眼看着我说不下去,冠翔也不调皮的放下了球,走到我旁边用一样的盘腿姿势坐着。他看了看旁边一直滑着手机、保持沉默的浩纶。我敢打赌他有在听。

「想知道她最近怎麽样...。」

「她真的忙到很多事情都不再像以前一样,会和我分享。她也向我坦诚,最近没办法把心思放在感情上。」说到这,我发现我意外的冷静。「已经很努力在找回喜欢我的感觉。」

「好了,别说了。」浩纶用脚轻轻踢了我一下。「晚餐来了。」

「来吃晚餐啦,一群嫩逼。」高智谦,聪明、直接、霸道。「这些是炸的,另一包是卤的。」

「哇,才几分钟就买得到这麽多,你用抢的还是插队啊?」冠翔边吃边说。

「都有,满意吗?」

我意外地被逗笑了。

「听说你今天被告白啦。」吃得差不多以後,我问智谦。

「你确定要在这时候讲这种事情?」

「没关系吧,怎麽不能讲。」

「你他妈是一个刚失恋的人,我很确定你这时候听这些会很难受。」他瞪了我一下,「我可不想说一说好像在嘲笑你现在日子过得多烂。」

说完,他留我一个人在水泥墙下,拿起篮球就往篮框丢去。

浩纶叹了口气也跟了上去,只剩我愣在原地,冠翔好奇地往我们这看了一眼。

不久後,冠翔也加入他们练习投球的行列,看来休息时间结束,我们四剑客最无聊的赌注又要开始了。二对二斗牛,赢的可以要求输的做任何一件的事情。

今天是我、冠翔对上浩纶、智谦。

除了高智谦,其他人都筋疲力尽,很多动作都比平常慢了些,但冠翔替我们这队拉回了不少分,转眼间,五比五,来到最後的决胜点。

「今天感觉好累,都跟不上高谦的脚步欸。」冠翔喘气着说。

「你这就叫累喔。」看来浩纶非常不同意他对累的定义。

「废话少说,最後一球。」智谦不耐烦的说道,「我已经想好要干嘛了,来吧。」

在最关键的抢篮板,我跳起双手抓紧球,智谦的手却硬生生把球推出我的手掌,接着传给了早站在外线的浩纶,射篮得分。

我失望的骂了一句。

「阿哲,参加校庆的唱歌大赛!」

「啊?就这样?」浩纶似乎有意见。

「我不要。」我也反对。「我说过我不唱歌。」

「我觉得还行阿,不过我呢?」

「对欸,我只想到他。你...你就在他准备唱歌的时候为他尖叫。」一阵笑,不过他们绝对是说认真的。

「可以阿,这对我来说不算什麽。」冠翔傻笑。

「喔,拜托..。」我翻了翻白眼。

只要有三个人同意,就算有一个人反对也是无效。而我不是不会唱,而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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