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鬼鏡狂想曲 — 第三章之一

正文 鬼鏡狂想曲 — 第三章之一

夜幕低垂,在昏暗的路灯下,蔡志恒瞪着眼前的陈少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在这里做什麽?」

千秋挥手要他维持两公尺的距离,慵懒地靠在灯柱上,露出细致的颈项,双眼半开半阖,别有一股邪魅的风情。

「看了不就知道?我在做生意。」

「做这种生意?太离谱了!」

「又怎样?有钱赚最重要。」

「你会被抓的!」

「那就等被抓再说喽。」

「你真这麽缺钱吗?」

「大哥,补习费很贵的,我可不像你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喊一声就有钱拿,当然要自力救济了。」

「你不觉得很可耻吗?」

「可耻什麽?趁着现在有本钱的时候,能赚就要赶快赚。」

「你爱怎麽想是你家的事,可是你做这种事,会影响其他同学的心情,麻烦你快点走开好不好?」

「是吗?可是我觉得其他同学都很满意我的特别服务耶。」

「你不要装了,你根本就是想藉机骚扰我,是不是?」

「笑话,我做生意做得好好的,是你没事来找我搭讪耶!」千秋邪邪一笑:「还是说,大哥你也要给我捧个场呢?」

「你!」

这时,教官怒气冲天地从走廊另一端大步走来:「陈少翎!你放学不留下来自习就算了,居然在校园里叫卖零食!」

「报告教官,我只是想为晚自习的同学们补充能源!」

「不要跑!」

望着胸前挂着装零食的木盒的小翎,以及气急败坏的教官在校园里追逐的景象,志恒由衷後悔跟他说话。

现在回想起和小翎相识的始末,简直就像大梦一场,没半分真实感。

不幸的是,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起的头。

他们班每次热热闹闹办活动,小翎总是一脸渴望地缩在旁边看,却又不敢主动报名参加,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最後志恒忍不住出马去拉他下海。

本来嘛,活动当然是越多人参加越好,真不懂他到底在龟毛什麽。

没错,是他自己去找小翎的,两人就这样熟络了起来。但是谁又想得到後面的发展?

那阵子他特别倒楣,IG帐号被人盗用,手机又掉了;是小翎陪着他打过一通又一通电话,写了一堆申诉信,一起去接待处跟服务员鸡同鸭讲,一起研究有如天书般的申请表格,还把自己的手机暂时借他用。就因为这样的革命情感,虽然两人的个性风格天差地远,小翎还是成为他特别的朋友。

志恒从来不缺朋友,但有时朋友多不一定有用。即便是朋友,还是有很多烦恼不能诉苦,有很多心事不能说。

例如,脸上莫名长了一堆痘子,要是把不到妹怎麽办?况且台北的女生又是一个比一个跩,每次看到她们总忍不住紧张,更增加心中苦恼。此外,他远从南部北上求学,花钱要小心节制,不能像同学一样没事去听演唱会,买游戏像不要钱,这话也不能随便出口。

最重要的是,每当夜深人静,听着窗外的风声和车声,心中涌起强烈的孤独的时候,他总不能向朋友哭诉说他想家吧?

然而他对小翎就没有这些顾虑。不管再愚蠢的烦恼,他都可以对小翎吐露。想家的时候,他当然不会找小翎哭,但只要拨通电话,即便只是扯一些无聊废言,都可以让他的心情平静下来。

他原本还庆幸能找到一个不可多得的知己,然而渐渐的,他感到有些地方不对劲。

在他心中,所谓的「哥儿们」、「好友」是可以一生并肩同行,把背後交给对方守护的夥伴。但是小翎看着他的眼神,并不是想要站在他身边,或是守护他背後;那家伙根本是恨不得整个人黏在志恒身上,这就有点超过志恒的底线了。

困惑了一阵子,他终於发现,这背後隐藏了多麽丑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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