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在晨曦 — 第二章 種子

正文 愛在晨曦 — 第二章 種子

早上醒来已经在自己床上了,前一晚喝的挺开心,尤其是跟爸妈还有弟弟,还有⋯⋯那个谁?

「姊,快起来拜拜吃饭,傍晚齐哥那要办烤鸡Party,我要去他那帮忙。」

弟弟昨晚没喝酒,一大早精神奕奕地喊着。我不情愿地起床,揉揉眼睛滑开手机,我心想:「糟了。」八十几通未接来电!突然觉得脑袋里隐隐作痛,不知道该不该回电,我把手机往床上一丢,心想「他应该还在睡,晚点再回吧。」扶着头梳洗去了。

一早家里就一大堆邻居亲戚,见了面总是会问那些,你不想回答的同样问题,我只能打哈哈装傻溜到街上去。有个国中男同学在镇上开了间咖啡厅,大年初一虽然没营业,但已经有好几个女同学聚在里面了。

「陈曦你终於来了。」老板贼贼的笑着。

几个女同学尖叫着簇拥过来,嘘寒一阵子後,开始七嘴八舌地抱怨。

「吼,到底老娘结不结婚关她们什麽事呀?」

「就是呀!那谁她女儿,上个月嫁给关山那个药房的儿子,他高中时候可是一直缠着我呢!」

我趁她们聊的起劲,默默地飘去外面,坐到靠栏杆的位子上。终於可以点上一根菸了,那头老板端了杯无糖拿铁过来。

「陈曦,台北还好吗?」

「小王,你勒?还过得去吧?」

「还好吧,就门口搞个简单的脚踏车维修站,骗骗观光客罗。」小王笑眯眯的说。

王伟智,高中毕业後跟我念同一所大学,他是中文系的,家里还过得去,而我是念大传系。毕业後我选择进广告公司,而他赖在台北四处打零工,後来我交了这个男朋友,他才回池上开咖啡厅。我当然清楚他的心思,只是对他,一直以来就是没那种感觉。还有,整个池上大概只有他知道我有抽菸。

我把手机打开给它看一眼,无奈地对他笑了笑,对着栏杆外吐了一口烟。

「又来了喔,夺命连环call,这小子到底哪里好,早叫你甩了他。」小王有点用力的把杯子放到我面前。

「我也不知道,一起快两年了,怕提分手在公司碰面尴尬,而且他最近情绪管理很糟,我担心他会做出什麽奇怪的举动。」我叹了一口气。

「当初叫你跟我回来,开间咖啡厅不是很好。」

「好你个头啦!谁要跟你回来这好山好水好无聊的乡下地方。」

「你不是一直吵着要跳槽,不如顺便分一分好了。」

「现在这个客户,有很多地方可以让我发挥,而且重点是预算很多。」

「可是还要面对那个女魔头,好像才大我们几岁,不过是仗着广宇千金的身分。」

「不要看她这样,人家也是留英的。虽然霸道了点,但有些观念还是很酷。」

「哎呀,反正我说的你也不听,我还是去三姑六婆那边寻个温暖好了。」小王摆了摆手假装要走开。

「好啦,你少给我来这套。」我故意皱着眉说。

「我今天下午三点要关店,你们也别给我赖在这太久。」

「干嘛那麽早收?」

「嘿嘿,要去家齐哥那吃烤鸡。」

我点了点头,没搭腔。我心想,怎麽又是那个谁?

***

初一一早,我跟陈俊把早已准备好的黑色大铁炉搬到院子里,用工作室里剩余或废弃的木材生了火。今年准备了六只土鸡,肚子里塞了葱蒜以及一些香料,外面涂上酱汁,钩子底下挂了个铁盘,放进炉子里烤。过了中午,朋友陆陆续续到来,载着大水桶、冰块跟啤酒,在等烤鸡的同时,大夥喝着啤酒听着音乐闲聊,我则不时的帮烤鸡刷上酱汁。大约四点,小王骑着机车载着陈曦来了。他热心的帮我们各自介绍,我跟陈曦很有默契的不打断他。

「齐哥,我帮你介绍,她是我国中一直到现在的好朋友,叫陈曦。这位是家齐哥,他这人超屌的。」

「你好,我叫家齐。」

「你好,我是陈曦。」

「你们随便坐吧,鸡快烤好了。」我跟陈曦互相笑了笑。

我把烤好的鸡从炉子里勾出来,分别装在底下充满鸡汁的六个铁盘,大夥一哄而起,各自抢走一盘烤鸡。我们边吃着香喷喷的鸡肉,边喝着啤酒说说笑笑,陈俊在一旁拿着相机乱拍。酒过三巡,原住民朋友阿努背起他带来的吉他,吵着要大家一起唱歌,我说了声:「好。」起身回房间,找我在国外买的一个非洲鼓(Djembe),是用整块树干剜空再蒙上羊皮制成的。上楼後,身後传来一个轻快的脚步声。

「陈俊,帮我去书架後面找我的鼓。」我头也没回说着。

「好喔。」是陈曦。

「抱歉,我以为是你弟。」

「没关系,我顺便上来参观参观。」

「请便。啊,找到了,那我先下去了喔?」

「嗯嗯。」陈曦点了点头。

之後我敲着鼓跟着阿努的吉他,大夥一起唱歌喝酒,陈曦不知道什麽时候回到了位子上,陈俊相机丢在我旁边,跟着他几个朋友在营火边跳舞,我顺手把相机拿起来把玩了一会。就这样疯了一夜,十一点多大夥各自解散,我看了一下四周,也不知道陈曦什麽时候先走的,留下该死的小王,醉倒在楼下的工作台下,我帮他盖了个毯子,就迳自上楼睡觉了。

***

一路上小王一直跟我吹嘘这个齐哥,多厉害又多怎样的。我戴着安全帽,迎着风看着熟悉的故乡,基础建设一点一点的在进步着,心里满是安慰,也许当初,应该跟着骑车的这个傻小子回来开咖啡厅,到时後我的人生又会是什麽样的光景?大概快四点到了一个院子,中间一个黑色大铁炉正冒着烟,四周坐着许多人。小王热心的帮我们介绍,我实在不想泼他冷水,所以就随他去了。

「齐哥,我帮你介绍,她是我国中一直到现在的好朋友,叫陈曦。这位是家齐哥,他这人超屌的。」

「你好,我叫家齐。」这家伙也在跟我装傻。

「你好,我是陈曦。」

「你们随便坐吧,鸡快烤好了。」他一派轻松地说着,我礼貌的对他笑了笑,也许更多是笑小王这个笨蛋。

那个谁开始忙着帮大家准备餐具,一开炉,我弟抢了一盘烤鸡,七手八脚的帮我拔下一只鸡腿,淋上了汤汁,其实光闻那味道,我的五脏六腑就已经投降了。我迎着凉风,喝着啤酒,吃着美味的烤鸡,真是人生一大享受。我偷偷地看了一下与会的人们,一个大嗓门的原住民朋友背着一把木吉他,旁边他好客的女朋友,四处招呼着别人。我旁边坐着一对新竹来的中年夫妻,在科技公司退休後,特地来池上开民宿。我左边笨蛋小王就不提了,再过去是我弟拿着相机,跟他几个男同学吹嘘他的摄影技巧,旁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三十多岁的男生,没什麽表情地坐着,看不出他是开心还是难过。再过去一个原住民老人,拿着小刀愉快的削着一根木头。绕了一圈再过去就是那个谁了。

大嗓门突然提议要唱歌,一旁的那个谁应了声好,笑着起身往屋里走去。我趁大家正激烈讨论要唱什麽歌的时候,默默地起身,绕过人群走进屋内。我心想只是来看看,又不是要当贼,所以就放开步伐,走过堆满烂木头的工作室,踢走了一小块木头上了楼。

「陈俊,帮我去书架後面找我的鼓。」那个谁头也没回说着。

「好喔。」我随口回答着。

「抱歉,我以为是你弟。」那个谁回过头来,尴尬的说着,这表情是有点可爱。

「没关系,我顺便上来参观参观。」

「请便。啊,找到了,那我先下去了喔?」那个谁好像红着脸,大概是酒喝多了。

「嗯嗯。」我点了点头。

我走到书桌前,一台苹果电脑,几张设计草图,桌上一个相框,里面一位年轻美丽的女人抱着小男孩,我心想:「这应该是那个谁的老婆跟小孩,在我家还跟我爸妈装什麽傻,抛家弃子跑来乡下住那麽久,搞什麽艺术创作,还好我天生有侦探的精神。」我放回相框,当然是分毫不差的放回原位。桌旁纸箱里着放着一篓风景照片,我一眼就知道是池上附近的风景,绕过它靠窗的床,棉被摺得整整齐齐,床尾的洗衣篮里的脏衣服,叠的是方方整整,我脸一红想起我的房间,脏衣服随手乱丢在洗衣篮方圆一公尺,我也不会在意。後面一个大书架,有一些国外出版的画册与照片集,一堆原文书、期刊,还有原文小说,再过去一些大大小小的素描本。我随手拿起最上面一本,里面满满的铅笔素描,还有密密麻麻的英文注记。书桌旁一个纸箱,里面是一些黑白的人物照片,我坐在那个谁的床缘翻阅着,你也知道那个谁书桌前那硬邦邦的椅子,很不适合本姑娘纤细的身躯,但床出乎意料的柔软,我看着这些人物照片,有些主角正在楼下疯着呢。

翻开了其中一张照片,突然,我的泪水不止的流下来,那是在池上的一个田埂上,一对老夫妇坐在小板凳上喝着茶,老先生拿着斗笠帮老太太遮阳,两个人很自然地对望着。我怔怔地看着照片,任眼泪滴落在我的胸口、我的裤子以及他的床单上。「爸妈老了呀!」我心里叹息着。

我拭去了眼泪,把其他照片放回原位,「这张照片有我爸妈的肖像权,我带走应该也是很合理的。」我心里这样辩驳,但自己却不同意自己。总之,我就偷了这张照片,怎样!

偷偷摸摸地回到人群中,把照片好好的放在包包里,回到座位上喝着啤酒,一群人在鼓声与吉他声中欢唱着。戴眼镜的男生,依然没什麽表情地坐着。小王已经醉倒在地上了,我趁没人注意抱着我的包包,伴着星光轻快地走回家。

***

折腾了一夜,起床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我知道有人动了我的相框、素描本还有那篓黑白人物照,不要问为什麽?我就是知道,拿起了那叠照片翻阅着,我又知道了,少了陈伯跟陈妈的那张照片,我最满意的一张照片。我微微一笑,竟不觉得可惜,反而有一种满足,一种物归原主的安慰。

花了一个上午整理凌乱的院子,挖小王起床回家,开着货车去还烤炉以及大水桶。事情办完已是下午两点了,经过镇上采买一些生活用品,看到陈伯与陈妈还有陈俊站在五金行门口,陈曦背着包包拖着行李。我靠了过去,探出车窗说:「陈伯陈妈。咦?陈曦才初二就要回台北了喔?」

陈妈没说话,就一直哭着,陈伯表情严肃地说:「是呀,说公司临时有事。」

「这大过年的是能有什麽重要的事嘛?」陈妈哽咽着。

「大概是广宇最近在美国,有个重要的行销案在动吧。」我安慰着两个老人家。

惨了,我心里一寒。陈曦含着泪光,神情很奇怪的看着我。她没说什麽,突然眼神转为柔和。

「家齐哥,我不在的时候,麻烦你多照顾我爸爸妈妈。」

「一定会的,你放心吧。」

陈伯发动了车子,除了陈俊,都陪着陈曦去坐车了。道别了陈俊,回到屋子里,打开电脑,翻阅着美国的新闻。

***

坐在回台北的火车上,想起昨天接到业务总监的电话,她也正从台中赶回台北。她说美国总公司负责代理广宇在美国的业务,需要台湾团队过去支援。虽然很不舍爸妈,但对我来说,这是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我的心情与其说是伤感,不如说是激动。我在火车上,看着总监转发给我的简报,兴奋的返回台北。

到家已经是六点多了,绕去文具店买了个相框,把爸妈的照片放进去,摆在化妆台上。在这十多坪的小套房,吃饭工作都是在地上的小茶几,看着满地衣服有点凌乱的房间,我不争气的想起了那整齐的洗衣篮。

「搞什麽鬼,洗澡睡觉去。」我对着自己说。

洗完澡出来吹着头发,看着手机。突然想到,我好像把明宏放生好几天了,拨了电话给他没人接,简单传个讯息敷衍一下,我倒头就睡了。这晚我做了一个梦,那个谁变成我的新总监,跟我一起在纽约的会议室里,打着非洲鼓陪着我面对客户发表。而客户是戴眼镜没有表情的那位先生。我一定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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