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故事沒有結局 — A Start 一切是這麼開始的

正文 故事沒有結局 — A Start 一切是這麼開始的

1994年我在高雄念书,那年的暑假我从高雄到台北的新闻局实习,在那个还没有周休二日的年代(咦?),我跟其它分别在外交部、中广还有TICC实习的同学,会在每周六的中午下班後相约一起吃饭以及玩耍,因为大家的办公室距离不远,我们的集合地点都是当年还叫央图现在叫国图的中央图书馆大门楼梯前(好吧!现在景物也不依旧人事当然也全非,小细节就不多说了),就在我们快要结束实习的前四周的中午,我、被、放、鸽、子、了!而且非常的临时,他们三个”不约而同”都因为男朋友来台北、或者当兵男朋友放假等,也不早点说让我人都已经在集合点等了好一阵才call机(对!那个时候就还是哔哔扣,应该有不少人不知道那是什麽东西,就是一个小小的黑色小盒子,你可以打去留下电话让接收的人可以知道要回什麽电话,只能显示数字,而接收的人会在call机上面会显示找你的人的电话号码,然後收到的人要依显示找公共电话回电话……),就在我又热又饿又渴又被晒得很晕加上临时被放鸽子小小不开心的情况下,坐在台阶上手撑着额头正在考虑下午要怎麽打发的时候,就被心情也不太好路过以为我中暑的他捡到了……

他是那种,应该任何人一看到都会被电到、更不用说我这种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小女生马上当场立刻被电到晕的人,一百八十几的身高、长得又很客观帅(就是普遍都会觉得帅不是因为我情人眼里出西施所以主观觉得他帅),斯斯文文的套句言情小说里常常会有的形容词,深遂的双眼、高挺的鼻梁、不厚不薄很有个性的嘴唇,虽然有点瘦但是是健康瘦,不是行动骷髅头的那种瘦,而且是那种「会穿衬衫」的男生;而那时候的我,也是瘦瘦高高将近一百七的身高虽然小胸但是因为脸小腿长所以身材比例不错,可我是那种出门都是T-Shirt牛仔裤球鞋的,而且典型南部阳光女孩皮肤黑黑的、眼睛大大、鼻子挺但是是那种会被人家说有钱大大的鼻子、嘴巴也大大的又总爱笑得很灿烂;应该没有言情小说对於这种大大五官的女生有什麽特别的形容,而且不像我其他同学爱打扮,到这个年纪出门已经开始会化淡妆、戴隐形眼镜,人家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我就是那个後者……(其实这句话的逻辑上来说也不是说懒女人就是丑吧…反正我就是那种在班上人家会注意你很聪明、能力很好、成绩很好,完全不会注意长相,出去联谊还有可能被当成签王也真的被当成签王过的那种),本来正常的情形下,这两种类型的男生女生应该不会变成故事的主角、最有可能就是擦身而过;可是那天,他跟我都不知道哪根神经没有绞紧,我们两条线就缠在一起了。

就这样,平常不会随便跟陌生人走的我以及平常不会鸡婆关心陌生人有没有中暑的他,那天一起去重庆南路的T.G.I.Friday’s吃了中餐,在吃中餐聊天的时候,我知道他叫Aaron,余博伦,是个国语讲得还不错的香港侨生在台大医学系正要准备进入大五好日子差不多过完最後一个比较算还是个真正的大学生的暑假,而他知道我叫Zoe,林诗芃,是个长得很像菲劳的台湾人,在南部一间学校(虽然我们学校很有名但是他不认识所以就用这样子代表就好了)主修德文的学生,正在准备申请美国的大学打算一年後毕业到美国去念书(而且显然绝对不是要继续主修德文),我也知道他其实是个温温的人,而他也知道我是个热热的人,老实说,每个不一样的时段回想我们两个认识的那一天感觉都不一样,我自己对那天的解释也都不太一样,而他说,他不管在哪个时段,对那一天、对那个当下的感觉对我的感觉对那天的解释都是一样的,就是,爱上我就仅仅是从央图走到Friday’s的距离......

那天下午聊了蛮久的,其实真的不知道才刚认识的人有什麽好聊的,到底聊了些什麽也不可能记得,而会当下互相留了对方的联络电话、常上的BBS的帐号,也约了再下一个星期日早上十点在台大医院门口集合跟他朋友要去淡水玩,老实说,自认是丑小鸭的我很意外,而再更认识他了解他以後,当然更无法解释一个不可能会跟路人搭上线的人,我也是绝无仅有的「个案」,只能说,这就是缘份吧……

次周的旅游,他说我可以找我朋友一起,所以虽然被那三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同学放鸽子,但这种出格的发展下来当然也是让我同学他们「对路」了,我隔天确定好我同学他们要去之後就马上在BBS上敲他跟他确认了行程;一个星期是过很快的,而在这个星期当中,也几乎每天都有在BBS上聊个两三句,到了要碰面的那天,我很兴奋得起了个大早,从我住的大姨妈家坐公车到台大医院其实大概只要二十分钟而已,我到的时候有个同学居然比我还要早到,跟同学聊了大概五六分钟後就看到他跟一个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五官很细致穿着又很时尚的女生一起走过来,他跟我打了招呼,我跟他介绍了我的同学後,他也介绍了他身边那个美女,「这是我女朋友,Apple」……什麽样的人会把自己英文名字取成苹果啊!在被雷劈中後第一个进入脑海里的念头是这个,当时我也很快地用我平常热力小太阳的个性开心地打招呼,并且告诉自己,还好本来就没有多想什麽(?),而他有女朋友很正常吧?没有才奇怪吧?那次的出游,虽然很多人总共12个,不过每一个人都相当愉快,後来在我实习结束回高雄前的那三周间,我也跟他们再出游了一次,跟他几乎每个周末都有碰面,通常都会有他跟那颗苹果,还有他朋友那群里面跟他最要好的朋友Ken以及Ken当时的女朋友Karen,有过一两次是只有我跟他去喝咖啡,well…他喝咖啡,我喝茶,因为我是不能喝咖啡的碰到一点都不行,就这样,我跟他展开了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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