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時光不曾遺忘 — 每個少女的心中,都會有個穿著白襯衫的男孩

正文 時光不曾遺忘 — 每個少女的心中,都會有個穿著白襯衫的男孩

「这适合我吗?」我歪着头看他,「我不喝这种酒的。」

柯梦波丹有着女性的自信,比起我习惯点的玛格丽特的浪漫,确实是挺适合我。

但我喝酒不看象徵意义,我只管它喝起来顺不顺口。

而且玛格丽特对我来说,确实是有着重要的意义──那是王毅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调给我喝的酒。

大三那年,他不知从哪交来一个很会调酒的外国朋友,唯一学会的就是玛格丽特,虽然他调的不好喝,但我却固执的认为那是酒的问题。

从那之後,我来酒吧点调酒,便只愿意尝试玛格丽特。

我怕如果有一天,我迷上了其他种调酒,会连记忆中的那个味道,一同淡忘掉。

「啊?」男孩明显愣了下,「我不知道……对不起。」

我觉得他这样挺可爱的,我继续问:「第一次搭讪?」

「嗯……」他貌似有点害羞。

我笑,「你朋友呢?」

「他、他们先回去了。」大概是因为被发现是第一次来搭讪别人,他有点不自在,但依然乖乖地回答我的问题。

这样你来我往地问了几个问题後,我渐渐觉得无聊,也有点累了,於是我把手机掏出来,放到他身前。

他先是愣了一秒,接过手机输入他的电话号码,再用我的手机打给他。

他在我手机里输入的名称是伏浩晨。

这个姓不常见,我确是有听过,但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我知道的那个人,如果是的话我也只能感叹一句──世界还真是小。

「希望以後再见。」我笑着对他说:「要是你没有朋友可以一起喝酒,可以找我。」

伏浩晨傻傻地抓了头,问了最後一个问题:「你有男朋友吗?」

他这个问题,把我给定在了原地,我能感觉到我的笑容正在破碎,但仍旧是顽固地挂在脸上。

我抓着包包的手止不住地颤抖,鼻尖泛起酸,但我没有哭。

我说:「如果你愿意,我就有男朋友了。」

我一向都不喜欢让别人看到我的软弱,即使我难受的不得了,我也坚持着我的骄傲──我不哭,在任何人面前。

我不是第一次被这麽问,自从分手之後,我忘了我被多少人问了这个问题,但偏偏今天我的脑海中浮现的,已经不是那个穿着白衬衫在太阳下朝我微笑的少年,而是昨天那个穿着正装站在黑夜的男人,这个画面让我特别的悲伤。

不知道从哪看过这麽一句话:每个少女的心中,都会有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

王毅,就是我的白衬衫男孩。

可我特别难过的不是这个,而是因为我想到了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和其他人一起出去玩,当我被问到我有没有男朋友,王毅总会从我身後抱住我,把下巴抵在我的头顶,对着大家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时我对王毅的动作抵制不已,虽然这样很甜蜜,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却觉得有些羞耻。

如今,我却连觉得羞耻的资格都没了。

走出酒吧,夜晚的凉风吹在我脸上,我才觉得脑中那丝晕眩稍稍被吹散。

大概是太久没喝酒,喝不到三杯,我就觉得有些晕了。

都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我转身看着酒吧的七彩霓虹灯招牌,突然一阵茫然。

那年,我曾经对自己保证过这辈子都不再踏入酒吧一步,却在三年前自己打坏了曾经历下的誓言。

如果不是酒吧,就不会有那年的悲剧。

一切,在这里开始,又在这里结束。

可那个结束,我们谁也没有说再见。

如果早知道後来的我们会这麽难受;如果早知道那是我们最後一个还相爱的时刻,我一定会好好地说再见,让我们後来想起那些天,不会没有完美的句点。

可那是如果,在英文文法里,有个假设叫做对过去假设,那是不会改变的事实,是既定的事实。

隔天早上闹钟一响,我立刻从床上跳起来。

虽然昨天多喝了几杯酒,但我的脑袋还是清醒的很,有时我都怀疑我上辈子是不是李白。

我快速整理了一吓自己,拿起公事包直接出门,但我没有去事务所,而是来到T大,我的母校。

从毕业之後,我便再也没有回来过,要不是这次需要来找证据,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回来。

从化学系系馆走出来,我闭起双眼,在T大过了四年,我从没踏入过化学系的系馆,更别提要跟教授单面谈话。说起来那教授应该也不太好受,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极有天赋的学生,却因为感情问题往女朋友脸上泼硫酸,不仅毁了他一辈子,也辜负了老教授对他的一片苦心。

我一路走着,沿途尽是些熟悉的景象,两年过去,这里依旧没有变。

泪水模糊了眼眶,隐隐约约的我看见了王毅穿着白衬衫,手里抱着一叠书,站在我面前朝我微笑,他的身旁还有几个我所熟悉的朋友。

可我知道,这些不过就是幻觉。

我们早分开了,王毅不会再对着我这麽笑,而我们那些朋友也都各奔天涯了。

「蔓嫣姊?」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朝我走近一步,「你怎麽在这里?你怎麽哭了?」

我仰起头,把眼眶中的眼泪眨乾,我说:「回母校顺便半点事情,倒是你怎麽会在这里?我可没听说过你回国了。」

「我回国没有和阿姨跟姨丈说,表姊最近预产期,他们没有时间管我。」子恒笑了笑,「我才回国五天,就遇到你了。」

「子恒!你……」不远处的一个男生跑了过来,手搭上子恒的肩,瞪大双眼看着我,「你不是……」

「嗨!」我歪了头,「好巧呢。」

是啊,昨天晚上在酒吧认识的人,今天在学校看到,不巧是什麽?

「浩晨,你们认识?」子恒疑惑的问。

伏浩晨答:「嗯,昨天才认识的。」

我看着他们,问:「你们哪个科系的?」

「我们都是法律系。」

我有些惊奇地看着子恒,记得高中的时候他选的是三类,还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说他要当医生,没想到如今竟是我的学弟。

「你不是考上医学系?怎麽会……」他可不只是想要,更是考上了。

子恒说:「因为我後来发现,比起医生,当法律工作者更能帮助别人。」

我微微笑了,把手中的公事包握得更紧了,我说:「你一定可以做到的。」

曾经的我,也是像他这样告诉爸爸,我要当一个救人的律师,那时他只是慈爱的看着我,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当我终於成为一名律师之後,或是当我运用着我所学帮助小念时,我便明白为什麽他会不予评论了。

因为有太多的身不由己,所以我们离单纯越来越远,所以我们忘记了当初的初衷,甚至是忘记了自己的模样。

我也曾经拒绝过位犯人辩护,但简叔告诉我,他不只是个律师,同时也是个商人。

当我第一次为因为酒驾而撞死路人的驾驶辩护後,看着对方家属对着我嘶吼时,我就知道自己已经离正义越来越远了。

可更讽刺的是,简叔对我说我是他看过最有天赋的律师,我天生就是该做律师的。

如果我有骨气一点,我就该辞去事务所的工作。

但我没有,我不知道除了法律之外,我还会什麽,我不想当个靠爸爸每个月给零用钱来过活的人,我不想让自己过得这麽没用。

所以,我终究是在违背自己初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蔓嫣姊,我们等一下还有课,先走了喔。」子恒朝我挥了挥手,口中还不断叨念:「虽然不是早八,但十点也让人很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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