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我們都能勇敢》 — CH.1 我喜歡他,已經喜歡他好久好久。

正文 《如果我們都能勇敢》 — CH.1 我喜歡他,已經喜歡他好久好久。

『欸憨玟,跟你说个好消息,我追到前阵子跟你说的那个女生了。』───巫绍尧於下午10:48分传来讯息。

亮亮的,好刺眼。

整个客厅只剩下电脑的这一盏微光,我家人都已经睡了,而我呢?因为此刻密我的这个人,所以还在这打混。

但是他正在跟我说什麽?

我有些困难的咽了口唾沫,看着视窗发呆───

大约过了十分钟以後,我看着他从原本的亮灯到暗灯,这才点了点他的视窗,打了六个字,如果标点符号不算的话。

『哦,恭喜啊蠢猪。』看了半响後,我单击送出,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关机之後进浴室洗澡。

蠢猪,是我平常揶揄他的称呼,他对此的回应是叫我憨玟。

我的全名是吴涵玟,他对於自己替我取这个绰号老是洋洋得意,一再跟班上的同学不停炫耀,久而久之,憨玟也变成我真正的绰号,甩都甩不掉。

对於他刚刚跟我说的那件事,其实我的反应不该这麽冷淡的,或者说,不会这麽冷淡。但是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已经半免疫他说这种话的时候,习惯当一个倾听者,一个让他倾吐所有欢喜悲伤的人,不管知道那些事情是否会让自己受伤,我通通照单全收。

巫绍尧,我每天一起上学放学的死党好友。我们从高一开始坐位就一前一後,他老是转头要我借他笔,借着借着,偶尔我们会一起吃午餐,借着借着,偶尔下课我们会一起去看漫画,慢慢的慢慢的,就会像现在这样聊天了。

转眼,我们也已经高二下,熟到不得了。

甚至我还能够告诉你,他喜欢怎样身材的女孩子,喜欢女生裙子长度到哪里,最喜欢哪间面店,喜欢吃什麽菜,不喜欢吃什麽菜。对於这些琐事,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他有心事第一个想到我,喜怒哀乐都跟我分享,我几乎可以说是把他通通都摸遍了,但他对我的事却一直都很不在乎,与其说要他稍微注意一下我,倒不如把这份心思省了,然後我安然的过我的小日子。

我喜欢他吗?是啊,我喜欢他,已经喜欢他好久好久。

甚至我第一次见到他不是在高一,而是在国小的时候,他却一直印象在高一。

我们国小也在同一个校区,他是当时候的纠察队队长,管我放学的那条路,所以我每天放学都会见到他。当时的他晒得黑黑的,虽然跟我不同班所以我们没有交集,但我还是默默的注意他,注意到了毕业。

当初进到新的国中,我还因为没有他而哭了好几天,没想到高中我们就遇见了,而且还坐在彼此的前後座,又因为这样兴奋了好几天。

我们这样的互动让我以为,我们是互相喜欢的。

他坐在一个位置,旁边的人一定是我,如果我不在他甚至还会帮我保留,等着我来。手不自觉的靠在我的椅背上,他说那是他的习惯,如果旁边不是我,感觉对谁这麽做都觉得奇怪。

走在大街上,他偶尔会牵着我的手过马路,说怕我走失,揽着我的肩膀,因为担心我被不长眼的路人撞到。

我不该放任他这麽做的对不对?从他第一次告诉我他有女朋友开始,我就应该要避开的对不对?但是为什麽每次下定决心要这麽做的时候,我总是做不到───

他在我回覆他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上线了,而且我的视窗立刻就被已读。

不该回完讯息以後还在那回忆的,被抓到了。

『你装睡!』───巫绍尧於11:01分传来讯息。

『谁装,我就是去洗个澡所以没回。』我撒了谎,这勉强可以归类在善意的谎言。

『想看她的照片吗?』

我淡淡的看着,『哈哈,等你确定要跟她交往很久很久我在看。』

『可恶,你在取笑我?我这次一定会交往很久给你看的。』

眼神一冷,『不是给我看的。』後来又觉得这句话太过明显,明白显示出我在生气,所以我按了倒退键改成,『没差啦,你喜欢就好了啊,哈哈!』

他的点点在视窗上飘了很久,表示他也在打字,最後才送出,『你的哈哈很勉强喔。』

看他这麽说,我抿了抿唇,『谁说的?我只是想要睡觉了,有点累。』

『那晚安。』他说。

『好,晚安。』

我匆匆下线,就好像逃难一样,害怕被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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