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年青春 — (三六)不夠愛

正文 那年青春 — (三六)不夠愛

还只是孩子,不懂什麽叫爱一个人;

还只是少年,不懂怎麽去爱一个人;

还只是少女,不懂什麽是爱一个人;

还不算够爱,所以⋯⋯没办法了解。

——题记

萧湘宁来了,在舞会结束後的下个星期一,终於正式回到她该在的地方,同时来的另一个消息⋯⋯。

是赵以殇和方咏晴在一起的消息。

最先发现他们不寻常的是夏禹安,不是那种爱她就要让世界知道的感觉,而是彷佛他们本该如此,一切是那麽的不寻常,却又合理至极。

天凉了,他会揉好暖暖包给她,用自己的热水壶给她温暖,甚至是上体育课时会把外套脱给她,虽然她总和他说不用,但是他还是会执意将外套披在她身上,直到她因为跑步浑身暖呼呼之後才把外套收回来,

他身体不好大家都知道,却不知道是什麽原因就连体育课都不用上,可她却知道,因为她身上有他的药,不管是平常保养心脏吃的,还是发作时吃的药她都有,她会在他吃饱饭後把药拿给他,叮嘱他要吃药。

最主要一点,还是他把自己的药交给她,那就是把自己的命也一并⋯⋯给了出去。

大家都这麽认为,包括沈澔修。

他是真的以为她喜欢他,因为赵以殇答应他不会勉强她,只有她愿意才可以,所以⋯⋯所以,如果她是真的喜欢他,他会祝福她。

前提是,他必须真心喜欢她。

如若不然,他会⋯⋯,他能如何?一边是为了保护初恋的生命安全,一边是初恋的恋爱,孰轻孰重,心里早有答案,他又能如何?说要保护她,终究还是让她受伤害了⋯⋯。

别怪赵以殇没有告诉沈澔修他是把事情都告诉了方咏晴,她才答应和他演这场戏的,只要他还喜欢她,就不能让他知道,因为⋯⋯只要他再细想下去,就会知道他是把可能对萧湘宁不利的人转给了她,才得以让萧湘宁完全安全。

不论如何,这次他都得隐瞒他这个事实,虽然他真的能保方咏晴平安,但是难保他会关心则乱,误了事,所以,不能说。

但是,但是只要方咏晴问了他喜欢的是谁,那他就会告诉她沈澔修喜欢的是就是她,让他们还有在一起的机会,毕竟如果可以,他希望所有人都能得到他和他的念念得不到的幸福。

至於,他最爱的萧湘宁在不爱他後会爱上谁,就不是他能操控的了。

然而就算是给自己立了这麽些有触发行为的动作,他还是对他们感到愧疚,明明知道他喜欢她,而她也这麽依赖他,只要稍加努力,很快她就是他的了。

却因为他,因为他的自私,让他们不能在一起,赵以殇看着正打开药袋要给他吃药的方咏晴,满脸愧疚,却让一旁看着他的萧湘宁心头泛起一股不是滋味。

咏晴,对不起,再等我一下,等我把帮里的肮脏事处理完就让你回去爱你的人身边,如果可以,请原谅我的自私。

——赵以殇

他终究不如沈澔修了解她,不曾知晓,她是不会,也不可能问他喜欢谁的。

***

赵以殇一共待在学校三天,这三天里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他跟方咏晴的事已经传遍整个旭阳高中,甚至附近商家有意打听也能知道,为什麽传播的这麽快?一部分是人多口杂,一部分是人为操纵。

而操纵者,正是赵以殇。

一是为了让帮里人知道,他赵以殇不但没有畏於他们的威胁回帮派,还找了个新女朋友,言外之意就是,初恋算什麽?如果还以为拿她来威胁他还可行的话就尽量抓吧!

二是为了让萧明山放心,他没有跟他的女儿相认,还顺他的意找了个新女友,彻底断了和萧湘宁的所有接触,再也,不会再让她受伤了⋯⋯。

再比如⋯⋯沈澔修跟萧湘宁的越走越近。

对此,赵以殇并不觉得意外,就连像他清冷至此的人都无法抵御沈澔修,更何况是萧湘宁。

只是,他希望她不要喜欢上沈澔修,毕竟他的心早已给了另一位值得被爱的女孩了。

三天後,赵以殇再次失踪,不但跟他同住的沈澔修不知道他的去向,就连方咏晴这个现任假女友也同样一无所知。

「小晴小晴,要不要一起去打球?」说话的是萧湘宁,这几天的相处下来她早已和全班混熟,体育课要拉一群人打球根本不是问题,不过是想藉着打球,问问方咏晴那人为什麽没来罢了。

「我不太会打球,还是你们去打吧!我在那边树下等你跟禹安。」意料之中的回答,萧湘宁也不气馁,露出了个灿烂的微笑,说道:「那就麻烦小晴等我们罗!掰掰。」

「掰掰。」方咏晴笑笑的送走萧湘宁走向树荫,以前⋯⋯哦不,是昨天的体育课她还记忆犹新,那人不能做激烈运动,而她本就没多喜欢运动,於是两人就凑在一起聊天,顺便让他们假男女朋友的身分做实。

那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挑着关於爱情的问题问,还总挑着她不会的问。

比如,他问她有没有喜欢一个人过。

这让她怎麽回答呢?在她人生前十五年的确没有任何喜欢的啊!可是⋯⋯可是,有个人,有个人在十六岁的她心底的一片沉静投下了一颗石子,勾起一阵涟崎,让她不愿否认,却也不确定是否确定。

见她没回答,他便开始喃喃自语,他说:「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是件幸福的事,你会想让他幸福——即使让他幸福的人不是你;你会想让他快乐——即使让他快乐的另有其人;你会想让他平安——即使要牺牲自己。」

「可是可笑的是,我都还来不及牺牲自己,念念就不平安了⋯⋯」他看着远方的苍穹,眼神温柔的像是看着他爱的人,却也沉重的像是被罪恶感支配般。

再比如,他问她当被爱的好,还是给爱的好。

这又让她怎麽回答呢?在还没遇见他的前十五年她是觉得当给爱的好——因为这样就不亏欠谁了,可是她现在突然觉得还是被爱的好,至少⋯⋯至少是有人正在爱着自己的。

见她沉默,他便又开始喃喃自语,他说:「不管被爱给爱,能爱就好,你说对吗?我跟念念国一就同班了,却在国三才在一起,然後在我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她就失踪了⋯⋯。」

「咏晴,如果你,有一个珍爱的人,不要疑惑不要迷惘,就去追吧!时间是不等人的。」

那天的他,异常多话,原来是他要离开的警讯,可惜她终究不够了解他。

了解他的反常,是离开的前奏。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