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藝術是唯一的愛 — [樂器] 大提琴之戀

正文 藝術是唯一的愛 — [樂器] 大提琴之戀

他眷恋着主人的每一根手指。

无论是终年修剪得平整、泛着健康粉色的指甲,随着年龄而日渐开展、细长而关节明显的手指,掌心的每一条纹路、皱褶,以及手掌的温度,都令他眷恋不已。

他喜欢那轻重恰到好处的按压和揉捻,时快时慢,有时指尖或指腹一起下来,无论如何总会按到他身上那不偏不倚的位置,令他发出低沉而舒服的声响;他喜欢他的右手,像是环抱恋人的姿势,若即若离,忽远忽近;他也喜欢在使用过後、主人拿着布轻柔而细心擦拭他的时候;而最喜欢的还是被他夹在腿间,被他全身的体温和气息包围,令人安心的位置。

他是一把大提琴。

但他不是普通的大提琴,从主人的身高和手臂成长到足以使用4/4琴开始,他就来了,他是主人的第一把大提琴。

来自黑森林的木材,德国制作,经过无数次上漆和风乾,最後搭着飞机远渡重洋而来。主人的父母亲像是预知他的音乐天赋一样,第一把全琴就下了重本,身价逾五千欧元的大提琴虽然构不上顶级,但他的高音温和圆融,低音优雅宽厚,个性沉稳不易走音,多年来陪着主人走过无数首枯燥耗时的练习曲,不离不弃,是他最忠实的夥伴。

只是自从主人开始公开演奏之後,就很少碰他了。

後宫佳丽三千人,可怜他是退居冷宫的那一位啊。

这些年来,默默看着琴房里其他同类轮流被『带出场』,难免有些空虚寂寞,但他静静守在原地,守着主人稚嫩掌心的温度和汗水,与青春的回忆。

***

最近罗杰很烦恼。

身为一名十七岁的青少年,在同学们过着周旋於功课、玩乐、和同侪勾心斗角或想办法把初恋弄上床的生活,他已经参与过超过三十场的售票公演,从美国开始,足迹遍及欧洲、澳洲甚至遥远的亚洲。

同龄的人看他的眼光充满欣羡,当然也有些『小时了了』或『靠爸族』之类的冷言冷语,但无论是什麽看法,同学和他总有种距离感,交不到朋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

偶尔待在学校上课的时候,看着成双入对、享受青春的同学们,罗杰觉得自己十分格格不入。身为一个高中生,平稳而丰富的学校生活应该是他的日常,为什麽他却觉得坐在教室的自己,像是穿越一样虚幻?

罗杰知道出生在富裕家庭,父母又极为支持他发展天赋才能,是极为幸运的事,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但他的生活从来就只有音乐,而学乐器,从来就不是他的意愿。他不能打球,不能从事任何会让手受伤的活动,开始跨国演出之後更是忙碌,有时连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没错,他是擅长乐器,但是这跟『喜欢』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今天也因为大学主修的事和家里大吵一架。他五岁开始学习钢琴和大提琴,八岁就踏上国家音乐厅,和交响乐团同台演出协奏曲,十岁出了第一张独奏专辑……在大部分的人还在探索未来的时候,他已经能算是一名职业音乐家,但即使如此,他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音乐,喜欢到放弃人生其他重要的体验。

他彷佛可以看到十年、二十年後的未来。每天早晚练琴三小时,也许抽出个两小时教导他人或被教,一开始他还会因为出国表演而兴奋期待,到後来只剩下因为时差和语言不同带来的疲倦。

这几年下来,在耳边回旋不去的不是某首乐曲,而是飞机轰轰作响的马达声,像是无穷无尽的反覆记号,挥之不去。

他真的要这样度过吗?

难道他没有享受无忧无虑、自由学习世界上各种事物的权利?

当他告诉林奥──在联演会认识的台湾小提琴手──自己的烦恼,没多久,这位大他三岁的小提琴家寄来一块松香。

罗杰拆开气泡袋,那掌心大小的方盒子内装着橘色半透明的固体,因为被使用过而有些圆滑的凹痕。翻到背面,看到盒底印的『MadeInUSA』,他顿时有些无言。

──这不就是所谓『逆输入』吗!而且还不是全新的!?

但他还是礼貌地传了讯息谢谢林奥,对方回答:

「不用谢啦,兄弟!关於音乐的烦恼,就只能用音乐来解答。选一台你最喜欢的琴,抹上这块松香好好拉几首曲子,也许就能慢慢找到答案。记得你告诉过我的那句话,『选你所爱,爱你所选。』」

见林奥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罗杰半信半疑地来到琴房,选了一把大提琴架在地上,用这块从美国进口到台湾又被寄回来的二手松香仔细抹过弓毛,然後开始拉巴哈无伴奏组曲。

温厚圆润的音色在琴房中回荡。这个组曲像是大提琴演奏者的圣经一样,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有时会把这个组曲当成练习曲拉,因此速度较表演时为急躁。流畅地拉完前奏曲之後,接着进入速度中庸的四四拍子舞曲,罗杰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进入演出时的模式,开始全心意投入在自己制造出来的音乐当中。

当晚,他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坐在床沿,一个金发蓝眼,有着标准德国人长相的高大男人,以求婚的姿势单膝跪下,亲吻他的手背。罗杰不认识他,却觉得有种莫名的亲近感。

金发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拉着他的手,用嘴唇来回轻抚他的手背,神情温柔而充满眷恋。

少年有些迷惑,「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金发男人静静笑了,眼神有些哀伤,像是在缅怀遥远已逝的过去。他把搂着少年的腰把他拉近,把头靠在最令他安心的位置──他的两腿间。

「呃……!」

连初恋都还没有过的青少年表示:羞涩。

不,也许他就是他的初恋。

金发男人在他大腿和胯下磨蹭了一阵,然後维持跪在他腿间的姿势,抬头亲吻他──这次是嘴唇。他们做了一些不可说、只能用身体意会的事,这名应该是初次见面的男人对他(的身体)似乎十分了解。对方沉稳而温柔的气息感染了他,抚平这段日子的焦躁与烦恼;而当罗杰用手臂环住对方、手指按压到恰到好处的位置时,男人就会发出阵阵愉悦的声响,低沉而浑厚。他们宛如前世的恋人在千年後终於相会一样,热情地拥抱在一起,身心紧密结合。即使如此,男人逐渐加快的喘息声也极为严整规律,长度均等,毫不抢拍。

不知为何,他回想起早年几乎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练习曲。

一颗颗黑压压的音符密集而毫无意义地排列组合,折磨他的手眼与耐心,多少年的青春就这样关在隔音墙筑成的琴房里,对着黑白的乐谱而逝去。然而,也是因为这样扎实的练习,他才能把各种技巧融入血肉,遇到高难度曲目时也能流畅演出。

即使天赋异禀,或家境优渥,没有人一出生就会拉大提琴,他付出了最大限度的精神和血汗。

音乐已然融入他的血肉,正如金发男人在梦里对他做的事一样。

隔天醒来(加上洗完澡、又偷偷把床单及睡衣丢入洗衣机)之後,他又来到琴房,笔直走向里头摆放乐器的隔间。

「咦?」

他忽然注意到放在最末端的琴盒锁竟然是开着的,罗杰一愣,他记得昨天练习过後有把琴收好。他小心翼翼地把琴盒放倒,取出那把德国制的大提琴,放在膝上轻轻抚摸。这是他第一把4/4大提琴,还记得他盼望许久,终於拿到手时,因为成长而带来的喜悦与骄傲充满心中。

抛光过的深褐色琴身在他膝上闪闪发亮,他用指尖拨动C弦,一声沉稳而准确的『绷』划破寂静的室内。这把琴即使已经不太使用依然状况良好,音准稳定,就像个训练有素的老兵一样,养精蓄锐,随时做好被传呼上战场的准备,不管等待的岁月有多麽漫长,依旧默默坚持忍耐。

罗杰凝视着横躺在自己大腿上的大提琴,一时无语,不知为何他想到昨夜的春梦,那名年长的金发男人宁静而虔诚的亲吻。

不知不觉,他旋好琴弓,立起琴身固定在两腿间,昨天那个男人给他的印象就像这首巴哈的『耶稣,世人仰望的喜悦』,绵延不断的三连音渐渐攀升,在宁静平稳中慢慢迈向喜悦的高潮。

在温和轻快的大提琴声中,罗杰闭上眼,彷佛看见自己坐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从头顶上方洒下,就像从天堂降下的阶梯。他想他知道答案了,音乐就在他的生活中,无所不在,不管将来选择怎样的路,音乐永远与他同在。

而他的大提琴就停留在原地,望着主人高飞,永远不离不弃地单恋

***

在欧洲巡回演奏的旅途中,罗杰买了一把义大利古琴。

在乡下的偏僻小镇发现这把大提琴时,罗杰十分兴奋,特别是从F孔中看见签在木头内部的制作者签名及年份之後,一股盲目的狂热袭上心头,不管价格後面有几个零,他也都看不见了。

在购入之後他花了一段时间替他打磨、抛光、找寻适合的琴弦,然而,这把大提琴却矜持着不愿在他手中发出他想要的音色。

罗杰黯然地背着两把大提琴回到美国。

依照惯例,回到家稍作休息之後,罗杰拿出那把德制大提琴拉了几曲,像在跟这个老夥伴报告『我回来了,一切平安』,还有在心里诉说这趟旅途发生的趣事。演奏过後,他灵机一动拿出那把新买的义大利古琴,一样用那把上了『神奇松香』的琴弓拉了几曲,只是音色依然不如他所料,罗杰神色失望地用乾布把两把琴擦拭乾净,收回琴盒放好。

当晚,他做了一个梦。

一个陌生的男人屈膝坐在窗台上,他有一头卷曲至肩膀下缘的黑发,蓬松地在颈後绑起,那张苍白削瘦的脸像是承袭了古代贵族的血统,眼窝深陷,高傲的鹰勾鼻十分有存在感,罗杰看着他的侧影,看着他从发际到下巴冷硬而完美的脸型线条。

男人穿着丝质的白色衬衫和紧身裤,并不是像现代上班族一样笔直而硬挺的西装衬衫,而是质地轻柔,在手腕束起、袖口却开展成荷叶边的古典上衣。他就这样坐着,赤脚踏在窗台上,眺望远方,不理会在床上发楞的他。

然後那名英俊的德国男人凭空出现了,一身笔挺而现代的西装,金发一丝不苟地贴在脑後,他弯身吻了吻罗杰的脸颊,一脸温柔;然後走向窗边的黑发男人,忽然抬手往他头上一敲,後者一脸委屈地抬头,又被敲了一记。

他好像听见一些嗡嗡的声响,两个男人用低於人类耳朵所能补捉的频率交流着,而罗杰只能隐约感觉一阵低沉震动在房内响起。

然後金发男人回到大提琴手的面前,跪在他两腿之间,用双手执起他的手背反覆亲吻,再把他的手翻过来,用自己的脸颊磨蹭罗杰的掌心,像只渴望主人抚摸的大型狗。

「我回来了。」罗杰低声开口,「我也很想你。」

这麽多年重覆做着一样的梦,罗杰已经约略猜到眼前的金发白种男人身份,只是每当他出现,仍然有种不可思议的奇幻感。他亲吻男人的额头,亲吻他的唇,即使对方总是不出声,罗杰仍对他的音色心知肚明。他闭上眼,神情安详而充满怀念,像在缅怀一段逝去的青春。

一双手臂从旁边抱住他。

他一愣,转头看见那苍白高傲的黑发男人,一脸嫌弃的搂着他的腰。

「呃……」

罗杰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前面的金发男人扳回他的下巴继续亲吻他,一边轻轻压着他的肩膀向後推。罗杰往後躺,却不是倒在床上,而是另一个男人的怀里。黑发男人亲吻他的颈项,鹰勾鼻抵在他颈侧,像在汲取他的气味;纤细的手指伸进他的睡衣,像在弹钢琴一样爬上他的胸膛。

「那个…其实你不用太勉强……」

刚才的预感很快就成真了。

这些大提琴们总爱用同一种姿势分开他的膝盖、挤进他的双腿间。当他面对面进入他的身体,罗杰感到一阵微微的撕裂感,就像小时候忍着疼痛撑开手指,努力要在指版上按到正确的位置一样。

他们轮流在他体内进出,拉锯出低沉而愉悦的声响;他们不会说话,却会吟唱缠绵而醇厚的歌谣,从古老的时空流淌而来。流过茂密不见天日的森林、砍下木材制作乐器的田野小镇、流过昔日主人带着大提琴在街头卖艺的都市,肮脏的幼童和缺牙的老人拍手笑着。

黑发男人的眼神幽远,彷佛看尽了从纯朴到日渐复杂的人心,还有从战火四起到和平繁荣的百年光景,逝者已矣,人事已非。

而他怀里的新主人是如此真实而温暖,那双年轻的手指,新颖却完美地诠释着百年前的乐曲。

自从那天晚上之後,这把历史悠久的手工义大利大提琴就乖了,低沉悠远的琴声就像一杯陈年葡萄酒,香醇而令人回味无穷,成了罗杰演奏会上出现率极高的夥伴。

只是隔天早上,罗杰却一时无法从床上爬起。当家人以为他因为时差而赖床时,这位天才大提琴手全身酸痛地盯着天花板,认真思考要不要改行拉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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