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傾弦淒戀 — 壹. 水仙花(1)

正文 傾弦淒戀 — 壹. 水仙花(1)

杳无人烟的郊外,伫立着众多高耸的树木,本该是形成翠绿的树海,但叶子并没有说长的很茂盛,许是土地贫瘠所造成营养不良的关系,所以看起来十分凄冷,一点都没有夏日的感觉,即便现在已经快接近尾声了。

鸟儿与昆虫的鸣叫声清晰可见,对长期处在都市的现代人,也就是我来说,却完全感觉不到一丝喜悦。撑着不知何时已经红肿起来的脖子缓慢的左右张望,虽说坐起有一段时间了,但神智还有些不清。看这充满着发育不良的植物的地方,便心急如焚的立刻站起来,突然起身冲击的力道换来一阵晕眩,有些後悔不该那麽着急。

用手拍掉沾在毛衣与牛仔裤上的泥土与杂草,凝望着远方之余,顿时瞄到躺在地上的肩背包,有如找到救命绳索般的赶紧拾起。从被满是女性杂物占据的狭小空间里掏出白色原厂机壳的手机,原本是用客制化手机壳包裹住的,但在跟他分手後的一个星期後就把它给丢了,因为上头印的是我和他曾经去澳大利亚游学时的照片。不过那也只是曾经了。

滑开屏幕锁,萤幕右上角的讯号画面竟然打着一个叉叉,然而占据主页面最大空间的电子钟,也完全没有改变的迹象,依然停在那人和我搭话的时间点。

本来对自己处在这个莫名的地方不以为意,因为是在地球上的某一端,所以只要用高科技产品一下子就能走出去了,但没想到如今心变的越来越焦急不安,脑袋瞬间开启了自问自答模式。

我到底为何会在这儿?一定是睡着做了梦而已。

这是什麽地方啊?放心只是梦境的一部分。

那下一步该怎麽走下去?直走一定会找到方向的。

以上都只是在自我安慰罢了,我很确信现在自己是清醒的状态,直走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习惯性的咬着嘴唇,却微微泛出鲜血来,感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窜入脑门,也许这可以使我冷静下来也说不定。

不停的来回走动,渐渐遗忘了脖子上的痛楚。忽然,清脆的马蹄声从前方传来,本以为是太过紧张所以产生幻听,但是声音越来越鲜明,让我不自主的握紧拳头,冰冷的指尖接触到温热的手掌,有点反应不过来,但还是尽力镇定下去。

想挪开步伐先到一旁去掩蔽查看,两脚却怎麽也抬不起,好像是被铁链拴住般似的。只见前方慢慢冒出了黑色马匹的身影,随着时间的流逝牠更加靠近,才看清上头竟然坐着一个男人。

如果是普通男人倒还好,但他竟然是穿着在故宫以及中国古物文学书上才看得到的服饰,让我不禁瞪大眼眸,不知道嘴巴是否有像从乡下上来满是高楼大厦的城市的土包子打开的大大的可耻模样。

被他的奇异穿着所影响刚静下没多久的思绪,在内心的挣扎这真的是梦还是现实之下,那个男人已经将马停在我面前,熟练的跃下马背,用那双细长、带有诱惑魔力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像是见到什麽不乾净的东西似的。不过这也只是我的主观形容而已。

我收起错愕的表情等着他开口,他似乎也边安抚着焦躁的黑马边等着我的喉咙发出声响。就这样沉默了一会儿,他用那双白皙纤细的手─似乎是没做过什麽粗工的小白脸─将粗糙的缰绳绑在旁边的树干,防止马儿不听使唤的冷不防跑走。接着踏着轻盈的步伐慢慢走向前,有如受过高等训练般的模特儿的端正。如果现在那群损我假文青的人们和我交换位子,一定会当场被这男人迷的神魂颠倒,跟鬣狗一样的徘徊在他身边。

「就派你这来历不明的巫女是吧?皇兄的口味何时变得如此......」他乌黑的眼珠子自下而上的移动着,有如X光般的扫瞄着我,与重心长的说完最後两个字,「独特。」非常非常的鄙视着我。再次抿起嘴唇,原来血已经乾去了。我松开拳头,将一直拿着手里、过长拖行在沙地的肩背包背起,秉住所有主观情绪的开口,「先生,可以请你带我走出去吗?」露出待在工作室时彬彬有礼的表情,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假掰。

一声轻笑後,「荒唐。」男人吐出这两字後,从腰际拔出一把银色的长刀抵在我的锁骨上方,刀刃亮丽的有如镜子般,看来平时是有在擦拭保养的。

「那、那好吧,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有些吞吐的说完每一个字,用手指小心翼翼的推开长刀,没料到食指指腹却冒出鲜血,警惕我这刀可是货真价实的。看来我今天是跟血太有缘了。

蹒跚的往後退几步,见他没有把刀跟着往前进,便低了低头经过他宽大的肩膀,轻微的凉风中夹杂着一股令人陶醉的薄荷清香,充斥在人中之间。原以为可以一走了之离开男人的视线范围,孤身一人另寻道路时,手臂像是被韧性度高的皮革腰带缠住一把拉过去,方才的薄荷清香更加剧烈包覆着全身似的,那规律的心跳声在我的耳际边奏出一首安魂曲。

1、2、3、4。跟那时待在他的怀中一样,多麽的温暖、多麽的致命、多麽的不想让人离开。本来是一张双人沙发,却把它当成一人座来使用。他身上自家儿外婆前几天宅配过来亲手织的披肩裹住我蜷缩的身子,电视上播映着很久以前的悬疑洋片,木制的圆桌上摆着一杯热牛奶以及冷去的香草拿铁。稀松平常,却如此的幸福,却再也体会不到。

眼眶的温热感敲醒了现实的我,二话不说的甩开他的胸怀,後脚跟失足站不稳瘫坐在地,十分狼狈。说好的自己没有他也可以过得更好呢?说好的要笑的比他开心、不再回忆过去呢?我就是如此的懦弱,才会连自己对自己订制的目标都达成不了。

抬起头用红润的瞳孔紧盯着眼前着古服的男人,见着他精致的五官带有和我之前相同错愕的表情,有些苍白的红唇正打算张开时,不等他接话我便逃开了。像只冲动斗牛朝红色布幕的地方毫无目的的乱冲,只为了碰着现在最渴望的东西。

奔跑了好一阵子,不知道被高跟鞋跟绊倒了几次,脚踝已经肿的不像话,却还是不想要停下脚步。就让我这麽痛死算了,沉浸在奔驰的凉风里至少可以强制清醒。因为是网购的鞋子所以也不会好到哪去,过没多久整个人就扑跌在地,右脚的黑色分屍鞋跟卡在泥土里,不想再去理会它,就跟他一样。

自以为的可以摆脱一切,潇洒祝福他们,等年迈的时候再用长年积蓄的钱移民到国外乡下,坐在安乐椅上阅读着一本小说啜饮着拿铁,结束这混沌的一生,看来是我想的太美好了。

强迫自己要现实理智的面对,不要当个哭着求变了心的男友回来的笨女人,虽然具体上没有表现出来,但在心理头早已是用这种状态面对当时的分手。心脏淌血不止,眼睛渴望失明,耳朵最好也失聪一下,或许就可以得到所谓的纾解。可惜如今的社会不会让我就此这麽做的。

该庆幸的是,到现在我还没有为他的离去掉过一滴眼泪,即便眼眶多麽的湿润,还是坚持不眨眼睛,快速用生理食盐水冲洗眼眸。这一次,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食盐水,到死我也不愿替那个人哭泣。因为那是个非常愚蠢至极的动作。

恼羞的脱掉已经称不上是高跟鞋的保护脚掌的东西,狠狠的往前扔,放肆的喊叫,褪色的奶茶灰发丝黏在脸庞,这副模样跟疯婆子没两样,但我已经没有其他心力顾上面子了。

如果现在有一瓶威士忌,我绝对当场大口灌下去,即使会休克也没差。

好累,真的好累。

为何不去死一死算了,为什麽所有烦躁的事情都发生在我身上,不想再纠结於这个荒唐的地方,不想再去找根本不存在的出口,不想再欺骗自己一切都会更美好。

沉重的身躯躺在地上,不在乎被泥沙占据,只想要好好睡一觉醒来然後回到一开始的原点,与他的孽缘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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