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愛的,瘋子小姐 — 2.初次見面

正文 我愛的,瘋子小姐 — 2.初次見面

吃完宵夜。

我在厨房洗碗,这次疯子小姐就不跟了,独自一人听着电视声呆望着窗外的漆黑。

疯子小姐今天只花半碗面就开始诉说自己的过去,是目前为止的最高纪录。

疯子小姐杀人不是毫无道理的,每次的目标一定都是曾经惹疯子小姐不高兴的白目,只是这些理由有没有说出来就要看她老大心情如何。

有时说,有时不说,不知道是心情好说,还是心情不好才开口。

疯子小姐身上充满谜团,不仅仅是她脑袋里的想法,她整个人都是被迷雾罩住一般,深不见底。

第一次与她见面时,她就是这副充满谜团的模样,不管是当时她所做的行为、所在的地点、手里拿的奇怪家伙,全都充满怪异,不能理解。

第一次与疯子小姐见面,是在三个月前,当时寒流来潮,气温不仅寒冷,老天更是开玩笑的下了场雨。

那天下班後,我与同事去小聚不小心聊太久,拖到大半夜才回家。

天空下着雨,我打着伞在漆黑的路上行走。

我住的公寓位在较偏僻的小巷中,当天夜幕低垂外加下着雨,路上半个行人也没有,我想快点回家将已经淋湿的裤子换下,舒舒服服的冲个澡,再躺到床上倒头大睡。

正当我小跑步的穿梭的小巷子中,突然间,我听到一阵悦耳的笑声从一旁的房子内传出。

是很开心的那种大笑,像是听到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似的,开怀且爽朗的笑法。

我停下脚步,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循着声音望过去。映入我眼帘的画面,吓得我傻眼的僵在原地。

有个女人,全身沾满血的拿着菜刀往地上已成屍体的人身体上桶去,一刀接一刀,刀刀见骨、削皮带肉。

地上的屍体身上充满刀痕,看装扮应该是个女人,那女人被杀死前还是被绳子绑住手脚、黑布蒙上眼睛、嘴里塞了一团不知道是什麽的东西,想必在被追杀的过程一定既惊悚又辛苦,屍体的身上满是挫伤及瘀青,身上的衣物又沾满泥土灰尘,一定在地上滚过、爬过,死命地也要逃出来。

可惜的是,最後宣告失败,终究只能变成一具充满脏污的屍体。

看着屍体,再抬头看眼前凶杀案的犯人。

那杀人犯身上沾满血与泥土,身上穿着简便的长板T加短裤,一头湿漉漉的黑长发黏在肩膀及脸庞,手里拿着刀子砍了又砍,嘴角杨着开心的笑容。

我的天啊!

我从来没遇见过这麽美丽的女人!

这画面在一般人眼里确实称不上美丽,但是她疯狂大笑的脸、充满兴奋的眼神、神采飞扬的模样,全都令我深深着迷。

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原本我不相信一见锺情,毕竟我连真正的恋爱的没谈过,可是在我见到她的那霎那,我明白了这世上确实有一见锺情,而且正发生在我身上!

那浑身是血的女人鞭屍告个段落,她抬头仰天,雨水及血水从她身上流下,在她脚边形成血水组成的小湖泊,她像湖中女神般站在中间,满意的欣赏着她所破坏的一切。

接着,她发现了我。

然後,笑着向我走过来。

通常被看到长相的杀人凶手,照电视剧上演的都必定会过来桶我一刀,让我上西天,这样就不必在乎事实被揭发。

照这样推理,下一秒的我应该会被那女人手上的菜刀捅一刀,然後飞上天去与神明共处一地。

嗯,好吧!被这种女人杀死,此生无憾!

我如此想着,张开双手迎接该在我身体任何一处出现的刀尖。

但没有。

她没有在我身上桶下任何一刀。

「你要带我去警察局吧?」她开心的对我笑着,丢掉手上的刀并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动作。

她现在这张表情,搭配着「我们去约会吧!」,这句话再适合不过了!

如果可以,我很希望我们是去约会而不是送她去坐牢。

「我不会送你去警察局!」

当下也不知怎麽了,我就这样将内心话脱口而出,接着更不可思议的,我抓起她的手,牵着她在大雨中离开案发现场。

我没瞧见她当时的表情,不知道是高兴、惊讶或者只是满脸的疑惑,也不知道那个当下她的感觉是怎样,唯一知道的是,她跟我走了。

确确实实的跟着我走回家。

回我家,我住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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