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噓...寂寞不能說 — 第八章

正文 噓...寂寞不能說 — 第八章

「怎麽在发呆?」采雅担心的看着我说。

我突然才回神,笑笑的说:「没有啦~觉得你怎麽永远都这麽有气质啊!」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气质是钱装扮出来的,如果没有身上这些漂亮的衣服、手表、鞋子,我怎麽可能会有气质。」

采雅最大的魅力应该是,在她温柔婉约的外表下,住着一个坦率又思想怪异的女孩,有时候她的突然爆发,可是会让我们全部的人都惊讶的措手不及。

就像刚刚接了姐妹们後,我们到了老地方聚餐时,遇到一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搭讪,我可是直接爆发的那种,毕竟我可是跆拳道高手,对这些有色无胆的人,我一根手指头都可以把他们捏死。

是夸张了。

但,我的实力真的很坚强,小伦怕我出手,赶紧要结帐离开,我的功夫没有展现,倒是采雅不小心,但事实上是故意,用了她新买的名牌锁头包,把刚刚那位先生的名牌宾士车上的人形标志给打了下来。

看到那银色标志在大马路上晃啊晃的,心里就非常痛快。

我走到采雅身旁,看着那有了些许刮痕的锁头,心里有点不舍,「可怜的包包,应该不会坏掉吧!」

她大小姐给我的回答却是:「坏掉就算啦,因为很值得。」

为了弥补刚刚聚餐时的不开心,於是我们又决定到朋友的pub里,好好的畅饮一番,途中,青青和采雅下了车到便利商店买东西。

小伦趁着她们两个一下车,便马上问我,「你还好吗?」

我点了点头,很好,真的非常好。

「你昨天晚上打来哭,真快把我给吓死了。」她说。

我叹了一口气,「可是你还活着。」接着,我就被瞪了。

「昨天晚上那电话是哪里的?」她问。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全部的事情都说明一次,而小伦最惊讶的,不是林君浩、不是我的母亲,是那个撞了我还收留我一个晚上的男人。

「你跟他真的分开房间睡吗?」她质疑的说。

对於她的问题,让我有点火大,忍不住对她大吼:「我看起来是很随便的人吗?」

「你自己不随便,干嘛老是要我很随便?」小伦开始抱怨。

「那是你太久没男人,阴阳失调,我帮你耶!」

她很不以为然的翻了个白眼,「不用了,感谢你。」接着,又对我撂下狠话,「我妈不是有准备一间你们的房间吗?你随时都可以来住,为什麽要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游荡?还好这个男人算是有良心,没有把你先奸後杀,你以为你每次都可以这麽好运吗?」

我才想要解释些什麽。

小伦又马上开口:「我们不是家人吗?」

一句话,让我的心里又充满了好浓、好浓的感动,也许我的父母亲都为了自己抛弃了我,可是上帝并没有遗弃我,在我的身旁还有这些像姐妹的家人。

在眼泪还没流出来之前,青青和采雅回到车上,我平复了自己,也释放了自己,要做一个不再让她们担心的何凯茜。

也许是太开心了,连深埋在深处的灵魂也在此刻自由了起来,我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用愉快的心情喝酒了,

我开心的举起手说:「我要宣布一件事。」

她们用着期待的眼神看着我。

我笑着说:「从现在起,如果我再和林先生联络,我就不得好死。」

她们懂我的,骄傲的我,做不到的事情,是不会开口的,小伦给了我一个超级无敌的阳光笑容,我知道她们都在等着呢,等着我快乐。

关於快乐这件,我想从现在开始,会努力的让它成为动词。

-------------------------------------------------------------------------------------------------------------

若按照正常规则来说,要喝的烂醉如泥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但是,我却得照顾一个今天不知道为什麽发了疯,把酒当水喝的顾采雅,这些弟弟们,真的有能耐把顾采雅搞成这副德性?

认识她十几年,还是第一次看她这麽失控。

包括她现在我的车上,大唱台湾创作天王周先生的成名曲「可爱女人」,在采雅的字典里,是没有音准这两个字的,上帝创造万物之公平,在这里完全表露无遗,她口中哼着曲,却没有一个音是对的。

听的我火都快要起来了。

而且这位大小姐,还非常仁慈的把车窗打开,和大家一起分享她的五音不全,经过车没有一台不是把车窗打开大笑的,我最担心的是,会有热心的民众拍下来,然後检举。

「采雅,你可以不要再唱了吗?」我真的忍不住了。

「不好听吗?」采雅脸上露着无辜的表情看着我,原本漂亮的头发被风吹的散乱,却有另一种慵懒的美丽。

可惜我还有理智没被她的美色俘虏,「不是不好听,是不能听!」如果说出我心里想的实话,会伤她的心,我也没有办法。

她看着我,叹了口气,「好吧~那不唱了。」然後,坐起身,像个正常一点的顾采雅。

「你还好吧!」我说。

「我很好,这点酒就要让我醉,不太可能,不要忘记,我是你们调教出来的喔!」

连喝茫了,都还能给我们这些姐妹一刀。

「今天怎麽喝这麽多?心情不好吗?」我问。

采雅笑了笑,「有好也有不好。」

「怎麽说?」

「虽然弟弟们让我对男人失去了一点信心,不过,我最近有遇到一个不错的对象喔!」她露出甜甜的微笑说着。

我听了,觉得非常有意思,顾采雅这个在爱情面前,全身上下都超级矜持的女人,从来没有说过她对某个男人有兴趣,通常都是说的都是某个人正在追求她。

这种第一次主动说出来的好感,可是真是唯一一次。

「真的假的?」我很怀疑的问着。

「真的啊~因为我们公司想代理他们公司的精品,他刚好是台湾区的业务经理,上次去台北跟他开会,人真的非常棒喔~重点是,他大我四岁!」

噗~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原来年龄才是她的重点。

我接着说:「可是,这麽好的话,怎麽可能还是单身?像这种年纪的好男人,不是gay就是死会了。」

「他不是gay!」采雅非常肯定的说。

「那就是死会了!」我说。

采雅的嘴角顿时往下掉,我赶紧再澄清:「也有可能他真的是例外,这个世界上的事很难说的。」

她认同的点了点头,嘴角瞬间回恢复原来的角度。

「希望你能手到擒来罗~」我当然希望姐妹们,都能得到真心的疼爱,至於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则是拥有平凡简单的生活。

不过,我想这最大的愿望,对我来说是一大奢望,虽然采雅嘴里说了没事,可是才一扶她进家门,大小姐就当场在客厅里,给我狠狠吐了二回,吐完了再自己走回房间睡觉,看着她进房门的背影,我很想哭。

只能硬着头皮,花了半个小时帮她清理好客厅才离开,这中间我有几度胃里的酸味也是直冲而上,但我除了强忍也没有别的办法。

没想到,处理好采雅的客厅後,却忘了处理自己脚上,那双踩过呕吐物的鞋子,搞的现在车子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恶臭味。

回到住处已经是半夜二点半,我赶紧把车停好,一心想要快点离开这恶臭的味道,没想到一脚踩下来,好样的,我的高跟鞋跟又陷入水沟盖间的空隙,也因为踩下来的力道过强,高跟鞋旁那些美丽的碎钻,就这样跌进了水沟好几颗,我的心好疼啊…。

弯下腰看着残破不堪的新鞋,我真的忍不住大骂出脏话:「shit、shit、shit…。」

「能够四处骂脏话,你真不简单啊!」一道男人的声音,在我背後响起,我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去,敏感的凌晨两点,我应该不是遇到阿飘吧!

一个身材高聎的男人,就笔挺挺的站在我眼前,全身穿着白色运动服,头上戴了顶白色运动帽,手里还提着二袋便利商店物品,似笑非笑的正看着我,从他身旁散发出来的感觉,我只觉得这个人不正经。

而那笑容,很碍眼。

然後,我突然想起来,这男人就是傍晚,我要去接采雅时,一直盯着我看的陌生男子,当这麽久业务的我,眼力当然训练的很不错,见过一次面,我几乎就能记住。

结论是,又是一个吃饱太闲想要搭讪的家伙。

我懒得理他,无视於他的存在,举步往前走,才刚走过他的身旁,他就在我的背後冷冷的说了一句,「这是让我见识所谓的过河拆桥吗?」

什麽?过河拆桥?我何凯茜就是禁不起激,猛然回头,表情不悦,口气更不好的说:「先生,你贵姓?我不记得有认识你这座桥!」

他走到我面前,帽沿往上拉了拉,露出他有个性的脸庞,右脸有一个约五公分长闪电的疤,淡淡的,因为站的很近才有办法看的疤,这个疤并没对他造成威胁,反而让他的五官更有魅力,但,这不是重点,我真的不记得自己有认识这位哈利波特的亲戚。

「你谁啊?」以为拉高帽子露出脸,我就会认识吗?

他笑了笑,眼睛弯成了弧线,「像我这麽帅的脸,看过的都很难忘。」

原本觉得看到这样的笑容,算是我眼睛的福利,就在他讲了这句话,马上破碎,我的耳朵痛死了,这麽不要脸的话,真的有人敢说。

「像你讲话这麽不实在的,我应该不认识。」说完这句话,我转身离开,跟这种无聊的人再继续抬杠下去,我才真的很无聊。

「昨天才巴着要我收留你一夜,现在马上翻脸不认人啦~」他的声音又在我背後响起。

所有的记忆马上朝我袭卷而来,他就是昨天晚上在pub外遇见的那个男人,那位撞到我、收留我住饭店还买蛮牛给我的关先生。

我回过头,很不开心的说:「你早说啊~昨天隐形眼镜掉了,根本就看不清楚你的样子。」

「喔~我以为是你故意装作不认识…。」他刻薄的说,脸上的表情令人很想发脾气。

我一步做二步的冲到他面前,对他吼着:「我是那种人吗?」拿出钱包,抓了几张钞票递给他,「昨天饭店的钱还你,我才不要欠你人情。」

他推开了我的手,潇洒地把手上的提袋甩到背後,接着往前走,把我留在原地,用着非常欠揍的语气说:「可是,我喜欢人家欠我人情…。」

听到他这句话,我更是火大,跟在他身後,「你这个人怎麽这个样子?还你啦~」我更是要把钱塞给他,他东躲西躲就是不收。

走到一间房子前,他开了门,马上躲了进去,关门前还对我做了个鬼脸,真是个幼稚的痞子,快把我给气炸了。

地球怎麽那麽小?都遇到这些我不想遇见的人。

等到我对上帝抱怨完,回过神才发现,这个幼稚的痞子,刚走进去的房子,居然就在我的隔壁…。

意思是,他住在隔壁?

但我记得他昨天有说过,他在台中没有家…,而且怎麽这麽刚好,我才刚住进来,他马上就在隔壁出现?难道是…,他跟踪我?

我摇了摇头,甩掉那些无穷无尽荒谬的想法。

我又不是林志玲。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