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文说得不错啊,第一次来台湾吗?」
「喔,我是中英混血儿,妈妈是台湾人,会说中文。」金发男子比着自己的五官,认真说道。
「原来如此。」我了然地点点头,看来混得很成功,那俊颜融杂着西方人的深刻与东方人的精致,五官及轮廓相当完美,是交融着极处遥远的两种血统才能成就出的精品人种,帅得无法无天,让人印象深刻。
「那你来台湾旅游吗?」我仍不敢直视他,他的一双蓝眼睛非常带电,彷佛多看一眼,就要慑人心魂。
「不是,我来读书。」
「喔。」我霎时间恍然,他明明就说了要去C大,谁会去那观光旅游?我问这什麽蠢问题啊!
察觉自己说了蠢话让我无措,他没开口我也不知道要讲什麽,隔了好久的沉默,气氛顿时尴尬不已,我搓搓手,东张西望。
计程车怎麽那麽慢啊?还不快来!
「可以请问你的名字吗?」
他低沉极富磁性的嗓音再度响起,毫无准备下,我感到胸口猛然一撞,一颗心瞬间跳到喉头,彷佛再一个呼吸就要蹦出来。
「关璎珞。」我力持镇定,装作若无其事地答道。
「你好,我叫温慕言,Jacob。」他礼貌性轻握了一下我的手,一股电流瞬时由指尖窜入,害我的心跳差点静止!
「温慕言,Jacob。」我喃喃复诵。
无论中文还是英文名字,都这麽好听,简直完美得令人嫉妒!
「谢谢你,台湾女孩果真热心助人。」他又展露出那该死的超级犯规的笑靥,真要疯了!
可他的话惹我一笑,我哪有这个能耐代表台湾女孩?还是热心助人的形象呢。
我从不主动和人说话打交道,大家对我的印象都是冷淡、孤僻,没想到这个混血帅哥居然给我这麽高的评价,真是折煞人!
诧异之余,不自觉吐舌自嘲。
「真可爱。」他双唇微抿,侧头看着我,湛蓝的双眸闪着笑意。
可爱?
我忍不住又再噗哧一声,这回是毫无形象地张嘴大笑。
够了,再这样下去,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我说温慕言Jacob温雅各先生,你大概见过的台湾女孩还太少,才会觉得我可爱,对我印象好,哈哈!」我摇摇头,嘲笑自己。
「你应该多笑,你笑起来很漂亮。」温慕言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突然冒出这麽一句话,让我的颈背霎时间僵直,完全不敢看他。
我一直以来都有点自卑,不习惯接受赞美,那会让我不知所措。
「车来了。」幸好一转头就见到远处出现一部黄澄澄的车辆,我在心里谢天谢地,快把这个家伙载走!
计程车停妥後,我弯身告诉司机温慕言的去处,让他可以安心抵达目的地。
「钱够吧?」关上车门前,又忍不住一问,但心里并不希望得到钱不够的答案。
我是个要身兼数份打工才能缴得起学费、养活自己的穷学生,希望不要破财。
「够,谢谢你,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谢谢!」温慕言这回勾起大大的笑容,足以令全世界的女孩为之疯狂。
一直到计程车扬长而去後,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邂逅了这麽一个王子般的大男孩,可以说,把世间所有关於美貌的形容词汇集起来都不足以说明他的俊美。
今天早上那股不详的预感,显然是失准了。
我有阴阳眼,外婆说那是因为我是个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的人,小时候曾生过一场大病,对於九岁之前的记忆很模糊,妈说我昏迷很长一段时间,手术成功苏醒後就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还能预知将要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但就有关我自己本身的事却感应得乱七八糟,完全算不清自己的未来。
我其实很不喜欢自己拥有的能力,预知未来一点都不好,大家因为害怕,所以讨厌我,这让我从小到大备受欺凌,成长过程中,扫把星、乌鸦嘴、妖女这些难听的绰号总是如影随形跟着我,以至於我不太知道要怎麽和人相处,久而久之就只能独来独往,「朋友」成了我生命中很奢侈的一个名词。
天知道我多渴望有个姐妹淘可以一起逛街、吃饭,彼此分享心事,讨论喜欢的男生,就算待在一起什麽也不做也开心,那一定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事了!
※人生若能只停留在初相见时的美好,是不是就可以悲伤少一些,快乐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