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知书本来就不是话头醒尾的那种人,开头半个月天天被经理骂。客人投诉他手脚慢,愈被人指责,传知书就愈心慌,把鸡块放进纸袋时,手都发抖了,注意力难以集中,就不时犯错。有次被经理扯到休息室,用传知书生平前所未见的那麽密集的粗口,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可是,肯德基这份工的时薪比麦当劳要高不少,工时又弹性,有很多区间可选择,要是在café打工就困身得多,不是他这个全日制中学生可以应付过来的。
第一次把钱塞给赵阡陌,对方便像双手触电一样,把钱丢回去给他,又惊又怒:「现在是怎样?连你也可怜我吗?我跟你说过,我过得很好,我不需要你帮我,再说之前你硬放进我背包的一千多元……」
「赵阡陌,」传知书冷静地分析:「你有多久没有用半天的时间去练琴?你对上一次写完一支歌,是什麽时候?你这样生活下去然後你跟我说,你要成名,不觉得好笑吗?」
赵阡陌讪讪地撤手,灰溜溜的像只丧家狗,完全没了他在学校时的骄傲自恃,把头垂得很低、很低,过了半晌,他一手掩着双眼,吸了极其绵长、缓慢的一口气,如有一块石头哽在喉咙,阻碍他的吐息,使他又极慢地呼出一口气,莹白的鼻头渐变出红润之色。传知书只做什麽也看不见,把赵阡陌丢下地的一千多块放回去他手里,合拢赵阡陌无力的五指成拳头,传知书也有点舍不得那千多块,毕竟是自己受了那麽多委屈、第一次赚回来的血汗钱,可是他咬咬牙,双手包着赵阡陌的拳头,用力握了一下,然後放手。
「去找个有位置放钢琴的房子吧。」连钢琴也不在触手可及之处,又谈何创作?
未待赵阡陌回应,传知书穿起风褛就走。行出唐楼,车子来了又去了,阵阵废气夹着秋风扑面袭来,刺得传知书双眼都涩起来,他揉揉眼睛,指间却有湿意。
尽管传知书、赵阡陌跟他的乐队努力生活跟赚钱,还是没有机会走红,一直奔走在不同酒吧之间,一星期有两晚能表演,薪金微薄得甚至够不上他们四人吃一顿饱饭。酒吧的店主都不许他们唱自己的作品,一晚最多只可唱两首,其余时间就唱些苦情歌、不知所云的流行曲或舞曲。
赵阡陌唱过许多别人的故事,甚至是连丈事都称不上的糊涂事,还必须装得很有感情地唱。让他选的话,他情愿唱Beyond,可是那些歌不够迷幻,太过正气凛然。人们需要的是梦,但愿长醉不愿醒,而不是正义,而不是要歌手点醒他这个世界有多不幸多不公。
活着,已是折磨。赵阡陌一喝了酒就唱得声嘶力竭,好想把嗓子喊破,情愿不发明星梦,情愿回去读点混帐书,找份稳定工作,省得在这些乌烟瘴气的酒吧没日没夜地过日子。何处是尽头,何年能终结?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条村又在哪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