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翩翩少年郎,面如桃花赛潘安,长发乘风若流云,一身战甲,一把长剑,临风呼啸沧桑,征战中州与大漠南北无边草原。马蹄之下,也不知踏碎多少人的梦想。
潇然一笑,弹指灭敌;赤剑一挥,敌将授首。万里江山,锦绣繁华,千古风流尽在谈笑间。
汴京繁花落尽,秋风吹皱了河面,落叶粉粉坠跌成一地金黄,疑似是秋神带来的祝福。只记得当时年少,一罎酒,几道小菜,五杯并举,在烛光下勾勒出一个美好的太平盛世。
很多年後,江山换主,战乱仍未平定,只是剑已尘封,战甲也不若当年一样光亮,仍是一罎酒,几道小菜,但枱上只余三杯。
——那个曾是属於他们驰骋的时代已经过去,华衣包裹下,是一颗寂寞的心。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万千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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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下走上楼上雅座,一共是二十阶。
在每年约定的那个夜晚,他们五人都会到汴京醉仙酒馆一聚,每一回总是有人比他早到,包起这层,叫好酒菜,摆住五只杯子等着他。
每年那天,总会下起细雨来,挂在楼阁上的灯笼在风雨中飘摇不定,灯火欲灭。
从二楼雅座望出去,帝京汴梁在雨中被模糊了轮廓,变成一座迷离水城。
「虎儿哥哥,我还以为你不来。」一身鲜艳红衣的高俊行样子看起来很不爽。
向岸风两眼打量一下郁郁寡欢的高俊行,再点点人数,发觉少去一个人,当下道:「你在怒留国侯没来?他在应付李如鹰兄弟的叛军,怎会有空回来京师?小高你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学会体谅别人。」
高俊行没有应话,箸子狠狠敲一下饭碗,那声音格外刺耳。他挟起一片凉瓜入口咀嚼,牙齿咬得用力,彷佛将那片凉瓜当成是失约的留国侯的血肉,细细碎碎的声音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吃到一半,还没有将凉瓜咽下,高俊行立即将它吐出来,俊脸皱成一团,脸色如同窒息般难看,「他妈的,这不是凉瓜吗?好苦……」
「凉瓜不苦又怎会是凉瓜?美人,你真可爱。」如果他没记错,高俊行貌似一直也搞不清楚凉瓜就是苦瓜,以为两者是不同的瓜种。
高俊行「啪嘞」一声折断一双竹箸,拿住断箸往向岸风一指,怒道:「格老子的,你有种再叫一声『美人』看看,小爷我立即插死你!」一想到他那个渴女成狂的老爹险些儿将「高美人」三字写入族谱里,以示自己欲得女儿的真心,他就气得牙痒痒的。
向岸风耸一耸肩,「你不也叫着我虎儿吗?你的小名是叫美人没错,谁叫你爹想要个女儿而你生错性别?」他两眼一扫在场的另外两位友人,冲着与高俊行同病相怜的独孤傲山奸狡地一笑,「莲花,我说得对不对?」
同样视自己小名为耻辱的独孤傲山打从心底里寒出来,哀求道:「请你不要再跟我提起莲花,我想吐……」他那个已经作古的老子,在他出生时竟然连性别都搞错,如果不是有他老娘为他澄清,莲花一名绝对会跟住他一世。
兰王朱璇光还在优雅地摇着扇子,笑而不语,在装着诗画中温文儒雅的翩翩公子,一副高深漠测的模样,对三人的打打闹闹不置可否。
高俊行无话可说,放弃跟向岸风争辩,把头枕在枱上,抱怨着低吼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留国侯,你等报应吧!」
「留国侯就是宁可失信於你,也不愿失信於天下人。」独孤傲山不咸不淡的嘲讽道。
「你在说什麽?」高俊行杀气腾腾地盯住他,忽而「噗哧」一笑,神情妩媚如江南山水春色,说不出的清灵锺秀,两眼弯弯,一脸天真无邪,却没有敛去半分杀气,故作亲昵地揽住他的肩,断箸正抵在他後颈,娇嗲的惑音直酥到骨子里,「莲花哥哥,『死』字怎样写,你懂不懂?」
「主子,是奴才逾越。」他是很识趣地认错,但语气还是不卑不亢的。
向岸风拿出一支镶嵌住翠玉珍珠的金簪递给高俊行,「小高,你就别逗他了,看看这支是不是你要找的发簪?」
高俊行一看,双眼顿时雪亮起来,忙不迭将断箸插在独孤傲山发间,接过来细看,却很快落寞起来,像是瞬间枯萎的花朵,再找不到半点生气,但还是强颜欢笑道:「虎儿哥哥,谢谢你。虽然真的是像,可它不是我要找的那支。」说着已经将发簪收好,似乎再多看一眼也会伤怀。
独孤傲山欲哭无泪地将混杂着餸汁的断箸取下来,本想出言损他几句,但心里倒是有点不忍,说道:「当初你硬是将它卖出去,要断去与『她』的一切爱恨,现在你却上天下地的一直的在找,即使真的将它找回来,那又代表什麽?」
「大概是明知它永远也不可能被我找回来,所以我才会去找吧。错过後,人总是想尽力填补某些遗憾……至少我还可以骗着自己,一切都有可能挽回……」
所谓的「自欺欺人」,其实不尽是蠢人逃避问题的做法,有时,它反而是聪明人自我安慰的方式。
既然现实已经残酷得让人失去生存的勇气,那麽不如为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活下去吧,至少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活着,没有什麽不可能,即使是挽回过去的遗憾。
高俊行一顿,偏首望出去,原来细雨原来已经不不知在什麽时候停下来,只有水点从屋檐上滴下来,雨後凉风,说不出的清爽怡人,他不继续把话说完,取出青翠晶莹的玉箫,低首吹奏起来,箫音悠长,像是山涧的涓涓流水。
「清风送别离人泪,花开花落……」
大街上似乎有人听出他吹的是哪曲,随口唱和起来,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歌声愈来愈低,最终只剩下箫声独自在众人耳边徘徊,直到终结。
始终未发一言的朱璇光这时拉起高俊行,指着外头的天际说道:「你看!」
彷佛奉他的话为命令,朵朵绚丽的花火蓦然在夜空绽放,虽转眼落成碎屑,却绽开不绝,高俊行倚在栏边,看得天空瞬间被染得七彩缤纷,不由赞叹道:「真美……如果连白天也放的话……」
「那好,只要你喜欢的,我连白日也为你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朱璇光笑道。彩光照耀下,五官轮廓更显得柔和,彷佛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风流才子,写意随风,清秀自然。
高俊行猛然回首,脸上犹带不信,「白日烟华,这实在是太奢华……」
朱璇光柔声道:「浮生一梦,梦想对每个人来说也是奢侈的东西,但只要我们愿意努力,终究还是可以得到的。小高,你有愿望吗?」
高俊行明白朱璇光是在拐个弯开导他,怔怔看着花火沈默半晌,他道:「我要当——万人之上的天下第一人。」
说毕,连他自己也有些恍惚。
是不是这样子,便再没有他得不到和无法守护的东西呢?
向岸风失笑道:「天下第一人?那岂不是要当皇帝了?隔墙有耳,小心皇上命人将你斩首。」
「谁说『天下第一人』就一定是要当皇上?」高俊行伸手直指向中土极北处,「我要那儿建立属於我的国度,一座能够让汉人与契丹人和平共处的天下第一城!」
坚定的目光越过帝京万家灯火,穿过大漠万里风沙,只见漠北草原无边无际,高山雄伟俊秀,大河滔滔不绝,湖泊水平如镜。
深邃的黑眸凝睇着花火,清亮无杂质,宛如两颗深海里的琉璃晶石,彷佛一眼看透未知的未来。
朱璇光笑了,神情看起来有点苦涩,他摸摸高俊行的头,淡淡道:「假如有一天你能够拥有一座这样的城池,你会给她改什麽名字?」
「飞雁城。」高俊行露出自信飞扬笑容,两眼闪烁的精光比漆夜明星还要耀眼,「因为只有展翅的大雁,才能抵达碧落天,我要成为一只这样的大雁,用我的羽翼保护我的兄弟们,为他们打造一座无人可攻克的不落之城!」
说这番话的时候,高俊行才十八岁,血气方刚,实在是太年轻,他并不知道,在现实面前,梦想对他们来说才是最残酷血腥的东西,因为那意味着有人得到,必定有人失去。
其实那年,他们几个也很年轻,歌楼听雨,少年不识愁滋味,真的天真地以为大家会永远在一起,不会有背叛,不会有分离,可以嘻皮笑脸到老。
只是与梦想相比起来,原来友谊是如此奢华得无法拥有,因为权势利益,因为伤心背叛,两人之间,始终隔有一条无法越过的鸿沟。
——最後,朱璇光还是没有为高俊行放白日烟华。
此岸看彼岸,这是彼此一生也无法跨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