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 火 — 野火----7 如果游離在胸口上的這雙手是夏曉格的,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局面?

正文 野 火 — 野火----7 如果游離在胸口上的這雙手是夏曉格的,會是一個什麼樣的局面?

怎麽办?曹志清一筹莫展,只好先让脑子放空,下床买个早餐吃。他後悔跟唐嫚吵架,否则现在将一如往常的每一个星期假日,睁开眼,就闻到厨房飘来的阵阵烤土司香味。一下床到客厅,唐嫚甜蜜蜜地端着咖啡等着送进他的口中。

生活中,他已经无法失去唐嫚,她把这个家布置的井然有序、窗明几净,让他生活无後顾之忧。昨晚到现在,唐嫚没在身边。他总觉得怪怪的,怎麽怪?很难形容,有点像喝咖啡忘了放糖或是出门忘了带皮夹的感觉。

曹志清打开门,赫然发现唐嫚倒在门口。

「唐嫚,你怎麽躺在这里?」曹志清赶紧把唐嫚扶起来。

唐嫚睡眼惺忪,带着睡意进屋子里,看到床铺倒头就睡。

曹志清不想多问,以免唐嫚觉得他烦。

「我去买早餐给你吃,想吃什麽?」

唐嫚转身背对曹志清。

曹志清喟叹一声,出去时把房门轻轻扣上。

「这个呆头鹅!就不会过来哄哄我?笨透了!」唐嫚闷在心里抱怨,全身虽腰酸背痛但终究抵不过浓浓的睡意,昏沉沉睡着了。

早餐买回来放在桌上,转眼间十二点,变成中餐。曹志清犹豫该不该叫唐嫚起床,若是她没睡饱,又要生气了。

於是他看完报纸,打开电视浏灠频道。

多年来他一直在试验唐嫚,考验她的容忍力包容度有多大。婚前,他希望将她调教到百依百顺的境界,以应付将来若是遇到婆媳不合,或是自己万一忍不住在外头偷点腥不巧被发现,唐嫚仍能识大体、忍辱负重,不跟他计较眼前的腥羶风雨,直到年老仍有个伴相互扶持。这是他毕其一生的理想。

但是他常常没克制好脾气,把唐嫚惹得过怒,只能摸摸鼻子低下头,卑躬屈膝收拾满桌狼藉。还是去叫她出来吃点东西吧,横竖她都要生气的。一开门,唐嫚早就起床了,她穿好外出服,正坐在梳妆台前化粧。

「唐嫚,早餐放在桌上,去吃。」曹志清走到唐嫚身後,双手放在肩膀上帮她按摩。

「不要。」唐嫚把他的手挥掉。「我到外面吃。」

唐嫚想走出卧室,曹志清挡住她的去路,他像只饥渴的大老鹰般展开宽广的双翅包围着无助可怜的小兔子。

「干什麽!」唐嫚的抗议无效,她被逼退到床上。

曹志清轻而易举摘下果子,肆无忌惮地剥下层层果皮,直到露出鲜美多汁的果肉。无庸置疑,她是他的,他爱先嚐哪个部位就先嚐哪个部位。

这是曹志清投降的方式,他不口头道歉,全用行动表式。

表现的唯一方式是做爱。

起初,唐嫚认为曹志清用做爱的方式表现是为了向她表白他爱她,而不用口头宣示。如今,这种方式变成了公式,她渐渐怀疑曹志清想做爱并不是为了证明什麽,而是单纯想宣泄肉慾。女人当然得让男人宣泄,否则男人跑到外头撒野,女人仍旧自食恶果。唐嫚感到无奈,却又不全然无奈到了谷底。曹志清没在外头偷吃,足以证明她的魅力百分之百夺走了曹志清的心,比起一堆始乱终弃,到处劈腿的男人好太多了。

身上的衣服全被脱光,妆也糊了,曹志清庞大的身躯和巨大的力量迫使唐嫚默默地配合他的每一个喘息。

她常常意气用事跟曹志清闹分手,曹志清并不在意,其实分手这个工程是非常浩大的。要不是当初双方父母为了一个小小的礼节僵持不下直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他们早就结婚了。如今聘金、嫁妆都收了,若真要分手,日後将如何面对亲戚朋友?

爱上夏晓格是个意外,她不知道这个意外能持续多久。当然,期待伟大的爱情能永恒不朽是件正常的事。然而她能跟一个女人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吗?在主观上,这不只需要爱情的元素,还需要无以伦比的勇气,更何况再加上其他客观条件的阻力,有如夸父追日般,是个无稽之谈。

曹志清不想太早结束,威猛的活塞慢慢缓和。唐嫚以为曹志清後继无力,草草缴械了事。不料曹志清将她翻个身,让她成为跪姿,继续进行下半场比赛。

自从唐嫚走进爱情国度之後,她将忠贞视为圣经,跟其他的女人一样,痛恨劈腿,不耻第三者。现在,她竟成了劈腿的嫌疑犯。唐嫚坚守的信条面临动摇,失去理性的依靠,一时之间不知该找何种信仰代为支柱。

夏晓格住在邻国,与唐嫚的国度迥然不同。意外的发生让唐嫚这只井底之蛙误闯邻国,刹那间她壑然开朗。她窥视这个情慾自由的国度,像探险大自然般发现了另一个更适合人性居住的天堂。她陷入了,流连忘返,不肯离去。

唐嫚的冷淡缓缓加温,逐渐形成沸腾的热水。她紧闭双眼,不停喘息。曹志清感觉努力有了收获,更加踩足马力,向上奔驰。

闭上双眼是最好的障眼法,唐嫚大方地让曹志清欣赏她激情的演出,然而潜意识里,她的脑子里是怎麽想的,曹志清则无法侵权了。冥暗广阔的脑海,是唐嫚独自拥有的领域。她爱怎麽想,就怎麽想,想跟谁做爱,就跟谁做爱。从闭上眼睛那一刻起,脑子里全是夏晓格,藉着曹志清的抚触,她正在揣摩,如果游离在胸口上的这双手是夏晓格的,会是一个什麽样的局面?

这次她湿的很,不用像以前一样老是担心保险套破了。

「昨晚去哪了?」曹志清问。

「喝咖啡。」唐嫚说完,暗自心惊。什麽时候开始学会说谎?不过记忆中menu里的饮料除了琳琅满目的调酒外,还有些许咖啡,这是事实。

「去哪里喝?」

「pub。」

「哪一家pub?」

「好像在松寿路附近,我没记店名。」

「玩到几点?」

「十二点多。」事实上,唐嫚三点半才回到家。万一被曹志清揩穿,无所谓,她大可说没看清楚时间。

唐嫚懒得理曹志清,她回答的简短,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前曹志清南下出差或应酬晚归,她在家里担心的要命,关心他,多问他几句,曹志清总是不耐烦地回答,认为唐嫚不该大惊小怪。如今,她嚐到夜深未归的甜头,将心比心,她也要让曹志清嚐嚐等待焦急的滋味。

她顿悟一件事情,撒点小谎其实是善意的行为,以前,她要求伴侣之间要彻底坦白,双方才能更贴近彼此的心灵,没有障碍。现在想想,诚实说喝酒、三点半回来,和谎说喝咖啡、十二点多回来,哪个好?自然是後者好。要是诚实报告,反而拉远双方的距离。所以,爱情专家说的话,全是废话,一点也不管用。

「谁载你回来?」

「夏晓格。问够了吗?你三更半夜回家时,我有问你这麽多吗?」唐嫚不想一直被质询,她准备好想出门了。

「你是女生,我是男生耶。一个女人半夜还不回家,在外面多危险!」曹志清忍不住训斥。

唐嫚迅速穿好鞋子,提了包包走出门口。曹志清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赶紧把早餐收到冰箱里,跟随在唐嫚背後。

唐嫚选择一家高级西餐厅,服务生优雅地为他们带位,铺好餐巾,倒了气泡矿泉水,然後呈上两份menu。

「请先过目,等一下我再来为你们点餐。」服务生毕恭毕敬。

「不用了,我们直接点。」唐嫚等不及所有的冗长程序,翻开第一页,指着第一行,「明虾干贝,就是这个。」她并不想看价钱,总之,放在menu最上方的就是最昂贵的。往常她会从第一页第一行开始看,看到最後一页,然後在最後两页内决定一样物超所值的简餐。现在正在气头上,想想每个假日皆免费做早餐给曹志清吃,何必处处为他省钱?

曹志清按照惯例,继续翻到下一页,看看有没有炒饭或是焗面。

「不用看了,我帮你点。」唐嫚看看明虾干贝的下一行是什麽。「这个,菲力牛排。」服务生走远了,她才放松心情,眼神不再凌厉。

好大的手笔啊!

曹志清敢怒不敢言,转转脖子、耸耸双肩。他最好少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否则动辄得咎,岂不更糟。

「等一下想去哪里?」曹志清怕说错话因此惜语如金,好不容易维持一个多小时的和平。

「逛街。」

「家里没缺日常用品吗?要不要去大卖场?」曹志清最不喜欢的就是陪唐嫚逛街。

唐嫚摇摇头。

「去书局?」曹志清爱去书局杀时间,补充新知。

「不想。」唐嫚知道曹志清吝啬,逛书局是最省钱的地方。

「那……,看电影?」曹志清再度示出善意。

唐嫚仍摇摇头。昔日,她可能会点头,今天,她哪里都不想去,只想逛街大肆血拼一番。

下午三点,唐嫚夺下第一个战利品。拿了新鞋随即搜寻下个猎物,留下曹志清刷卡付款即可。直到晚上九点,唐嫚提一个纸袋,曹志清帮忙提三个大袋子。

狠狠刷曹志清的卡,唐嫚一点也不为他心疼。想想平时维持家里的整洁全靠她,如果曹志清请人打扫,一个月需付多少钱?还有衣服,唐嫚为曹志清省下多少自助洗衣的钱、烫洗衬衫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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