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封信给你01
少了以前开放抽菸时,常有烟雾弥漫所带出的神秘与浪漫,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乾冰效果,当来自四面八方的各色光束穿透烟雾时,呈现出瑰丽而奇幻的效果,从台下看来是让人如此心醉神驰;但只有站在舞台上的人才晓得,其实那一点都不舒服,除了灯光照得眼睛睁不开,有些亮度太强的灯泡,还晒得让人又热又昏,根本没办法好好表演。
比起我来,小筝算得上是天生就适合吃这行饭的,没被烟雾与灯光影响,她像是陶醉在音乐与掌声中,接连四首快歌唱下来,竟是一点也不觉得累,只稍微喘了喘气,藉由几句话来舒缓一下,跟着站在她身後的吉他手,又开始飘忽的乐音点点,跟着是鼓声慢慢落下,下一首歌很快又再次开始。这些曲子已经在网路上传播了好一段时间,客人们大概也都耳熟能详,因此脸上没有任何陌生,反倒是被小筝的歌声深深吸引,我还看到有人跟着哼唱起来。
舞台空间不大,歌手能运用的地方本来很有限,但她却完全没受到妨碍,时而走到乐手身边,帮她们制造亮相机会,时而走到台下,把一条麦克风导线的长度发挥到淋漓尽致,一边唱着,我还看到她跟听众握手。
「奇怪,一样是在表演,也都在同一个舞台上,为什麽不同的人在做音乐,台下的反应就差那麽多?」坐在我旁边,手里也端着啤酒的丑猫,满脸疑惑地说:「先不说这女的歌声怎麽样,你注意听,鼓手永远跑得比人家慢,老是在掉拍,至於那两个弹吉他的就更不必说了,要多脏有多脏,根本是在比谁的杂音多。你说,观众到底来看她们什麽?」
「看长相吧,起码人家站在舞台上的,每一个看起来都像正常的人类,而且清一色都是迷你裙跟长靴,这麽养眼的画面,谁不想看?」我无奈地摊手,转过头瞧了丑猫一眼,他虽然吉他弹得非常好,但就是外貌惨不忍睹,所以只好屈居在此。
「妈的。」他啐了一口,转身朝吧台又要了一瓶啤酒,在音乐喧哗声中,我还听到他摆了我一道,说:「这一瓶记在于映喆的帐上。」
「记你娘。」我说。
本来这个时段,应该是我们站在舞台上才对,「猫爪鱼」固定每周在这里表演三天,也算得上是招牌乐团之一,但今天老板把我们的时段给挪了出去,特别邀请小筝她们来演出一次。可能人家的知名度比较高,又是偶尔才露脸,显得比较难得可贵,结果预售票卖得非常好,不但座无虚席,而且反应热烈。
「可恶,我们的锋头都被抢走了,你看这些观众,平常哪有这麽多人?」跟丑猫一样,新兵卫也是我们「猫爪鱼」的团员,负责弹贝斯,「再这样下去,以後还有谁愿意来看我们表演?」
我苦笑着解释,反正小筝她们只是偶尔来这一次,也抢不了饭碗,再说人家是即将发片的乐团,整团都是女生,当然比较有话题性,会吸引较多观众入场,那也是合情合理的事,而最重要的,是因为她们玩创作,走自己的路,风格极为明显,跟我们这种专门复制别人的音乐来混饭吃的家伙不同。讲好听一点,人家称呼我们为乐师,但说穿了就跟光碟烧录机差不多──听到什麽,我们就在手指上复制出来而已,哪有半点了不起的地方?
「要谈创作,你也可以呀。」最後是胖虎说话了,身材壮硕的他,是本乐团的鼓手。胖虎说:「上去跟那群搔首弄姿的小婊子们拚了吧,我帮你开路,解决她旁边那几个,尤其是那个女鼓手,我看她不爽已经很久了。」
「如果想把她,待会我可以帮忙问问电话,但是现在你可以省省了。」我拍他肩膀。
环顾周遭,这不算太大的室内空间里,已经随着音乐的起伏,几乎到了最高潮,这些待在封闭空间里的人,被厚厚的水泥墙及隔音设备所包围,与外面的车水马龙区分开来,形成一种完全独立的存在,彻底实现了兔老板的愿望,刚认识他时,这家音乐PUB店也方当成立不久,那时他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丢了那些狗屁倒灶,忘了你在台北,在我的乌托邦里,我们只有音乐,我们只要音乐。
兔老板以前也是个玩乐团的,不过他很与众不同,人家玩摇滚、金属或庞克,他偏偏走的是爵士风;开店以後,这儿每晚都有固定的音乐演出,而基於同样喜欢创作的兴趣,他还特别划分时段,每天晚上九点到十点,刚开店不久的暖场阶段,演出以抒情风格为主,也让喜欢从事音乐创作的年轻人,能有一点发表空间,我就是其中之一。老板的规定是,每一个表演阶段,大约控制在五十分钟上下,其中我们可以偷渡大约十五分钟左右,也就是三到四首歌的份量,来表演自己的东西,在这范围内的,他都可以默许。
因为既有创作,又曾有过一些演艺方面的经验,我成了这家店里最主要的演出班底之一,一周三天,九点到十点,我自弹自唱,走温暖的抒情风;十点到十二点,我们这个混搭而成的「猫爪鱼」,则肩负起掀翻屋顶的重责大任,要让客人不断跟吧台索要酒精,以麻痹耳膜的疼痛。本来这个乐团是由丑猫所组,用意也只是纯粹的好玩,当时团名就叫做「猫爪」,後来因为我的加入,把乐团走向拉到了表演这一块,丑猫觉得团员与性质既然都有所不同,当然团名也得改一下,於是配合我姓氏的谐音,就成了现在的「猫爪鱼」。
「这首歌是你写的?」两只好长的兔子耳朵映入眼帘,我刚在环顾这家店,兔老板就已经踅了过来。不用看到脸,光从他戴在头顶的兔宝宝帽子,那两只东摇西晃的长耳朵,就知道是他。
「居然拷贝了我的歌。」我也咋舌。小筝她们今晚准备的曲子当中,除了自己的创作之外,也有几首别人的音乐,一边唱着,小筝不时投过来目光与微笑,我知道那是在向我致意,於是我举起啤酒,也遥敬了她。
「还不错嘛。」兔老板点点头,像在跟自己说话。
「确实是唱得比我好。」我无奈。
「唱得不错,写得也不错。」他呵呵一笑,手搭在我肩膀上,说:「这首歌有五六年了吧?现在再听,还能让人觉得好听而不老派,就表示那首歌在当初被写出来的时候,它已经超越了当时的水准至少五年以上。」
「谢谢。」我点头。
「谢个屁,我是在暗示你,听不出来吗?」他忽然一瞪眼,用力在我後脑勺上敲了一拳,「你有时间在这里跟女人抛媚眼,还不如赶快回家去,想办法再写点什麽出来,别再混吃等死了好吗?」
我满脸苦笑,看着兔老板又晃到别处去跟客人们招呼了,只能搓搓自己後脑的肿包,这老家伙出手真重,想鼓励别人奋发向上,应该可以找到更适当的方式,用体罚可是完全行不通的呀!祝你手肿起来,痛三天不会好!我啧啧了两声,心里偷诅咒别人,而舞台上音乐渐歇,最後一首歌已经唱完,全场爆出热烈掌声,小筝正弯腰致谢。我本来想出去抽根菸,等她待会下来聊天,然而还在摸摸口袋,寻觅菸盒跟打火机时,忽然有个人影晃到旁边来,劈头就问:「刚刚那首歌,本来是比较慢的,结果却被改成这样,风格完全跟原唱不同,简直面目全非,你听了难道都不会生气吗?」
愣了一下,我回过头来,一个看来很年轻的女孩站在眼前,她的五官清秀,似乎没有上妆,这在一家杯觥交错、五光十射的酒馆里可真是异类般的存在,我一时还没搞懂她的意思,也不知道她对那首歌被改编翻唱,是否有什麽更具体的意见或看法,当下只是耸耸肩。
「那首歌根本就不该这样唱的,不是吗?歌词里本来有很多对爱情的坚持,还有对未来的期待,那些都是要慢慢唱,才能唱得清楚的,可是她这种唱法,所有歌词全都串在一起,根本听也听不出来,你不觉得这简直是一种糟蹋吗?」表情非常认真,几乎是瞪着我的,那女孩又说:「为什麽你没有生气呢?」
「起码小筝唱起来比较好听,也比较多人爱听。」我只能这样回答。
「这不是谁唱起来比较好听的问题,更不是谁的听众比较多的问题。就算今天台下有五万人来听她唱歌好了,但如果那五万人当中,却连一个能听懂歌词的人都没有,那不是很讽刺、很好笑吗?台上那个人唱了半天,却只有自己在欣赏,这种演唱会有什麽意义?」她坚决摇头。
「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可不是这里的老板,这种事也不是我能管的。这样吧,你可以去问问那个带着愚蠢又好笑的兔子帽的老头,他是这儿老板。你去问问,看他这里有没有顾客意见调查表,如果有,你可以拿来写一下意见,也许还能换到招待的咸饼乾一碟,这样好吗?」我哭笑不得,只想把这人赶紧打发走,谁唱得好不好,那到底关我屁事?一首几百年前的旧歌,现在能有一个明日之星愿意翻唱,我感天谢地都来不及了,怎麽可能跑去纠正人家改编得不好?况且,这种现场演出,本来听的就是气氛,谁会在乎歌词?我不想跟眼前的小鬼多解释,更懒得纠缠不清。
「我不要咸饼乾,那很难吃,」她用一种认真的语气,说:「我想听你唱那首歌,『蓝色翅膀』。」
「今天的表演时段已经结束了,明天请早,好吗?」叹口气,我压抑着不耐烦,弯腰对这个矮我一个头的小女生说。
「你不知道我想来一次这里,要费多少力气,也不见得每次都一定能来得了,今天没听到,也不晓得要再过多久,才能等到下次机会。」她又说了一次:「我今天可以听你唱那首歌吗?」
「不行。」於是我也斩钉截铁地告诉她,「表演时间结束,就算舞台上已经没人了,我也不会现在走上去,为你表演什麽。不管你是从哪里来的,是飘洋过海来的,还是穿越时空来的都一样,我不是周杰伦,你不是桂纶镁,我们没有要演『不能说的秘密』,好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但我告诉你,如果你不肯唱,那今天我就不走了。」她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满脸都是认真的模样。但与此同时,小筝已经穿过那些歌迷们,朝我走了过来。
「仓库里面有棉被,记得盖好,别着凉了,晚安。」我点点头,再懒得跟那小鬼废话,转而露出故人相逢的笑容,朝着小筝也走过去。
「亲爱的,好久不见。」她第一句话这麽对我说,浑不在意旁人诧异的眼光。
-待续-
错过。因为你遇见的是已经褪下翅膀的,平凡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