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一封信給妳 — 寫一封信給妳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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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封信给你18

18

我应该为了这句话而高兴吗?虽然白花花的银子,人人都不会想要拒绝,但为了钱而跟人家交往,这和诈骗集团有啥两样?所以我为了证明自己非常大方,特别拿了帐单去付帐,两碗面居然收我好贵的三百二十元,早知道不该吃拉面的。

曲子的初稿勉强也算完成了,忙了一夜,我终於可以伸伸懒腰,让自己稍微喘口气。回想今天傍晚,离开面店时,我再三跟艺晴解释,也许我们无法决定自己要生长在什麽样的家庭,也不能决定自己一出生的时候,嘴里含的是金汤匙或贷款帐单,但至少家人之间彼此的关心是不会变的,既然是家人,就应该互相体谅,也互相关心,她一家才三口,父亲又常常不在,母女两个人哪有那麽多好吵的,再说,也不过就是住在哪里的问题而已,对一般人而言,也许上海、北京,或者澳洲、温哥华之类的地方,都只能归类在听起来很耳熟,但实际上却非常陌生,根本一辈子都没机会去一次的遥远国度,但对他们家人而言,买张机票只怕跟去便利商店买碗泡面一样简单而轻松,再加上现在网路科技发达,即便千里远的距离,动动手指也能瞬间沟通,为了这些而争执,未免太不值得。

我这样劝她,应该没有说错才对吧?站在一个大人的立场,对这种充满叛逆的小孩,能做或能说的,大概也就仅只於此了,只希望她能跟家人好好相处,千万别哪天出了状况,还牵扯到我头上来就好。

一边想着,我把身上的衣服、裤子全给脱了,只剩一条四角内裤,晃进浴室里,本来还在盘算,为了庆祝新歌的初稿终於完成,也许待会洗完澡,可以下楼买瓶啤酒,帮自己庆祝一下,然而十五分钟过去後,我满头的水都还没擦乾,兀自有水滴落下呢,手机忽然响起,而我才要伸手去接,跟着又听到有人用力拍我房门的声音。

「人家说积习成癖,看来一点都不假,你真的把半夜翘家当成乐趣了是吗?」我皱起眉头,一边勒起裤带,一边把刚套上头的上衣穿好,挡在门边,也不让她进来,我说:「小朋友,我家就算有贩卖参观门票,现在也已经过了开放时间,早就该打烊了。」

话刚说完,本以为她会跟我抬杠几句,然而艺晴却嘟着嘴,居然没有辩驳。

「你没事吧?」我心中一凛,该不会发生什麽意外,而话刚出口,她眼泪居然已经掉了下来。

说是错信了我的话,害得她回家之後,不但没能跟母亲好好沟通,取得一个共识,反而两个人又吵了起来,而且这次格外激烈,当然,为的还是她到底要不要在台湾继续升学的问题。

「要不要升学,你不是早就跟你妈谈好了吗?」

迫於无奈,只好让她进门。坐在床边,艺晴一边哽咽着,却没有太多被责骂的悲苦,反而有更多的气愤,她把掌心里的一团卫生纸揉烂,一边说:「当初就跟她说过了,我可以自己回台湾就好,又没人叫她一起来!我们在台北也不是没有亲戚,就算是未成年,我不能自己租房子,那至少可以住在亲戚家,也不用每天看她脸色过日子。」

「先别忙着抱怨,把话说清楚,到底发生什麽事了?」

「今天下午,她收到学校寄来的成绩单了。」揩着眼泪鼻涕,艺晴说:「跟上次月考比起来,也不过才退步五名而已,我还是我们班的前十名呀,干嘛指着我鼻子一直骂,还说如果我不想再念了,就不要浪费他们的钱,去读这种很贵的私立学校,乾脆转学算了。拜托,都什麽时候了才叫我转学,我是能转到哪里去?」

我点点头,分数退步一点,但还保持在前十名内,这样的成绩如果还不算好的话,那我们这种考试从来都只能吊车尾的,大概就是典型的废物了。对此,我忍不住加以点评,认为刘妈妈确实太严苛了点。

「就是说呀,她还叫我去办休学,如果不想转校也无所谓,直接把行李收一收,大家都搬回温哥华就好。这是什麽意思?难道以前跟我讲好的,现在全不算数了吗?我不是三岁小孩了,既然要跟我约定,就要贯彻到底,哪有人动不动就逼人家放弃的?」

我又点头,这麽说其实也对,即使对方只是个孩子,但承诺既然许下,当然要走到终点才行,她都已经高三了,老实说也没差这剩下的几个月,让她考完再说,难道不行吗?

「结果你知道吗,她居然叫我打电话去给我爸,要我打电话去他道歉,说我没把功课顾好,愧对他的期望,还要把我禁足一个月,一个月!你知道那有多可怕吗!」艺晴已经不哭了,取而代之的全都是愤恨难当的表情,她说:「除了上学之外,我哪里都不能去,而且不准用手机,不可以摸电脑,只能像个原始人一样过日子,这种生活,我顶多能忍一个星期,要我捱三十天,我宁可选择一头撞死。」

「一头撞死是有点过分,不过我大概可以明白你的心情。」我依然点头,说:「换做是任何一个年轻人,剥夺他的手机跟网路,都等於判他坐牢一样。」

「所以呀,你觉得我妈是不是太过分了?」她嘟高了嘴。

「还挺过分的。」我不得不附和。

「那你有没有觉得,这次无理取闹的人是她?」

「应该说是小题大作,毕竟你成绩依旧维持在前十名。」沉吟一下,我只稍做用语上的修正,但还是站在艺晴这边。

「那你有没有觉得,我不能再闷不吭声,任她予取予求?」

「适度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也无可厚非,而且是一种成熟的表现,没错。」我由衷认为。

「所以我就跑出来了。」她点点头,对於我全面性的支持,显然有感到满意的样子,一整晚下来,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她露出开心的表情。

「所以你就逃家了。」不过很可惜的是,在她最後终於开始气消时,我却用了另一种观点,当头泼了她一盆冷水,「你遭受到的委屈,我完全能够体会,而你企图表达的愤怒,我也丝毫没漏掉地,全部都感同身受,甚至为你抱不平,可是,非常抱歉,我完全不能认同你所选择的作法。」

叹口气,站起身来,我走到墙边,从衣柜里拿出一双袜子,先好整以暇地穿上,跟着把桌上的手机、钱包,还有家里的钥匙全都扫到手里,我对坐在床上,一时还没会意过来的艺晴说:「这麽晚了还跑出来,你妈应该不晓得自己女儿又失踪了吧?」我说:「有没有想过,明天一早,当她打开房门,发现女儿不见了,心里会有什麽感受?」

「是她先不管我感受的……」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弯下腰来,把手指比在唇边,轻轻「嘘」了一下,要她稍安勿躁。

「其实我应该感到开心才对,因为当你跟家人闹得不愉快时,你第一个想到我;而当你又惯性翘家,偷偷跑出来时,也第一个想到要来找我,真的,我是觉得非常荣幸的。」带着微笑,我说:「但是你知道吗,这样是不对的,会让你家人担心,甚至,如果哪天我们真的要在一起了,当你爸妈知道,原来你经常半夜偷溜出家门,都是为了我时,他们还会同意吗?」这显然是违心之论,老实说,我根本没考虑过两个人要不要在一起的问题,但眼下,我知道这是最能说服她的超级好理由,事急从权,也顾不得那麽多了。而我这麽一讲,艺晴的情绪果然又平静了下来,还很认真地听我继续说:「所以,就算我觉得你很委屈,很可怜,但我只能劝你,想想办法,跟你母亲再做沟通,却不能收留你在我家过夜。」

「难道你要我去睡在路边吗?」没想到我在支持她好半天後,最後居然还是不肯收容,她有些错愕,只能怔怔地问。

「不,你不能睡在我家,当然更不能睡在路边。」微笑着,我牵起她的手,「回家後,跟你妈好好地谈一谈,给她一个关於课业成绩的保证,再请她取消禁足令,然後,明天下午,我想接到你的电话,我请你吃晚餐。至於现在,走吧,去巷口拦一辆计程车,我陪你回家。」

-待续-

在我不承认爱情时,我已经在为了爱你而思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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