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偷走了我的初吻? — 第十二章 從那天起,我當了她的阿四

正文 誰偷走了我的初吻? — 第十二章 從那天起,我當了她的阿四

从身上任胜男回收的超能力是幻像术,只要望着对方的双眼,便能令人产生指定幻像。不过,也许我是超能力的原拥有者,使用的威力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对象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而且不论是清醒还是睡着,我都可以把影像灌输入目标的脑袋,还能定期重播。

有了这方便快捷的洗脑能力,要追求洪妙娜便十拿九稳,只要夺回最後的超能力,我便能功成身退,回故乡当王子。

洪妙娜无时无刻都会有好一些人围绕着她,喜欢她的男生、跟随她的女生、保护她的保镳,即使我成功向她施展幻像术,亦会被其他人妨碍。

而且,像她这种万人迷,一定有不少富家公子为她打造过奢华的浪漫环境,所以任胜男所使的技量对她应该不太管用,我要做的是令她对我产生兴趣,主动跟我交往,用不着天长地久,只要让她爱上我一段时间便足够。

洪妙娜的父亲是有名的富商,要查出他的大宅位置,不是什麽困难的事。而施展加速术的我,轻而易举便在黑暗的掩护下避开警卫的耳目,顺利摸进庭园里。

不愧是有钱人的住所,停车场上摆了七、八辆车子,光是庭园已占了一个足球场的面积,私人泳池、杂物房、露天茶座等设施自是一应俱全。

不知道我将来住的皇宫怎麽样呢?会比这里豪华吗?真想尽快完成任务呢!

我静悄悄地四处查探,不消半刻便找到洪妙娜的寝室,透过窗帘间的隙缝,清晰可见她正在床上熟睡。她没有多大的动作,呼吸轻微畅顺,宛如一位睡美人。

我确认四处无人,便集中精神施展幻像术,把预先想好的画面隔空传送到她的大脑。

我为我们创作了一段爱情经历,背景是六、七十日年代,故事中我们本是真心相爱的恋人,却因为被战乱隔离,不得善终,只好相约在来生再续前缘。

虽然我不肯定洪妙娜会不会在乎这段宿世姻缘,为此抛开一切,但这已经是我唯一想到的方法。因为除了知道她迷信的特质之外,我暂时摸不清她的其他喜好。

我回到家中,顿时倍感疲劳,越迟夺回的超能力威力越大,但消耗的能量亦相应增加。

父亲曾经说过,若然N271星人长时间处於缺乏能量的状态,那就会永远无法恢复超能力,现在的我就像绑了一个不知何时会引爆的计时炸弹,不知能不能撑到夺回全部超能力、被迎接回去故乡的一刻。

不能再浪费时间,不能再挥霍能量,今次的计划许胜不许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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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学,我跟洪妙娜的距离仍旧不变,我继续当我的平庸同学,她继续当她的风头趸,不过我留意到她偶然会转个头向我一瞥,然後露出狐疑的表情,大概是因为我跟她梦中的情郎很相像吧!虽然在旁人眼中,我们仍是话不投机的陌生人,但对彼此的态度却是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直至有一天,我在储物柜收到一封信,我拆阅细看,发现是洪妙娜给我的,内容只有一句,就是叫我放学到某间会所见面。

想不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寄情信,不,大概是她怕惹来流言蜚语,不敢直接跟我接触,才用如此婉转的方法。

放学後,我依约来到指定的康乐会所,向职员通报了姓名,便被带到一间贵宾室,室内只有洪妙娜一人,她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高傲地看着我,说:「坐下吧!」

这股压迫力根本不像男女间的约会,反而却像工作面试,我战战兢兢坐在她的对面,问:「你约我来是为了……」

「先此声明,我不是看上你这种平庸至极的男生,只是有点事情想求证一下。你喜欢我吗?」

我对她的开门见山有点突兀,一时不知怎样回答是好,只见她边搅拌着红豆冰,边说:「我还有很多事干,如果你不愿意答,那我们也无谓浪费时间。」

我被她吓得焦急起来,连忙说:「我喜欢!洪小姐才貌双全,我当然喜欢。」

「喜欢便行了,那我们交往吧!」她说得木无表情,教我一时不知如何应对,直至她冷冷说道:「不想吗?」

「想!当然想!」

「那就行了!以後你就是的我男朋友了,先过一个月试用再看着办。」

「嗄?试用期?」

「不满意吗?」

「不!只是……」

「我还是把原委告诉你,免得你糊里糊涂。是这样的,近来我被一个相同的梦反覆缠绕着,梦里面我和一个样子跟你一模一样的男人相恋。我用过很多方法,也不能令我不再发这个梦,这令我感到相当困惑。而我也问过一些堪舆学家,他们说这很可能所谓的『宿世姻缘』,上辈子有遗憾,那就只好在这辈子完成。所以,我才会破例跟你这种人交往,看看能否解决。放心,我不会要你白白提供服务的,一定会给予令你满意的酬金。记住!你不可以向其他人透露我们之间的关系和协议,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她一副官腔的口吻,语句间流露出对我的不满,听上去相当刺耳。不过,可以接近她已算是飞跃性的进步,既然她已认可我的男朋友身份,接吻只是时间的问题吧!

她又说:「对了!拿你的身份证给我看看。」

「你不是真的要跟我签定合约吧!」

「那当然了,但最重要的是先看你的命格有没有跟我相冲,相冲的话刚才的协议就当我没提出过。」

难道被验定命格相冲就连尝试的机会也没有吗?这女人未免太迷信吧!

洪妙娜先给了我两万元港币,要我添一点名牌新衣,原因是她不想身边的另一半穿得那麽寒酸,令自己觉得身份给拉低了。

虽然我不满她狗眼看人低的态度,但我还是依她的指示办。在名店购买一件普通的衬衣便要花上过千元,花的虽然是她的钱,但每当我把一大叠钞票从银包抽出来,便不由心痛起来,也觉得自己失去了作为男人的尊严。

後来我才发现,对比些往後的日子,这些屈辱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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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下午,我准时到达约会地点。十五分钟过去,我环顾着茫茫人海,还不见洪妙娜的倩影,却害怕触怒她,不敢致电催促。

小不忍则乱大谋,要追求这种高攀不起的大小姐,就要多点儿耐性。

又过了莫约三十分钟,一名戴鸭舌帽、墨镜的少女站在我面前,我初时没在意她,直至她牢牢望着我,说了声「喂!」,我才知道她是洪妙娜。

我问:「你怎麽打扮成这模样?」

「这个问题应该是我问的,你怎麽穿得那麽难看?」

「难看?但这些衣服都是在名店买的。」

「衣服当然没问题,是你的配搭有问题。这件方格衬衣是走英国上流社会的型格,但这条牛仔裤是走美国潮流路线,而这双鞋是意大利真皮制造,只适合出席官方场合时穿着。你把它们都穿在身上,简直是不伦不类。还有,我命格忌水,你以後不准再穿蓝色的衣服跟我见面。」

我对衣服配搭素来没什麽研究,加上身份悬殊,所以无从反驳她连珠炮发的论点,只好默默承受着。

她又说:「算了吧!我想买衣服,陪我四处逛逛。」

「都一时多了,不先吃个午饭?」

「我刚才在家里吃了。」

「但是,我还未吃……」

「那你随便在便利店买个面包吧!本小姐我没那麽多时间陪你。」她说罢,便径自走着,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

虽说是约会,但她一直跟我保持着一段距离,彷佛自她中心产生一层绝对领域,我稍为跨过雷池半步,便会被她充满杀气的眼神迫开,彷佛只是单方面跟踪的变态狂徒。

我终於明白她为何作这种打扮,原来是怕被人认出,被发现跟我这种下等人逛街会有失她尊贵的身份。

我不单只没有情人独享的艳福,还要充当她的奴仆,新购买的衣服一袋袋挂在我的身上,而且要随传随到,半点休息的机会也没有。

若我使用大力术,这些只是举重若轻的杂务,但我实在不愿意再浪费能量,仅能靠欣赏她的美腿才纾减我的痛苦。

连续逛了三个小时之後,她突然说有要事办,独自乘计程车离开,留下一脸茫然的我。

今天的约会让我明白到两件事,第一,女人一旦可以买心头好,永远不会觉得累;第二,别以为跟心仪对象单独出街就代表什麽,人家可能只是当你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观音兵。

不过,洪妙娜也未至於泯灭人性,她临走前也主动塞给我两千元,权作今天的酬劳。那麽算起来,这份兼职的时薪比起去当私人补习导师还要高,今个月的房租和洗费亦有着落了。

不行!我不能因这些小利而满足,我的最终目标是令她心甘情愿跟我接吻,我一定要想办法令关系更上一层楼。

虽然我壮志满酬,但洪沙娜对我仍旧冷淡,她既不会在一般的场合跟我有任何交流,亦不容我打电话跟她聊天维系感情,在她眼中,我就和那些买一次见一次、任何人也可以取代的男妓没分别。

而其中有一次,更是深深践踏我作为男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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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娜,你这是……」我打量着洪妙娜和她牵着的贵妇犬。

「带狗散步,你没见过吗?」

「可是,我们不是出去约会吗?」

「两者没有冲突吧!」她说得理所当然,径自走着。

我无言了。

其实有一只狗随行也没什麽问题,反正牠也听不到我们之间的说话,而我其实也挺喜欢狗这种可爱的动物。但这头小狗不知怎地总是目露凶光地瞪着我,像是我跟牠有偷吃骨头之仇,每当我尝试接近洪妙娜,牠就会比主人更快察觉得到,然後不断向我吠叫。若不是洪妙娜拉着牠,我恐怕已被牠吃得连骨头也不剩。

我们主要都是在公园散步,美其名约会,其实我只是一个她的随从,她不但没正视我一眼,买饮料、买雪糕的任务自然落在我身上。

古巨基有云:「做只猫做只狗不做情人」,今天我终於明白这句话的真谛。

莫约过了半个小时,洪妙娜突然刹步,捂着肚子说:「我肚子不舒服,一定是刚才的雪糕不卫生。我到附近的商场找厕所,你给我小心照顾宝贝,牠出了什麽事唯你事问。」说罢,她便把绳索强塞给我,径自跑走。

我突然感到绳索一紧,见小狗追着洪妙娜,连忙一拉,经过一轮角力,好不容易才让牠停下来。

我跟小狗说:「其实我也不喜欢跟你相处,只是皇命难违,你就当是给我些面子,我俩静静待在这里,互不侵犯,好吗?」

也不知小狗是不是听得懂我的说话,竟然真的不再挣扎,反正缓缓走近我。

我总算松一口气,坐在石椅上休息,忽听到一阵水柱落地之声,同时感到左腿有股温热湿润的感觉。

这臭狗竟然在我腿上撒尿!

我连忙後退几步,心中有气,却害怕洪妙娜追究,不敢动手打牠,心忖:「畜牲无知,我又何必跟牠计较?就包容一下吧!」

但见小狗不再理睬我,径自在地上打转,忽有几块「黄金」从牠的体内排出,无声无息地落在地上。

牠是故意吧!

由於我没带报纸,只能随後追着牠用纸巾接下「黄金」,但份量奇多,加上牠的屁股左摇右摆,竟有一些沾到我的手上。

天啊!我上辈子得罪了牠什麽?

排毒过後,小狗像是满足了玩弄我的慾望,乖乖地待在一旁抓痒,但偏偏不肯跟我到附近的男厕,我只好先把「黄金」扔掉,然後静待洪妙娜回来。

莫约三十分钟,洪妙娜终於回来了,但她甫一接近,便立即掐着鼻子,说:「你怎麽有一阵臭味?」

「去问你的小狗吧!」我有点晦气,不料她误会了我的意思,说:「哦!你是怪我不懂管教吗?」

「我……」我怕她大耍脾气,只好把不满的话语硬生生吞回肚子内。

「今天不用你陪我了,小宝贝,我们走。」她径自牵着小狗离开,彷佛所有的错都是我一个人犯的。

气死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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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我和洪妙娜已经约会了一个多月,受气受辱自是免不了,关系仍是毫无进展。而为了让她继续梦见我,我每次都会暗中向她使用幻像术,体内的能量已消耗得七七八八。

某天约会後回家,我发现单位外墙被涂上「欠债还钱」的四个红色大字,便知道模特儿公司开始行动了。

我连忙到用油漆把涂鸦遮掩,大功告成之时,後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你在干什麽?」教我刹时一惊。

我见来者是阿强,稍为宽心下来,说:「邻家那顽皮小孩胡乱在墙上涂鸦,我才用油漆遮掩住。」

「什麽?我去跟他的父母理论!」

我连忙拉着阿强,道:「算了吧!他的父母已经教训过他了,小孩子不懂事,我们就原谅他吧!」

「嗯……算了吧!对了!我正式转到长工,平均时薪多了十元,我买了很多食材,待会吃一顿好的庆祝一下。」

「嗄?哦……」

我并不是不替阿强高兴,只是我巨额债务缠身,这麽一点加薪实在令我提不起劲。

阿强兴高采烈地煮了好几个小菜,吃得十分滋味,但我却一直为欠债的事眉头深锁。

他问:「怎麽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读书、工作有压力吗?」

「不是……只是财政有点儿紧拙……」

「不是吧!你近来既买新衣、又买名表,我还以为你找到一份绝世好工。」

阿强的说话令我灵机一动,既然我已经是洪妙娜的男朋友,那麽向她借十万元来还债应该不是问题吧!为什麽我一直想不到这个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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