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上大学後,沈雁书把我介绍给他开酒吧的叔叔,於是我正式成为了驻唱歌手。
我继续去念了餐饮管理,方巧欣也接着读服装设计,而沈雁书则考上了舞蹈系,跌破众人眼镜。
我也是在那时候才知道,原来他的家庭背景并不简单。他的叔叔在工作闲暇时间向我略提了几句,我才晓得原来他是独自从台北逃家到这里来的。
大四时,方巧欣在意外下正式认识了雁书。那个她嘴里在街角意外的一撞,成为了我们三人间人生最大的一个转捩点。
我的第六感在那时准得悲哀。当我看见他们在同个打工的地方打情骂俏……心里那个不安,好像就已经隐隐告诉了我往後既定的事实。
「方巧欣,你是不是……喜欢沈雁书?」
「……嗯。」
从一开始她的一点点在乎,到最後她亲口告诉我她喜欢上了沈雁书的事实,我竟然不觉得惊讶,只是心已经痛得没有了知觉。
这次或许是真的该醒了吧。方巧欣……是真的不可能喜欢我了。
而如果是他,或许是真的能够给她幸福的吧──我的直觉这麽告诉我。
於是我说服自己,只要她幸福,那就够了。
那年我爱上了陈奕迅的歌,或许还带着某种顾影自怜心态──还记得他有首歌叫《远在咫尺》,我总觉得,那很适合形容我和方巧欣。
「假使你是情侣假使你共同一起生活里
同样会记挂她身於咫尺心於千里不可抑压像潮水
想想我为谁厮守终生死去罪恶感中找乐趣……」
曾经一直不想承认,可是当在停车场看见他们亲吻拥抱,我才终於认清,我和她的距离,一直都不是近水楼台,而是远在咫尺的天涯。
正因为是兄弟,所以看似最近,却其实不可触及。
可是明明应该放手的,明明我应该也要放弃了──当看着他们要到台北,鬼使神差地,我居然也电话给我老爸告知了声……就那麽一起北上了。
悲哀的放不下。但看着她幸福……我也觉得甘愿了。
或许真的要等到我死了,才能够真正不爱吧?
後来他们两人似乎经常吵架,而我在一旁想帮忙,却总是束手无策。
而那天雁书满脸颓丧地告诉我,他要离开台湾了,要到美国去继续学舞。
「那方巧欣呢?」我从吧台位置上愤怒站起,一把抓住他衣领怒喊:「你打算把她丢在这里?」
可是他却没有一点反应。只是凄凄惨惨地对着我说:「巧欣她……不需要我了。」
怎麽会不需要。
怎麽可能会不需要!
「你是白痴吗?那家伙现在、很需要你啊!」
为什麽他永远也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他?为什麽他可以这样就离开她?
那刹那间,我真的很嫉妒他。
如果是我、如果能够有那个机会……我怎麽舍得让她孤单痛苦,怎麽舍得让她难过流泪……
可是无论我再怎麽努力,都已经不可能了。
她真正不需要的人,是我啊。
我拚命想拖时间留下他,可是那家伙竟然异常坚定,怎麽样也一定得走。
明明觉得她幸福就好了,可是怎麽到最後,我却连她的幸福也没法留下……
──该死的无能为力。
而就在雁书进去机场检查口不久後,一个陌生的号码接着打来,我困惑接起,竟然从话筒另一边听见了她的声音:
「喂?郑禹廷,我是方巧欣。」她声音很快很急,「我在路上了,等我过去……」
然後「嘟」的一声,代表断线的声音响起,切断了我和她仅剩的联系。而我望着窗外滂沱大雨发呆,心里蓦地不安了起来。
外面车这麽多,还下大雨……她会不会有事?
沈雁书已经进去候机处了……她来得及赶上吗?
在机场内踌躇等待了会,我决定亲自到路口去等她。
我在那着急四顾了许久,终於是看见她出现在眼前车水马龙的路口。
──一切如慢动作播放般清晰。
当看着她在马路中间发愣、当眼角瞥见那辆大卡车出现在她不远处,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几乎是下意识做出反应──
「──巧欣!」
抛开手中的伞,我朝着她迈步狂奔,伸手便将她用力推开──可是自己却来不及躲掉,我只能伸手挡去接近的强光,然後感受到身体被狠狠撞开──
那一刻我无比庆幸……幸好自己,看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