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封思念》 — 第一章(一)

正文 《第一百封思念》 — 第一章(一)

「嗨!逸凡,这是我搬到新家的第一天,所面对的一切都有些陌生,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巷道、陌生的天气、以及陌生的人们。

像配合我的心情一般,昨天半夜忽然下起了大雨,滴滴答答的雨声加上紊乱的情绪,使我整夜辗转反侧,怎麽也无法进入梦乡。记得你说过,失眠的时候数羊最有效了,但你知道吗?我昨天数了好几千只的羊,数到眼睛都酸涩得掉下眼泪了,美梦的大门依然拒绝为我开启。

幸好,来到新家这里,现在是大晴天喔!不过,不晓得为什麽,站在这个没有雨水味道的城市,蔚蓝的天空和清新的空气却让我好不习惯。

也许,我想也许,是因为你不在这里的关系……让适应力超群的我,都不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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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着眼睛猜想,现在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半吧。

逼近正午时分了,但脑海里思绪太过纷杂,导致昨晚几乎整夜没阖眼。

失眠让我的身体不太舒服,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放在枕边的闹钟跟手机催命似地响个没完,刺眼的阳光透过窗帘照了进来,晒得我整张脸暖烘烘,可是再这麽下去,过没多久我的脸大概就跟黑炭面包没两样了。

伸手按掉闹铃,我闭紧了眼,又将棉被一拉把脸盖住,但手机还在响。

明明是假日,到底谁这麽锲而不舍地吵我,真烦人……啊啊啊!糟糕,我居然忘了今天有朋友要来帮忙搬家!急急忙忙地抓过手机,按下通话键将之凑到耳边,手机另一头立刻传来热闹的声音,想必是街道上的杂音吧。

「喂……?」用饱含睡意的嗓音开口,我还不小心打了个呵欠。

「啊罗哈,阿飘飘!」花花总是活力四射的声音传来,「怎麽在打呵欠啊,没睡好喔?一定是昨天晚上四处去吓人对不对?哈哈哈!」

闻言,我啼笑皆非地叹了口气,不过花花的玩笑多少让我提振了点精神。

「阿飘」这绰号是花花取的,跟我的本名没有任何关联。之所以叫「阿飘」,是由於我习惯披头散发、邋遢无比的模样总会吓到人,又最爱熬到大半夜了还不睡觉。当初我没什麽反对就接受了这绰号,反正别人怎麽喊无所谓,我明白在叫我就好。

「廖花花,讲重点!你用我的手机打电话耶。」在花花的笑声中,我隐约听见了睦霓无奈的嗓音。

花花跟睦霓都是我大一时期的室友,大概两人都是被我同班同学追走的缘故,让我们的友谊始终维持得很不错。

「什麽啦,胡说八道,我才不会四处吓人咧……你们到了啊?」边问花花,我边从床上撑起身子,随着动作,一本相簿从棉被上滑下,「啪」地落到了木质地板上,翻开的那页,正好是我国中时期的照片。

场景是国一时候的校庆运动会,透过照片,我彷佛还能忆起当天操场上沸腾的喧哗声。运动会的闭幕式刚结束,虽然闭幕正代表所有的节目都已告一段落,我们班却为了大队接力拿到第一名而亢奋无比,同学们很嚣张地占据了司令台前方的空地,欢呼着「照相照相,大家赶快来拍团体照!」。

我也还记得,那一年我是班长,总是努力保持着开朗跟活力,带领班上同学们往前冲的班长。

照片中的我留着短发,被包围在人群中央,双手还拿着班上大队接力冠军的锦旗,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而在左边勾着我的手臂,将大波浪卷长发绑成公主头,长相甜美可人的女孩,是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恬琪。

至於另一位,因高大的身材而站在人群最後方,对镜头比出胜利的双V字,全身晒成巧克力色还将运动服短袖卷到肩膀上的男孩……

他是张逸凡。从小到大,我唯一一个喜欢过的男孩子。

也是唯一一个放弃过的。

一不小心,又看照片看得出神了,喉咙底有股酸楚感泛了上来。

「阿飘?阿飘飘飘飘!」等花花大喊了几声,我才清醒过来。

「抱歉,你刚才说什麽?我没听清楚……」一面向花花道歉,我一面弯腰拾起相簿,搁到旁边的桌子上。

「我说,既然你刚睡醒,我们几个就先去吃午餐啦!等等再去找你。」花花顿了一下,又接着问:「你想吃什麽?顺便帮你买过去好了。」

思考了下,没什麽特别想吃的。我说都可以,花花便大笑着说要买一篮番茄跟一杯番茄汁给我。

「当我吸血鬼喔?」我的语气很无奈。花花在另一头笑得更大声了。

挂掉电话後,我倒回床上,伸长了手将相簿抓进怀里。阖上眼帘,一片黑暗中,几个人的影像却不时闪烁,反反覆覆地,一张张微笑的脸、哀伤的脸、责备的脸、失望的脸……

「应该要忘记的。」应该要忘记的,无论是那些年的欢乐、酸楚、愤怒或眷恋……通通都该忘记的。

然而,记性差的我忘记了许多事情,却怎麽样,都无法将那些年的记忆遗忘。

只是舍不得其中的某些部份,到後来,连其他部份都一起舍不得了。

人啊,真是自虐的动物。

所以,我依然想你,很想、很想你。

轻抚着相簿的表面,嘴角亦不知不觉地轻轻扬起。即使没什麽理由,也总是惯性地将它带在身边,或许是害怕……想看见的时候,却看不到吧。

然後,外头的阳光突然被云层所遮挡,原本充斥着光明的房间也随之罩上一层纱,灰色的,迷雾般的纱。

下一秒,一个愠怒的、涩哑的嗓音窜入脑海,言语间带着间断的抽噎,令人无比揪心。

「拜托你,小雅,不要喜欢他好不好?你什麽都有了,什麽都有了呀!为什麽还要跟我抢?你明明知道我喜欢逸凡,为什麽还要跟我抢!」

心头一突,我倏地睁开双眼从床上起身,冲到门边已经装满行李的纸箱旁,将里头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扔出来。杂物四散在地上,像极了我此刻被搅得一团乱的思绪;面对满地狼籍,我无心理会,只是将相簿放进纸箱底部,再把所有能塞的东西统统塞进去,简单的几个动作,却耗尽了我所有精神。

趴在阖起的箱子上,我开始掉泪,一滴、两滴,然後倾泻如雨。

曾经,由於在那半大不小的年纪初萌的爱恋,我伤害了我所不想伤害的人,也看清了朋友间互助扶持的情谊底下自私丑陋的一面。

於是在那之後,我决心不再恋爱。是一种赎罪,但也是种安慰。

独自一人折腾了快一个小时,花花跟睦霓终於来了,睦霓还奇怪地打量了我一会儿,尤其注意我的眼睛。才刚哭过,眼眶肯定还是红的,眼睛里的血丝也会很明显,不过她应该看惯了我熬夜之後眼里有血丝的样子,说不定可以蒙混过去。

「你怎麽了,心情不好吗?」她轻蹙着眉心,启口便问,非常敏锐。

「稍微吧。」我简单地回应。其实不只稍微,这麽回答的原因是不想让她再追问下去。

那些不好的记忆,忽视就罢了,不去提它就罢了,最好……最好别再来纠缠。

「心情差,吃饱就会好罗!」花花笑嘻嘻地将手中的袋子塞给我,开朗有活力的声音总让我感到很舒服。

打开袋子一看,她们没买番茄跟番茄汁给我,但买了红酱培根义大利面,饮料还是红茶。这顿红到底的午餐肯定是花花的主意,但睦霓没阻止也算半个共犯,看在自己还满喜欢吃义大利面的份上,我道了谢收下这份宅配的午餐。

往旁边望去,睦霓已经转开目光,看来没有深入问下去的意思。我不自觉松了口气。

我不喜欢、也不擅於说谎和隐瞒,尤其是对所谓的朋友。

当年,也许正因为这个理由,才会让恬琪受到伤害。我以为欺骗是不道德的,欺骗朋友是没有义气的,谁知道,比起两个人之间没有秘密、互相坦白,恬琪反而希望我对她说谎,也对自己的心说谎。

她希望的是,我从不知道自己喜欢张逸凡,也从不是一个会对她的恋情造成威胁的人。

现在的我,连和恬琪是否曾当过朋友,都不敢确定了。

「阿飘,干麽站着发呆呀?快去吃饭,吃了饭精神才会好啊!整理东西这种事就交给深藏不露的杨睦霓就好了!」花花的话促使我从回想中抽神。她转头朝睦霓扬了扬眉,睦霓则一脸啼笑皆非地翻翻白眼。

我任花花像哄小孩似地把我推到桌子旁边,再按到椅子上。她甚至还帮忙摆好餐具、打开餐盒,什麽都不用我亲自动手。

「快吃!」她双手叉腰半命令地说。「与其想些有的没的,填饱肚子还比较实际呢,对吧?」

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就溜到睦霓身边帮忙了。

我看着桌上还冒着蒸气的义大利面,视线又忽然模糊了。不晓得是水蒸气模糊了眼镜的镜片呢,还是眼泪又不争气地涌出来的缘故。

都无所谓吧,我想。

虽然对自己和恬琪的友谊怀抱疑虑,可是至少,目前在身边这两位毫无疑问的都是朋友,难能可贵的,朋友。

浅笑着拿起餐具,我尽量快速地吃完了午餐,但等我想继续加入收拾的行列时,睦霓跟花花已经将东西都整理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小小的杂物跟准备丢掉的垃圾。

「阿飘,你晚点就回家吗?还是继续待在这里写小说?」将置物架上的最後一个小盒子东西收进纸箱里,睦霓转头朝正在打包棉被的我问道。

「寒暑假必须回家了,会把笔电带回家写吧!」将枕头也塞进袋子里,我边拉上拉链边说。

国中开始,我就有自己写点短文的兴趣,从散文一路写到小说。原本是从奇幻、冒险那种类型写起的,高中後才开始试着写爱情小说。刚上大学不久,朋友怂恿我将写完的小说拿去投了稿,几个月後,我竟然就这样签下第一本实体书的合约。

想到当初的情况,现在都还觉得像作梦。

「所以是被编辑催稿罗?」听见我的回话,花花也转过头来半开玩笑地问。

「没有喔。」我耸了耸肩,话中有话地说:「只有写信来,祝我暑假快乐……顺便问我有没有灵感。」

三个人沉默地相视了几秒後,「噗」地一齐笑出声来,花花还一面笑一面拍地板,大叫着「变相催稿」。

身边好久没这麽热闹了,忽然有些不习惯,但这种不习惯的感觉,却很好。

自从升高中时搬了家,到一个全新的环境生活後,我从喜欢和三五好友成群行动,变得喜爱独来独往、不与人深交,知心朋友也渐渐地只剩下一、两个;班上的活动必要才参加,没必要就躲得远远地,并专注在自己有兴趣的事情上头。

然後我发现,自己一个人,其实没那麽难。

「那麽,就是这些东西罗?」拍拍手上的灰尘起身,睦霓走到一旁用手机拨了通电话,收线後又走回来,「朋友会开车来帮忙载过去,我们先把东西搬到楼下去吧。」

「这样不好意思吧?」我看着地上的两个纸箱跟几袋杂物。

「帮我们搬完,她刚好顺路回自己家。」俐落地搬起其中一个箱子,睦霓会心地笑了笑道:「不然……她刚刚在电话里喊热,等等买饮料请她喝?」

我明白,跟我一样会因为麻烦别人而感到别扭的她,是想找个让我可以释怀的理由。

跟着扬起笑容,我不反对地点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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