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角落07
07
那个女孩长相很甜美,大波浪卷发染了一点浅栗棕的颜色,贴着睫毛,勾了眼线,笑起来很是青春洋溢,不过我怎麽看都觉得她年纪应该只有二十出头,一点也没有像是要嫁为人妇的样子。
平板电脑里的图片档一一开启,都是出游的照片,有九份,有南庄,也有不知名的百货公司或餐厅,她个子大概跟我一般高,不过穿着打扮的风格却相差很大,我是因为工作的缘故,不能穿得太过年轻活泼,又必须要给人专业的形象,所以选择性并不大,但照片里的她有穿着小短裤、小背心,很清凉活泼的模样,也有穿着小礼服,手上拿着乐器的端庄典雅,有些则是透着青春气息的短洋装,真是豆蔻年华、娇美不已。于旭文说这女孩比他小了五岁,其实原本只是他人辗转介绍的客户,女孩买了一部新车,需要办理相关的产险,而那家汽车经销商的保险业务一向都找于旭文合作,所以他才有机会认识她。
「这麽说起来,你干这一行的艳福还不少呀?」我不怀好意地睨他一眼。
「事情没有傻子想得那麽简单。」结果他回答得很不客气,还说产险业务所接触到的对象往往都是男性居多,就算有女的,通常年纪也不比他小,有些都可以当他妈了。
「这意思是说,其实你是一个很会把握机会的人。」我点点头。可是于旭文又瞪我一眼,还拿桌上刚刚揉掉的一团卫生纸丢我。
那个女孩才刚买了新车,办好所有手续,结果把车开回家的第三天,就在路上跟人发生擦撞,而且还是大半夜,所以于旭文只好从被窝里爬下床,亲临现场去帮忙处理。
「你这麽积极主动与热心的力求表现,是因为这个客户刚好是好看的女孩吗?」我忍不住又想调侃,但于旭文挺起胸膛,很骄傲地说这可是他能在短短几年内就接连升职的主要原因。
那不算很严重的交通意外,但问题是对方非常蛮横,一副想敲诈的嘴脸,所以女孩在招架不了之余,只好让于旭文全权处理,帮她摆平。
「英雄救美往往是故事的开端,这一点非常合情合理。」我点点头。
「大一那年刚开学不久,搬到巷子的宿舍去住时,你的灯管坏了是我修的、马通塞住了也是我去搞定的,那算不算英雄救美?」于旭文「哼」了一声,但我却没有理会,要他继续说下去。
为了报答这一番相助的恩情,女孩於是怂恿父亲,把家里生意上许多应该投保产险的机会,全都交给了这位保险业新贵,原来她家经营的是连锁素食餐饮店,虽然范围都在台北市内,但一共有六家分店,而且前景看涨,实力不容小觑。为了这笔大生意,于旭文花了不少时间跟精神,才帮客户做好完整的规划,也获得了对方的好评,连续两三年,业务都是由他经手。
「这麽快就在帮老丈人办事啦?那倒挺不容易的唷,看来乘龙快婿可不是省油的灯哪。」我鼻孔里又不屑地轻哼一下,说道:「那大老板一定对你非常满意了吧?」
「满意是谈不上,但至少不会出乱子,我们公司的制度与服务,在业界本来就是一流的。」他不说自己办事能力如何,倒是把话题的焦点轻轻巧巧地转移出去,归功於公司制度。
总之,故事大概就是这样开始的,于旭文没有女朋友,而那个女孩才刚大学毕业,现在在自家生意里帮忙,担任一家分店的店长。据说之前还有媒体采访,封她是全台北最年轻美丽的素食餐厅女店长。女孩拿了一叠优惠券给他,于旭文居然也真的去吃过几次,两人因此开始交往,至今差不多两年。
「交往才两年就要结婚,不嫌太早了点?」皱眉,虽然看多了那种闪电结婚的新人,我也相信这世上确实存在着一见锺情的道理,但若要真的完全了解彼此,只怕两年还不太够,毕竟他们都各自有着自己忙碌的工作,能有多少时间去认识对方?
「这有时候也不是我说要不要,或者好不好的问题呀,」原本述说故事的语气中透出一点无奈,他说:「就说了嘛,好像全世界都觉得时候到了,然後一股劲地都在逼着,到最後简直就有点半推半就似地,想不答应也不行了。」
我心里虽然是难过的,但还是冷笑着,忍不住说道:「半推半就?这算什麽理由呢?不管全世界有多少人逼你,但他们可都不能替你去结这个婚呀,要或不要,最後的决定权应该还是在你们自己吧?」被我这麽一呛,他已经完全无话可说,但眼神里却满满地都是无可奈何的落寞。
我不知道他们相处的细节如何,那本来也不是我的身分所该过问的事,反正客人要结婚,那我就帮忙处理好,这样也就够了。然而眼前这人毕竟不是别人,他有让我非得过问不可的必要,可是我能怎麽问呢?问了之後,会不会让他心情不好?现在才讲到这里,于旭文就已经完全笑不出来了,同样的话题再聊下去,只怕他都要哭了。
从「微光角落」离开,本来我打算自己搭车回去的,但于旭文却坚持要开车送我,他说反正下午没啥要紧事,而且也顺路。我纳闷地问他怎麽会顺路,结果他说要去一趟台北车站,走罗斯福路过去,的确会经过爱国东路附近,刚好可以送我。
「你没事跑到台北车站去干嘛?」
「还能干嘛,当然是有差事呀。」他语气中带着不情愿,傍晚三四点,虽然还不到下班车潮的拥挤时段,但台北车站那一带永远车水马龙,开车确实很不方便。于旭文说他要去一趟那边的百货公司,帮未来的老婆拿点东西。说着,从皮夹里取出清单,我看了哑然失笑,上头条列记载了一大堆化妆保养品,而且还分属不同家商品,这边要拿眼妆组,那边要拿防晒系列,另一家则是修护保养品。
我说堂堂一个产险业务的主任,居然干起了跑腿工作,但他苦笑摇头,说这就是他平常要做的事,还说其实电视上那些好男人都是这样的,看起来体贴温柔、细心呵护备至,但满肚子的苦水只能自己吞下去。「而且不是一次吞下去就算了喔。」他握着方向盘,车子往前进,于旭文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苦水在肚子里会不断浓缩萃取,变得跟什麽精华液一样高浓度,然後还得反刍出来,一吞再吞。」他愁眉苦脸,但我却笑得连肚子都痛了。
工作六年,我没存到太多钱,房子买不起,车子也买不起,倒是于旭文挺有本事的,虽然不过是国产车,但配备很多,什麽卫星导航或行车纪录器之类的一应俱全,後座居然还有影音娱乐系统,不过吊诡的是这充满时尚感的车子里,却摆了好几只可爱的布娃娃,我知道那一定不是他自己想放的。他说这两年就会还完车贷,接着打算要买房子,地方不用太大,但尽可能要远离喧嚣,重点是,以後的房子也不打算把父母接来同住,看来他真的很想远离那一切。
「往八里那边过去找吧,应该机会大一点,虽然目前没有捷运,但至少快速道路已经通车。」我顺着接口,而他忽然眼睛一亮,又转过来看我。
「怎麽了吗?」我愣了一下。
「跟我一样的想法。」他回头继续注视道路前方,但嘴角微微扬起,有着笑意,「我也觉得八里那个方向可以考虑,距离台北别太远,但也不能太近,规划又完整,很有投资价值。」但聊没几句,他却又不再说下去,只是专心地开车。
「干嘛不说了?」我好奇地问。
「因为就只能说说,又不能真的去买。」他虽然轻描淡写,但我却听得出一点怅然。原来他的准新娘家住木栅,工作也在木栅,那跟八里可是整个台北盆地的对角线方向,如果结了婚,要买房子的话,这确实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但这可以跟她沟通吧,」我忍不住说:「没记错的话,你老家好像是在五股那边?就算你们都不跟哪一边的父母同住,至少也应该考虑到彼此的想法或意愿,不是吗?」
于旭文摇摇头,他说这些其实也没什麽好争的,自己上班的地方就在台北市中心,每天免不了都得进市区,既然如此,那麽至少能给女方多一点方便也无所谓,她爱住木栅,那就住在木栅吧。
接近中正纪念堂,就快到我们店了,本来问他要不要乾脆进来看看现场实品,不过于旭文却说还是不了,他既然连结婚的日子都还没定下,那麽也就无法进一步商讨合约内容,这个可以等他晚上跟女朋友碰面後再决定。
「我是说认真的,虽然没有男朋友,也没想过自己结婚时应该要是什麽样子,但我总觉得……」有点难以启齿,但最後我还是把话说了出来,「我总觉得,一个快要结婚的人,不应该是你这样子的。」
「是吗?」
我点点头,打开车门,回头,车子里的他看来没有半点准新郎神采奕奕的模样,反而是更多的茫然全都写在脸上。关上车门前,我说:「不管怎麽样,我都还是得恭喜你。快结婚了,打起一点精神来,多往好的方面想,至少你会开心一点。如果你有什麽话,想找个老朋友聊聊,那就随时打给我,好吗?」
他在车上,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怔怔地看我,彼此对望半晌,最後他终於点了点头。
元元好奇地问我,那是不是最近开始交往的对象,但我摇头苦笑,说一喜一忧,忧的是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条件非常好,看来地位也很稳固,我如果想去争,大概只会自取其辱。
「既然这样,那还有什麽可喜的?」她睁大圆亮的双眼,一脸不解。
「喜的是,我们今年的年终奖金里,会有一部分是他贡献的。」看着错愕的元元,我把要给小婕的东西递过去,叫她待会处理好,然後说:「人家都快结婚了,看来结婚包套的业绩是让我们赚定了。」
这很值得开心吗?一整晚的工作中,我其实都在想着这问题。怎麽最近遇到的很多事,都找不到标准答案呢?要去计较些什麽,那我是绝对没资格的,但要完全撇开这些,专心地只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那又谈何容易?我劝他多往好处想,可是我自己呢?我眼前实在看不见什麽好处呀。
如果你想逃婚,那麽你能逃到哪里去?如果你想找个人私奔,那麽,那个人会是谁?可以是我吗?都说女人嫁入豪门是一大冒险,但换作是男人,那又何尝不是?娶一个大家业的千金小姐,那压力可想而知,他只怕一辈子都得如履薄冰,小心翼翼才行,而且光是这样还不够,还得汲汲营营,力求表现。台湾再怎麽开放,再如何追求男女平权,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或多或少总都还存在着一点这样的传统观念,认为男人不应该比女人矮一截,否则他如何撑得起一个家?产险公司分区主任的头衔就算再好听,应该也比不上人家六字联号的餐饮店连锁企业的千金吧?我想着想着,头都快痛了起来,忽然觉得这一切真是让人不自在,好像我的工作原来只是在构筑表象的美好,但事实上,在这片美好底下,根本就是个恐怖深渊似的,谁要是受到了蛊惑,轻易地踏进我们所布置好的陷阱,那麽就得要从此万劫不复了。
胡思乱想中,结束一天的工作,我拖着疲倦步伐,走过马路,外头车子很多,星期五的晚上,台北多的是在家里待不住的人,谁都迫不及待想出去透口气。走进捷运站,面无表情地跟着前面的人,一步步往前走,拿出悠游卡,感应後,门闸开启,我叹了一口气,同样是在捷运站,人家光鲜亮丽要去狂欢,而老娘踩着无力的脚步,穿着这一身跟自己年纪、职业都不太相符的雪纺纱小洋装,却只想回家卸妆。
「你下班了吗?」捷运列车还没来,手机倒先响起。于旭文问我还在不在店里。我抬头看看捷运站里的电子钟,晚上十点四十七分,「你看过谁在这时间还逛婚纱店的吗?我刚离开,人在捷运站里等车呀。」没好气地,我说。
「我怎麽知道咧,想说你们店里的灯光还亮着,铁门也还没全都放下,所以你可能还没走呀。」他说:「怎麽样,晚上有没有事?如果没有,咱们去打篮球,要不要?」我愣了一下,难道他在店门口?还没回过神,耳里又听到于旭文的声音,说:「要的话就快点出来,我等你。」
有点不敢置信,我居然真的转过身来,朝着出口的方向移动脚步,又问他今晚难道不用陪女朋友吗?结果于旭文不回答,却问我身上有没有带任何婚礼规划的资料,或者婚纱礼服的目录,我说当然没有,鬼才要把工作带回家。
「那再好不过。」结果他在电话里哈哈大笑,只是笑声里透着一点无奈。就在我搭着捷运手扶梯上来,刚走出入口时,看着马路对面,一辆车子停在我们店门口,于旭文没在车里,他看似悠哉地坐在车子的引擎盖上,一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上居然挟着香菸,抽了一口後,透过我这边的电话,传来他的声音,说:「走吧,我们私奔。」
-待续-
我们私奔。这是你随口说说的一句话,却害了我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