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BE后全员火葬场 — 第34节

正文 我BE后全员火葬场 — 第34节

梁家一群尽是些猪脑子吗,他梁家要寻仇,把他牵连去干什么?

封重彦那一番回答滴水不漏,若非提前做好了准备,怎能做出如此详细的方案,如今到底是谁没有递折子,所有人心里都清楚了。

是他,内侍省高安。

高安恨得咬牙,梁清恒却没敢抬头,怏怏出了门,梁馀的脸色更难看,拖着脚步走在了最后。

忍气吞声这么久,被梁清恒这一闹,到底还是同封家撕破脸了。

清恒户部尚书的职位,怕是保不了多久,梁馀忙从人群里去找凌墨尘的身影,却见凌墨尘同太子说着话。

“凌国师,此次孤去鄂州,还寻到了一物,想请国师过目。”太子从袖筒内拿出了一株草药,递给了他。

凌墨尘接过,仔细瞧了瞧,意外地问道:“敢问殿下,这可是活血草?”

太子点头,“对,此草通经活血,还望凌国师找到一个最佳入药的法子,缓减陛下的症状。”

凌墨尘想的却不是这个,“此草极为难寻,只生长在万丈悬崖,太子殿下是如何......”

且鄂州也没有活血草,此草生长在川蜀。

太子一笑,宽袖下的一双胳膊缓缓背于身后,“都是机缘,从一位药农手里买来。”

凌墨尘点头行礼,“殿下放心,臣这就去入药。”

“有劳国师。”

封重彦也被皇帝叫了过去,朝堂上福手福脚之事已经议论完了,皇帝叫他过来是问青州的情况。

“康王这是杀敌上瘾了,上回派人回来禀报,说想要继续留在青州,朕没回复,今日又差人送了一封信,说是胡人有内贼混入了青州,为了大邺的安危,在查明真相之前暂不回京,不知封爱卿怎么看?”

与上回康王去青州一样,皇帝心里实则早就做好了决定。

赵家人丁单薄,康王又名声不好,急需一个去边关洗清污名的机会,康王提出来要去青州,皇帝求之不得。

如今也一样,青州战乱多年,刚平静下来,需要重新树立威信,任何他姓之人他都不放心,包括封家。

今日来问他,是怕康王拿了青州的兵权,他封家会心生芥蒂。

封重彦答:“王爷能有此份杀敌之心,乃大邺百姓之福,封胥在青州呆了两年,也该回来了。”苦恼道:“陛下不知,婶子常在臣耳边念叨,怪臣耽搁了他成家。”

他一脸无奈,说得轻松。

皇帝也听笑了,“这与封爱卿有何干系?封家公子上阵杀敌,护的是天下苍生,下回你婶子再埋怨,便让她来找朕,朕替他做媒。”

封重彦跟着他车轮跨入殿门,“倒是许了一门亲。”

“是吗,哪家姑娘?”

“水巷姜家。”

水巷姜家,也是武将之后,不过近几年家族男儿无人再习武,逐渐埋没,家主是个七品芝麻官。

皇帝皱眉问:“怎是姜家?门户也太低了。”

“亲事早定好的。”

“倒是委屈封二公子了,等他回来朕再替他补偿。”说着皇帝突然看着他,“朕怎么听说,封爱卿与沈家娘子退了婚?”

封重彦脸上竟头一回有了茫然,似乎从未听到这样的话,忙解释道:“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传闻,不过近些日子确实在同臣闹脾气。”

“封大人也不要只顾着忙朝堂上的事,抽点空闲,多陪陪人家姑娘。”皇帝难得八卦起来,“到底是因何事?”

封重彦顿了顿,垂目神色不动,“嫁妆之事,是臣没考虑周到。”

今日天晴,沈明酥把上回泡的羊皮拿了出来清洗。

去毛,晾晒,忙了一日,夜里才挎着木箱去铺子,到桥头时外面的板凳上已坐了一部分人。

这一块的妇人都喜欢她的唱腔,怕没位置,提前来占座,正嗑着瓜子聊天见人来了,招呼道:“十锦公子,咱们今日唱什么啊?”

沈明酥还没答,边上的人先点起了曲,“还是关羽吧。”

“慢斩公子今儿可不在,你也听不腻,我倒觉得上回那首‘思夫’挺好,十锦公子能否再唱一回?”

“听说这回康王把那胡人的脑袋都砍下来了,战事早就结束了,再过几日屋里的人都回来了,你这还思什么夫呢。”

“我就思了怎么了,你不思?”

“不害臊。”

“行了行了,你俩别吵了,十锦公子唱什么咱们便听什么。”

沈明酥笑了笑,走进铺子,把肩膀上的木箱取下来,拿油灯去旁边卖茶叶的张叔那引了火。

捧着灯再回来,适才那张在夜色中模糊不清的脸,在灯火的映照下,清晰了许多。

灯火昏黄看不出肤色,只能瞧见轮廓,下颚消瘦,脸如巴掌大,虽是头一回见,可那股熟悉的感觉却扑面而来。

边上一位蓝衣粗布的妇人,紧紧地盯着,如同痴呆了一般,直到窗边的幕布落下挡住了沈明酥的身影,才回过神,轻声问身旁的人:“她就是十锦公子?”

“是啊,你是头一回来吧?咱们柳巷的弄影戏就数十锦公子唱的最好,价格也便宜,每回只要三个铜板,要去别处,起码得要十个铜板,还不定有十锦公子唱的好听。”

作者有话说:

宝儿们来啦,这本的剧情比较多,但会很精彩,跃跃子会好好写下去,感谢每天来订阅留言的宝儿,红包继续!(福手:为避税自砍手脚的百姓。)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6章

◎十锦,乃十全十美,锦上添花之意◎

蓝衣妇人客气地道:“多谢。”

那说话的声音柔和, 格外好听,柳巷街边的妇人哪个不是粗嗓门儿,冷不丁遇上这么个讲究之人, 妇人的嗓门也跟着收了不少,“不客气。”

“铛——”

戏曲开始了。

妇人的目光不由偷偷瞟向她, 单是半边侧脸都能看出其倾城绝色,身上虽穿着粗布,却没能压住她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雍容气质。

这样精致的人, 一瞧便知并非寻常妇人。

桥市里什么人都有, 只怕这又是哪个官家商富屋里的人来体验民情,妇人怕说错了话,不敢多说, 转头默默地听戏。

沈明酥还真唱了《思夫》。

期间不断有叫好声, 身旁的蓝衣妇人也跟着一道鼓掌, 一场戏从头头到尾,眼睛一刻都没离开过那块幕布, 听得极为认真。

今日凌墨尘不在, 戏曲结束,十锦自己拿着托盘出来收铜板。

在座的看客都懂, 她收价每人三个铜板, 给多了, 她会提醒, 给少了或是不给的,也不会强求。

一圈走完, 到了最后一排靠河岸的位置, 身旁的妇人先起身丢了五个铜板在她托盘里, 不待她提醒便道:“多的就当给十锦公子的打赏, 除了十锦公子这儿,还能上哪儿去听这么精彩的戏曲。”

“多谢柳婶子。”

“客气什么,明儿我再来。”

“好嘞,柳婶子慢走。”就差最后一位了,沈明酥转身看向了蓝衣妇人。

从她一出来,蓝衣妇人的目光便跟随着她,看着她拿着托盘从每个人身前走过,陪着笑点头哈腰,态度卑微却不卑贱。

如同此时这般,她看自己的眼神带着真诚,并非奉承。

她是在靠着自己的努力讨生活。

蓝衣妇人袖筒底下的手紧紧相握,细细端详她,那双眼睛和太子真像,尽管黄泥挡住了她的容颜,她却仿佛曾无数次地见过这张脸,熟悉得让她揪心。

生下来后,她只见过她一个多时辰,婴孩的模样早在她反复回忆中已经变得模糊不堪,她不知道她的长相,却能一眼就认出来。

十七年了。

她没死,还活着。

是谁救了她,对她好吗,她过得好吗......

沈明酥的托盘递到她面前放了一阵,见其只顾盯着自己,并没有要掏钱的动作,大抵猜到了几分,这类乔装打扮的贵人都有一个通病,出门不知道带钱。

“无妨,夫人下回过来再给。”沈明酥起身,打算收摊。

“等等。”

沈明酥正要转过脚步,蓝衣妇人及时叫住了她,从袖筒内掏出了一个荷包放进了她的托盘,抬头冲她笑了笑,轻声道:“你唱得真好听。”

沈明酥看了一眼那荷包,胀鼓鼓的,应该不少。

上一个连荷包都给她的人是十全。

沈明酥没收,还给了她,“在下做的是小门生意,夫人头一回来,许是还不知道价位,一场戏就三个铜板,夫人不必给这么多,若是没带散钱,下回来再给也无妨。”

蓝衣妇人看着她把荷包重新塞回自己手里,指尖不经意地碰到了她手心,温热的触感隔了十七年,再次传来,即便是一瞬,也足以让她心肝寸断。

她打开荷包从里取出了一粒碎银,递给了她,依旧面含微笑,“这回总该收下了?”

沈明酥递上托盘,“多谢夫人。”

身侧柳梢的冷风扫在两人身上,她见她缩了一下脖子,在她转身时,蓝衣妇人也起了身,挡在了她左侧,脚步不动声色地跟上她,又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江十锦。”

“十锦......”妇人喃喃念了一声,“好名字,谁取的?”

“父亲取的。”沈明酥笑笑,也不止一次去解释的名字:“父亲是想让我什么都会,这样才能靠着自己的本事寻得一份生存。”

蓝衣妇人却摇了摇头,“他不是这个意思。”

沈明酥一愣,侧目看着她。

蓝衣妇人缓缓地道:“十锦,乃十全十美,锦上添花之意,你父亲想让你这一辈万事顺遂,锦衣玉食,荣华富贵。”

沈明酥还是头一回听人重新解释了自己的名字,寓意是好,可并不适合她,笑了笑,“多谢夫人,我没那样的命。”

蓝衣妇人脚步忽然顿住。

天气凉,她得回去了,没再与她闲谈,沈明酥回头同她辞别道:“我要收摊了,夫人想听戏明日这时候再来。”

收拾好木箱,同茶铺王叔打了声招呼,见那蓝衣妇人还立在那,便冲她微微额首,转身上了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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