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 第1节

正文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 第1节

《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七零]》

作者:清清一色

文案:

豪门真千金沈赢穿成七十年代大佬的炮灰原配。

原主尖酸刻薄,作天作地,而原主的堂姐人美心善,是众星拱月的团宠,人人都爱她。

等原主作成残废,被设计离婚后……堂姐用温柔和爱打动了对方,嫁给高升的大佬。

而原主人人厌恶,最后凄惨的死在了病床上!

穿过来的沈赢,不巧的发现剧情已经到了摔断腿,瘫痪在床,要和大佬离婚的时候。

沈赢???我为什么要离婚?成全白莲花?

男人照顾老婆不是天经地义吗?!!

于是她把男主使唤的更勤了……

今天指挥着男人抱她去爬山看风景,明天指挥着男人给她挖人参炖鸡汤。

就连腿疼了,都要男人轻轻按摩一整夜……

知道自己未来要嫁给年代文大佬的堂姐,看着沈赢暗自偷笑。

沈赢只会死的更快!更惨!

而自己能更早的嫁过去,成为大佬夫人,过上荣华富贵的好日子。

可……

堂姐等来等去,都等不到大佬和沈赢离婚。

沈赢的腿竟然好了?变得比从前更美了?

大佬:谁说我要离婚?

大佬不仅把沈赢放在心尖尖宠着,疼着……沈赢还成了人人都喜欢的团宠。

沈赢:我姓沈,人生赢家的赢的!!!

内容标签: 女配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赢 ┃ 配角:陆耀廷 ┃ 其它:七零、年代

一句话简介: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

立意:无论生活在哪里,都要保持自我,不要因为苦难灰心

第1章 文工团

“你到现在还躲在屋里,不会是害怕会输给沈慧如,不敢去联谊会上丢脸吧?”

早上八点半,沈赢裹着被子还在睡觉,就被门口的敲门声和质问声给吵醒了。

“吵什么吵?不知道觉睡不饱,对皮肤不好呀?”沈赢皱着眉头翻身,右腿忽然传来一阵尖锐刺痛,让她从美梦中清醒过来。

睁开眼就是挂着蜘蛛网的瓦房屋顶,盖在身上的被子也带着一股陈旧发霉的味道,完全不是她习惯的柔软真丝被套,和宽度两米的舒适大床。

尤其脚还还断了!

沈赢烦躁的掀开被子,看着用木板和纱布固定起来的右腿,忧愁的叹了口气。

她也没想到,自己明明在家庭影院里陪着爷爷看纪录片。

结果一眨眼,就悄无声息的穿越到了贫苦的七十年代,成了一个同名同姓的女人。

还因为和丈夫闹离婚,而摔断了腿。

沈赢还在想能不能穿越回去的时候?门口又响起急促的敲门声。

“沈赢,躲起来没用,你要是认怂了,你就去给沈慧如道歉……”门口传来女人的讥讽声:“不会弹钢琴不丢人,但是撒谎说自己会弹钢琴,不仅丢人,还是品行道德有问题。”

“像你这种不诚实的女同志,咋配嫁给陆团当老婆呢?”门口的讥讽声,变成了看不起。

甚至还有人为陆耀廷打抱不平:“如果不是你用不正当的手段,嫁给陆团。咱们全军区最有前途的陆团,早就娶了咱们文工团的一枝花,哪有你啥事儿?”

都传言沈赢是用了不正当的手段,才赖上了陆耀廷,逼着陆耀廷娶她。

否则哪能结婚当天,陆耀廷都不在家陪她?很明显是不喜欢她这个乡下老婆。

而那些女人口中的沈慧如,是文工团的标兵,当初去京城表演的时候,她们几个还陪着沈慧如去了陆耀廷家做客。

身为沈慧如的好姐妹儿,她们肯定不喜欢沈赢这个用不正当手段,嫁给陆耀廷的女人。

“沈慧如看在你们是堂姊妹的关系上,把你送进文工团,你却不要脸,抢了她的男人,你就是个女流氓……”

就算沈赢不是原主,可门外一句接一句的奚落,还是让她本就郁闷的心情,变得更不高兴起来。

因为原主根本没抢堂姐沈慧如的男人,原主在来文工团之前,就和陆耀廷打了结婚报告。

来文工团是原主凭自己本事考上来的,原主天生一把好嗓子,唱歌好听才被选中进了文工团,和沈慧如没关系。

可这事儿传来传去,不知道为啥传成了沈赢被堂姐安排工作,还不要脸的抢了堂姐的男人。

堂姐沈慧如是文工团,最漂亮出色的那枝花。

父母工作也不错,十四岁就因为跳舞和钢琴弹得好,被破格特招到文工团来服役。

在文工团呆了六年的沈慧如,那是众星捧月的对象,人人都喜欢的。

这事儿传出去以后,大家都替沈慧如打抱不平,对沈赢自然也带了偏见和抵触的情绪。

文工团的一枝花,和部队最年轻有位的团长,那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有农村姑娘啥事儿?

偏偏一个从没听过的农村姑娘,嫁给了人人都想嫁的陆耀廷。

这让那些优秀漂亮的文工团管女同志,能服气吗?

陆耀廷娶了沈慧如,她们能服气。

娶了沈赢,她们就是不服气!

这不,原主大半个月前,在钢琴课上,因为被人看不起。

而被激怒和沈慧如打赌,要在文工团联谊会上这天,比赛弹钢琴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军区。

所有人都等着看沈赢的笑话。

沈慧如的姐妹团,也一大早就跑来围堵沈赢,准备帮沈慧如出口气!

“沈赢,怂了就认错,和陆团离婚。”门口传来特别理直气壮的声音:“我们都知道陆团去野练的时候,向上头打了离婚报告,是你死缠烂打,不肯离婚……”

说到气头上,那女同志还踹了一脚门。

老旧的门板,差点被踹坏。

这些心高气傲的文工团女同志,眼睛本来就长在头顶上,对名声不好的沈赢,更是没有半分尊重,有的只是鄙夷和嫌弃,那态度自然也不会太好。

不管传言真假,她们都不想辨认,反正她们打心底看不起沈赢!

沈赢杵着拐杖,慢吞吞的挪到门口开门的时候,门外的奚落声,顿时消失了。

那些文工团的女同志,都愣愣的看着沈赢,惊讶问:“沈赢?你是沈赢?”

印象里那个皮肤粗糙的沈赢,大半个月不见,皮肤咋变得这么白净了?

就算穿着泛黄打着补丁的烂衣裳,也好看的不行。

被睡乱的长头发拢在脸颊旁,在黑头发的映衬下,没睡醒的眼睛雾蒙蒙的,带着一股水汽,那嘴唇也红艳艳的好看……

“比赛弹钢琴是吧?我等会儿就去。”沈赢懒洋洋的说。

她昨天刚身穿过来,虽然不是原主。

但穿过来的时候,腿也是断的……就好像,她凭空顶替了消失的原主的一切。

两人长得也一模一样,就连鼻梁上的那颗小痣,也在相同的位置。

但是来自豪门的沈赢过惯了富贵日子,比七十年代的沈赢要娇气一百倍,也更自信从容。

“就凭你?”那个让沈赢和陆耀廷离婚的女人,又忍不住嘲笑她了。

当初和沈慧如打赌的时候,她们听过沈赢弹钢琴。

就算被文工团的音乐老师教,她也弹的磕磕巴巴,十根手指头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一个从没见过钢琴的农村人,躲在家里十几天不出门,就妄想能学会弹钢琴?那不是笑话吗?

她又瞥了沈赢一眼,初夏的朝阳照在沈赢脸上,皮肤看着更通透白皙。

她忍不住撇了撇嘴,不客气的对沈赢说:“那你现在就去联谊会上,大家都等着你和沈慧如比赛,你可别想跑……”

“我不跑。”沈赢笑着说:“但是我腿受伤了,你们得找个轮椅把我推过去。”

“推你?想的美。”

文工团的女兵,哪个不是出身背景都不错的人。

让她们推一个农村人,那不是搞笑吗?

“那你们让沈慧如抬着钢琴过来……”沈赢也没和她们多说,而是拄着拐杖,转身去洗脸了:“反正我脚受伤了,没法移动,沈慧如不来和我比赛就是怕输。”

沈赢把她们的讥讽,给还了回去,气的那几个人差点跳脚。

但是她们是沈慧如的姐妹团,今天就是来给小姐妹出气的,能让沈赢以脚伤当理由给躲过去?

再说了,沈赢摔断腿,那也是想使苦肉计,让领导可怜她,不批她和陆团的离婚报告。

她们必须让广大的群众同志,看清楚沈赢是个满嘴谎言,品行和道德都不端正的人。

这样的人不能留在文工团!

沈赢就是一颗老鼠屎,留下来会坏了她们文工团一整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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