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古沙雕克反派 — 第276节

正文 自古沙雕克反派 — 第276节

“嗯。”

江白砚道:“刚学不久, 尚不熟稔。”

施黛:……

施黛赶忙道:“别别别,那些话只是爹娘他们随口说说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倏而想到什么,她语气多出警觉,一本正经:“你被针扎到手了吗?”

以前看电视剧,刺绣的人总要被扎那么一两下。

江白砚笑:“怎会。”

说这话时,施黛已经握住他腕骨,顺势抬起。

一双窄长冷白的手,生有几处老茧, 颇具力量感。

的确没见到新生的伤痕。

施黛暗暗松了口气, 听江白砚问:“想看看吗?”

看什么?

施黛迅速反应:“你绣出来的东西?”

江白砚点头。

非常少见地, 施黛有好一阵子的沉默宕机。

在此之前,她没把江白砚与针线联想在一起过, 等回过神来,好奇心终是占据上风。

施黛用力点头:“嗯嗯。”

在江白砚起身之前, 她飞快补充一句:“你先把衣服穿好。”

被她擦拭伤药后,江白砚始终保持上身不着寸缕的状态。

里衣和中衣被他随意搭在木椅上,白得显眼。

无声笑笑,江白砚低应一声,顺手拿起里衣搭上。

他穿衣的动作行云流水,乌发被撩起又落下,黑白两色赏心悦目,如灯下画卷。

察觉施黛的目光,江白砚很轻地朝她眨一下眼。

施黛:……

好好好,勉为其难再被他钓一回。

客房不大,江白砚走向床边,从木柜里拿出某样物件。

看不清他手里的物事,施黛没去掩饰新奇之色,杏眼晶晶亮亮:“是什么?”

江白砚靠近抬手,摊开的掌心里,赫然是个香囊。

无法言说的奇妙感受。

像被一颗星星砸在心上,从心尖开出一朵欢喜的小花。看清香囊的刹那,施黛眉目舒展,笑逐颜开:“哇——!”

意料之外地,香囊的绣工居然不错,江白砚是实打实的聪明人,学什么都快。

布料是价值不菲的织光锦,柔软精致,色泽浅粉,溢散淡淡流光。

一幅春江图被绣于其上,杨柳依依,水色粼粼,倒映高悬于天的赤红朝阳。

好香。

施黛嗅了嗅:“桂花香味?”

江白砚端详她的神色:“你喜食桂花糕。”

顺理成章地,施黛理应喜爱这种花香。

施黛笑得更欢:“这个香囊,你绣完了吗?”

江白砚垂眼:“有几处针脚落错。”

言下之意,这是失败的半成品,用不了。

施黛才不管这个,把桂花香囊瞧了又瞧,满面期待:“可以送给我吗?”

本就是为她绣的。

江白砚笑笑:“你若不嫌弃的话。”

施黛义正辞严:“怎么可能嫌弃。”

她从江白砚手里接过香囊,爱不释手地摸摸又蹭蹭,末了垂首闻一闻,是清新的桂花香。

“好喜欢。”

施黛望向他:“谢谢你。”

她显而易见很是开心,笑眼弯成月牙,如明灯绽开的华彩,连带周遭空气也变得轻快。

积极正面的回馈,最能给人安全感。

施黛向来如此,爱憎极为分明,倘若心觉欢喜,便落落大方展露在外。

譬如此刻,江白砚看得出来,她当真很满意这个香囊。

“我亦学了糕点。”

江白砚道:“待近日事毕,为你做些。”

这几天在青州忙于查案,他没闲暇时间下厨。

还有点心吃?

心下欢愉,施黛仰头亲了亲他侧脸。

这是第一次,有人亲手做这么复杂精致的东西送给她。

被全心全意相待的感受丰盈又满足,心脏仿佛成了栖息在枝头的鸟,稍一展翅,就轻悠悠飞起来。

喜欢桂花香,喜欢手里的香囊,最喜欢的当然是江白砚。

“你之后做点心,可以叫上我。”

施黛说:“两个人肯定比一个人有趣。我虽然不大擅长……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如果老是让江白砚单方面为她做这做那,施黛会不好意思。

“对了。”

她眸光一晃,兴冲冲道:“差点忘记,有件大事要告诉你。”

江白砚:“什么?”

施黛扬起嘴角,故作神秘眨眨眼睛。

“我们不是绑定了血蛊吗?”

施黛道:“我爹找到解蛊的办法了。”

血蛊是江白砚从邪修手里学来的秘术,在大昭失传已久,知晓解法的人寥寥无几。

得知两人绑定血蛊后,施敬承和孟轲四处搜寻解蛊之法,已有数月。

解蛊的事,施敬承本打算当作生日惊喜,在席间宣布的——

没成想人算不如天算,被施黛一句“我倾慕江白砚”抢先给了个更大的惊喜。

于是她爹干脆保持缄默,转而让施黛亲口告诉江白砚。

“听说是一位北方的萨满巫师,接了我爹发布的悬赏令。”

施黛说:“约莫明日,她就来青州了。”

江白砚正在调查十年前的灭门案,脱不开身前往北地,只能劳烦对方赶来青州一趟。

说起这事,施黛不由道:“你之前说,查出了几个可疑的凶手——有嫌疑比较大的人吗?”

江白砚不知在想什么,似乎因她方才的话略微失神。

待他抬眼,眸底重回清明:“嗯。”

这事没什么好瞒的,江白砚道:“玄同散人。”

施黛正色:“因为他这些年里的行踪?”

玄同散人四个字如雷贯耳,在大昭,是位家喻户晓的人物。

“有一部分原因。”

江白砚颔首:“凌霄君往返江南各地,玄同散人浪迹九州,时间充裕,恰巧相符。”

玄同散人行遍四海居无定所,对外称是潇洒随性,若想借此隐匿踪迹,也说得过去。

没人知道玄同散人这些年具体身在何处,在他孑然独行的日子里,完全有时间塑造出一个“凌霄君”。

“一部分原因?”

施黛捕捉到关键点:“另一部分呢?”

江白砚敛目:“武器。”

“多年来,在江南百姓口口相传的共识里,凌霄君是名剑客。”

他笑了笑:“他理应只懂剑术而已。”

二十年间,凌霄君每每出现,全是白衣执剑。

大昭精通剑术的人不知凡几,仅凭这条线索,断然查不出他的身份。

但结合百里家的案子,凌霄君的身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百里泓亲口承认,他与凌霄君达成过交易,让后者刺杀百里策。

百里策死于长枪,由此推断,凌霄君是个用枪的高手。

更匪夷所思的是,这人居然还教导过百里泓刀法。

刀、剑、长枪,凌霄君把三种武器全练至了登峰造极的水平。

可巧,玄同散人之所以有这么大名气,全因他天资高得惊人,广习百家功法,博采众长样样精通。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